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2021-05-27 01:34:20 字數 970 閱讀 5793

⑴ 各處室要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庫房儲存物資的性質,制訂相應的安全制度。校綜合治理工作小組定期對全校各處室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 食堂伙房、配電房、焊接操作間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後,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⑶ 食堂用火、有電源的地方,應做到「人走火滅電關」。要落實專門負責該用火、用電地方的責任人,配備相應的滅火器。

⑷ 食堂、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倉庫)、各專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處如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學校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部門批准,落實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後要認真檢查,不准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准明火作業。

⑸ 易燃與易爆物存放場所應當分離,必須遠離教學區或人員密集區,不准近距離作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裝置要定期檢查、維修,不准帶故障執行或使用。

⑹ 不准用易燃液體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准點燃或隨意排放。

⑺ 電氣線路和裝置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定臨時電氣線路和裝置。

⑻ 電氣線路和裝置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⑼ 校內道路、樓房走廊、樓梯及安全出入口嚴禁堆堵,確保暢通無阻。

⑽ 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和「熱得快」,禁止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⑾ 禁止學生攜帶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

⑿ 教學使用的各種電教裝置,要注意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撥下電源插頭,不許學生接觸電源、開關和插座,以免發生危險。下班後,各辦公室、教室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⒀ 注意經常檢查電氣裝置的安裝使用情況,用後要立即切斷電源。

⒁ 學校及教室內禁止吸菸。

⒂ 每位教職工都要了解教室內乾粉滅火劑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時教育學生不要接觸和玩耍室內滅火劑。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電制度 一 為了貫徹消防工作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 機關 團體 企業 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制定本制度。二 在建築物內實施裝飾裝修 安裝或拆除裝置 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 用電,應向保衛處和修繕能源動力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三 用電管理 ...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電制度 一 為了貫徹消防工作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 機關 團體 企業 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制定本制度。二 在建築物內實施裝飾裝修 安裝或拆除裝置 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 用電,應向保衛處和主管領導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三 用電管理 1 架設電源線...

用火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用電安全管理 1 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 電氣線路 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3 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4 禁止私用電熱棒 電爐等大功率電器。5 電器 電熱裝置消防管理責任定人 定位 6 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如需接線,經報有關單位安排電工實行 2 用火安全管理 1 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