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大會制度

2021-05-27 02:47:26 字數 4932 閱讀 7329

社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監事會成員;

3、決定社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4、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畫;

5、審議批准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年度盈餘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7、審議批准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8、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9、對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10、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和任期;

11、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於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2、決定其他重大事。

二、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社員(代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社員(代表)大會選舉或者作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併、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章程對表決權數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社員(代表)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出資額或者與本社交易量(額)較大的社員按照章程規定,可以享有附加表決權。本社的附加表決權總票數,不得超過本社社員基本表決權總票數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決權的社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應當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社員。

四、社員(代表)大會的召集由章程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例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代表)大會: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員(代表)大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社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六、本社社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可以按照章程規定設立社員代表大會。社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可以行使成員大會的部分(或者全部職權)。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

二、理事會由5-7名理事組成,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理事3-5名。理事會成員由社員(代表)大會從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社員(代表)大會並報告工作,執行社員(代表)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畫、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社員(代表)大會審議;

3、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餘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社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社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6、接受、答覆、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7、決定社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9、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議事規則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員(代表)大會決策、理事會執行、監事會監督、成員團結合作」的民主管理機制執行。

二、成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召集和主持召開,其選舉、決議、表決必須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根據其內容,按照充分發揚民主的原則,採取舉手通過、舉手表決、票選票決方式民主進行。

三、理事會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民主集中制;理事會由理事長主持在其職權範圍內研究決定事務,制訂提請成員(代表)審議事項的方案;決定事務需表決的一律採取票決方式進行。

四、監事會由監事長主持(執行監事負責本社的監督),按照章程規定的職責,研究制訂對理事會及其成員、經營管理人員、合作社成員進行監督檢查的辦法和方案,提出質詢建議內容、方式和答覆要求。監事會(執行監事)書面提出質疑問題的同時,有權書面通知停止所質疑物件的此類行為,當答覆通過後方才解除;質疑物件答覆解釋說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據質疑問題的大小和質疑物件的不同,通過提請理事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表決解決。

五、根據全社社員居住分布狀況和生產狀況,實行每個理事、監事、社員代表分工聯絡社員制度,進行社情員意上傳下達,開展生產經營指導服務,確保資訊暢通,運作有序。

社員管理聯絡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條件和程式。凡是從事與本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公民,以及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符合理事會規定的入社條件,自願加入本社,承認並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書面向本社提出申請,填寫《入社申請書》,經本社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在社員花名冊上登記,頒發社員證,即成為本社社員。

2、社員比例規定。本社社員中,農民必須佔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乙個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社員義務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2、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3、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4、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社員共有財產;

5、不從事損害本社社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6、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消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的債務;

7、承擔本社的虧損;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三、社員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團體社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宣告,填寫《社退社申請書》,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社社員的社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在本會計年度決算後乙個月內,辦理退社財務結算。如本社經營盈餘,按照本社規定退還記載在該社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並返還其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社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本社已訂立的業務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2、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2)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3)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本社對被除名成員,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結清其應承擔的債務,返還其相應的盈餘所得。因第(2)項被除名的,須對本社給予相應賠償。

3、社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規定的條件的,在乙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填寫《入社申請書》,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後辦理入社手續,並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退社處理。

4、合作社要對退社、死亡、除名成員的《社員證》及時收回,按規定登出社員資格。

四、社員聯絡制度

根據全社社員居住分布狀況和生產經營狀況,實行每個理事、監事(或者社員代表)分工聯絡社員制度,進行社情員意上傳下達,開展生產經營指導服務,確保資訊暢通,運作有序。

生產銷售管理制度

一、統一生產計畫

合作社根據市場需求和本社產品實際,統一制訂年度生產計畫和各個階段生產計畫,由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按生產計畫落實生產,與合作社簽訂生產合同,計畫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積產量、質量規格、定農資農械需求、定技術服務、定安全生產責任、定產品交售辦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員工資報酬獎懲。

二、統一**農資

合作社根據生產需要和技術要求,統一組織為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採購、**生產資料和裝置。實行規模採購,努力減少社員的生產成本。合作社統一採購**的農資必須保證質量,適合本社各種生產和質量安全技術標準。

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負責採購的當事人賠償。

三、統一技術標準

合作社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統一組織制訂、實施生產技術規程,按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逐步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檢測監督等制度。

四、統一產品認證

合作社統一認證認定無公害基地、無公害農產品、有機產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標等,提公升產品品牌和檔次。

五、統一指導服務

合作社實行管理人員(或者社員代表)分生產區域、分產業產品品種負責制,統一對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進行產前、產中、產後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合作社對管理人員的報酬或補助按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發放。因指導服務不到位,造成損失的由負責人負責賠償。

六、統一加工銷售

1、合作社統一生產加工,統一商標品牌,統一包裝銷售。積極開拓市場,擴大銷售網路,尋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銷售費用,提高產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購社員產品環節上,要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收購質量、**、數量,對待社員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員要維護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約守信,不貪小利;社員要聽從統一指揮,服從統一排程,保證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的交售產品,使產品能及時加工、包裝、調運,進入市場。

3、在產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確保資訊暢通,按市場**,隨時公布交售產品的品種、質量、**以及交售辦法和要求,使社員及時組織採收、整理、分級、包裝,使產品適時進入市場。合作社要確定專人,定期對收購、儲存、調運的產品以及待交售的產品,分社員、分生產場,分產品種類、分質量規格,分客戶、分市場建立台賬,做好統計分析,以指導、排程好加工、儲存和銷售。

資產財務管理制度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社員盈餘分配制度

一、分配物件。參加盈餘分配的人員為持有本社《社員證》的社員。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餘分配工作以前,財務人員要做好財物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餘,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財務核算結束後,向理事會提交盈餘分配方案。

三、盈餘分配順序和辦法。合作社的盈餘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1、提取盈餘公積金。

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若累計有虧損,首先彌補虧損,抵虧後的公積金餘額再用於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2、向社員分配盈餘。

合作社的盈餘經過上述分配後的餘額,按照交易量(額)向社員返還,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盈餘的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和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確定為社員的份額向社員進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過可分配盈餘的40%。入社不滿一年的社員,根據社員實際出資和入社時間,按時間段按比例進行分配。

合作社社員大會制度

一 社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 審議 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 理事 監事會成員 3 決定社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4 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畫 5 審議批准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6 審議批准年度盈餘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

合作社社員大會制度

社員大會工作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障成員行使民主權利,有利於管理本社的事務,發展壯大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和 專業合作社章程 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專業合作社社員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本社實行民主辦社 民主監督 民主決策的基本制度。第三條社員大會由成員直接選舉的代表組成,對全體成...

社員大會策劃書

活動內容 活動時間 12月12日 活動地點 綜合實訓樓101教室 活動物件 建築愛好者協會全體社員 活動目的 讓社員們更深入的了解本協會各項章程與社規,對本學期的社團活動情況進行乙個總結,展望社團未來的發展,對明年社團活動的開展進行安排,促進社團更好地發展。活動流程 1 由主持人發言,致大會開幕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