方案二修改後薪酬考核及結算管理制度

2021-05-28 16:36:22 字數 3680 閱讀 5857

第二部分績效薪酬考核結算方案

第七條、 崗位績效薪酬結算的原則

一、堅持向艱苦環境、一線單位和高技術崗位傾斜原則

向艱苦環境、生產一線、苦、髒、累、險和高技術的關鍵崗位傾斜。工資報酬必須充分體現不同崗位和貢獻之間的差別,在崗位考核的基礎上確定崗位的價值度和貢獻度,提高重要崗位的工資水平,不在價值上搞平均主義,拉開分配檔次,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合理拉開工資差距。

二、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

工資報酬的確定必須與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相適應,必須與義海公司的整體效益的提高相適應。通過工資報酬有效吸引和保留企業所需人才,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實現公平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的有機統一,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三、堅持員工工資按業績貢獻分配的原則

員工工資分配與績效考核緊密聯絡,充分體現員工業績貢獻差別,形成競爭機制,打破幹好幹壞、干多幹少乙個樣的平均分配方案。

四、堅持工資總額量入為出原則

工資歸口集中管理,採取預算控制,嚴禁超支。嚴格按集團公司規定和公司規定,對各項考核指標的獎罰,統一納入工資指標管理。

五、堅持員工工資水平與公司效益緊密掛鉤的原則

績效工資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隨企業經濟效益變化上下浮動,與職工的業績和貢獻掛鉤,在公司效益穩步增長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工資水平,形成工資能增能減機制。

六、堅持統一制度、規範分配的原則

將工資分配模式統一規範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對差異較大的部分進行調整。

七、堅持循序漸進、穩妥實施原則。

在創新機制中充分考慮企業與員工的承受能力,採取過渡性措

施,確保薪酬方案的平穩推進。

第八條、績效工資的核定

一、 工資總額的核定

1、工資總額的核定是集團公司每年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和公司生產經營計畫,制定當年的工資總額計畫,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的崗位績效工資總額和各種津貼總額確定,工資總額包含節假日工資。

2、工資總額實行分類管理,具體做法是: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公司下達目標經營責任考核辦法計發工資總額。

3、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負責核定和調整各單位的工資總額,並根據員工收入情況對工資總額進行動態調控,兩礦可以自行制定績效分配方案,對超產幅度較大,當月工資超過工資總額120%部分,公司可節留用於以豐補歉;對收入偏低的月份,單位需要借資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及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借資必須3個月內還清。

4、根據公司效益增減情況,結合戰略發展要求和市場競爭狀況,選擇績效工資基數上調、保持不變、下調三種辦法,在效益增長的情況下,原則上每年上調一定的增長比例。在效益下降的較多的情況下,相應下調績效工資基數。在效益沒有增長的情況下或集團公司因投資及其他原因下降工資指標時,不調整崗位工資基數,視情況調整績效工資基數和各種津貼、獎金標準。

二、崗位績效工資的內容

崗位績效工資標準分為崗級工資和績效工資兩個部分,其中績效工資隨企業經濟效益變化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動,並與員工的績效考核掛鉤。績效考核分a、b、c、d四個檔次,分別按效益工資基數的1.6、1.

3、1和0.7四個係數浮動。

1、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標準確定

崗位績效工資標準設定為工人系列和管理與專業技術(技能)系列。(見附表一)。管理與專業技術(技能)人員系列職級、標準(見附表二)。

機關崗位績效工資標準總額為:工資基數+績效浮動+各類獎(抵押)金、津貼。

兩礦崗位績效工資標準總額為:工資基數+各類獎(抵押)金、津貼+增提效益工資。

工資基數+各類獎(抵押)金原則上不能超過工資總額60%。機關科室及兩礦各部門零星獎金不能超過增提效益工資的10%。

三、工資基數的核定

1、公司機關工資基數(固定部分)包含:崗位工資基數、績效工資基數、義煤年功工資基數、義海年功工資基數。

2、木里礦、大煤溝礦工資基數(固定部分)包含:崗位工資基數、績效工資基數、義煤年功基數、義海年功基數、技術津貼基數。

3、工資基數按各單位(公司機關、木里煤礦、大煤溝煤礦)現有人員核定。

4、兩礦生產經營計畫發生重大變化時,相應調整績效工資基數。

5、井下職工井下津貼、夜班津貼、班中餐單獨核定,按出勤班數撥付,不與單位效益掛鉤。

3、兩礦績效工資與經濟技術指標掛鉤考核結算辦法

(1)工資基數結算考核辦法

對兩礦實行工資基數與產量、完全成本和全員生產效率指標掛鉤考核。

完成計畫產量時,撥付核定工資基數的50%。

兩礦完成計畫產量時,按核定工資基數50%撥付,完不成產量按相應比例扣減,最多扣減不超過核定工資基數的10%。

當月完成公司下達的完全成本考核計畫時,撥付核定工資基數的30%。完不成時,最多減發核定工資基數的5%。

完成公司下達的全員生產效率計畫,撥付核定工資基數的20%。

全員生產效率完成公司下達的計畫時按核定基數20%撥付,完不成生產效率計畫時,按相應比例扣減,扣減最多不超過核定工資基數的3%。

(2)增提效益工資與經濟技術指標掛鉤考核辦法

增提效益工資可實行噸煤單價方式結算,兩礦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各類工資分配方案。

方案一:增提效益工資=+獎罰金額

兩礦以核算出的績效工資基數與產量掛鉤考核,每月考核產量以兩礦全年計畫產量按月分解。當月產量按750萬噸分解時,執行第一部單價,按700萬噸分解時執行第二部單價,按650萬噸分解時執行第三部單價。超額完成當月考核產量10%以上時單價上浮3%,超額完成當月考核產量20%以上時單價上浮5%;未完成考核產量,單價同比例下浮。

方案二:增提效益工資=+獎罰金額

兩礦以核算出的績效工資基數與產量掛鉤考核,每月考核產量以兩礦全年計畫產量按月分解。當月產量按750萬噸分解時,執行第一部單價,按700萬噸分解時執行第二部單價,按650萬噸分解時執行第三部單價。超額完成當月考核產量10%以上時單價上浮5%,超額完成當月考核產量20%以上時單價上浮7%;未完成考核產量,單價同比例下浮。

對超產幅度較大,當月工資超過工資總額120%部分,公司可節留用於以豐補欠;對收入偏低的月份,單位需要借資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及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借資必須3個月內還清。

兩礦增提效益工資考核內容:

當月安全事故為零,考核30分;

完成當月原煤產量計畫,考核20分;

完成當月進尺、剝巖計畫,考核15分;

質量標準化合格,考核10分;

材料費不超支,考核10分;

成本不超支,考核10分;

發生貨場煤炭不丟失,考核5分。

兩礦增提效益工資考核滿分均為100分,每月考核分出a、b、c、d四個檔次,分別按效益工資基數的1.6、1.3、1和0.

7四個係數撥付。當月考核在97-100分之間的為a檔,當月考核在87-96分之間的為b檔,當月考核在75-86分之間的為c檔,當月考核在75分以下的為d檔。具體考核由歸口業務科室進行考核。

4、公司機關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公司機關績效工資總額為:工資基數+績效浮動工資+各類獎(抵押)金。公司機關工資基數不浮動,績效浮動工資提取在完成安全指標、原煤產量、利潤指標的條件下,以績效工資基數為基礎隨集團公司利潤指標超額比例浮動,上浮封頂止100%,否則,同比例下浮。

績效工資包含各種津補貼、獎(抵押)金、零星獎金。

(2)機關各部室效益工資還與各自承擔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掛鉤考核,考核內容以企審部為準,各部門滿分為10分。各部門最終考核得分為:增提效益工資浮動比率+各部門考核得分。

公司機關科級以上人員效益工資浮動按各部門最終考核得分折合相應比率上下浮動,不適用《義海公司職工績效考核細則》,科級以上人員由黨群工作部另行考核;公司機關部室一般人員效益工資浮動以當月考核檔次的浮動比率×各部門考核得分換算的係數(10分換算為係數1)得出效益工資浮動比例,上下浮動。

三、本規定未盡事宜按集團公司及義海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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