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制度

2021-05-26 16:56:29 字數 1644 閱讀 5053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藥品經營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據

《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及其實施細則、《廣東省藥品批發企業gsp認證現場檢查專案表》(試行)。

3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藥品經營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

4 內容

4.1計算機資訊系統配置要求

4.1.1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計算機裝置、應用軟體配置,出現故障能及時快速維修與排除,安全有效地做好公司網路系統的維護、改造工作,保證經營業務正常進行, 為公司各部門提供方便實用的現代化計算機辦公網路技術服務。

4.1.2具有支援系統正常執行的伺服器和終端機。

4.1.3具有穩定、安全的網路環境,有固定接入網際網路的方式和可靠的資訊保安平台。

4.1.4有實現相關部門和崗位資訊傳輸和資料共享的區域網。

4.1.5具有穩定、安全的網路環境,能夠實現辦公場所與倉庫通過網路連線。

4.1.6利用先進的計算機和網路技術手段,採用專業的醫藥資訊軟體系統,將gsp規範貫穿企業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過程,能夠對在庫藥品的分類、存放和相關資訊進行檢索,能夠對藥品的購進、驗收、養護、出庫複核、銷售等進行真實、完整、準確地記錄和管理,具有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條件,並按藥監部門的要求辦理電子監管網入網手續。

4.2計算機資訊系統操作管理

4.2.1計算機資訊系統各類資料的錄入、修改、儲存等操作均需要系統管理員授權後才能進行相應操作,以保證資料的原始性、真實性、準確性、安全性和追溯性。

除被允許作業系統的人員和系統管理員外,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使用公司各部門專用計算機資訊系統,不得隨意操作錄入資料,防止非授權操作可能。

4.2.2各操作人員必須使用自己工號和密碼進入電腦操作,不得竊取他人系統工號密碼,同時防止密碼洩漏,或經常更換密碼,確保密碼安全。

4.3計算機資訊系統記錄資料管理

4.3.1通過計算機資訊系統記錄資料時,有關人員必須通過授權及密碼登入後方可進行資料的錄入或複核;資料的更改應當經系統管理員審核並在其監督下進行,更改過程通過計算機資訊系統留有記錄。

4.3.2對公司商業資料要保密,在未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同意許可之下,不得擅自從公司資訊系統內複製或列印任何檔案或資料。

4.4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安全管理

4.4.1計算機資訊系統執行中涉及企業經營和管理的各類資料,系統管理員採用可靠的方式儲存並定期備份,備份資料應當存放在安全場所,記錄類資料的儲存時限符合相關規定。

4.5計算機資訊系統在業務經營過程質量問題控制

4.5.1對已建立的基礎資料,已失效或需暫停使用時,質量管理部可通過計算機資訊系統作鎖定處理,可達到質量控制管理。

4.5.2藥品儲存養護檢查過程中,發現有問題的藥品應當暫停發貨,及時反饋質量管理部門,通過計算機系統進行鎖定和記錄。

4.5.3對庫存藥品的有效期進行自動跟蹤和控制,實施近效期預警及超有效期自動鎖定及停售等措施,防止過期藥品銷售和出庫。

4.5.4對存在質量問題的藥品進行控制性管理,對發現的質量有疑問藥品及其他應當停售的藥品,質量管理部及時採取停售措施,並在計算機系統中鎖定。

4.6 計算機資訊系統日常維護管理

4.6.1系統管理員應定期對計算機的硬體進行檢測,並對其資料、病毒進行檢測和清理。

4.6.2系統管理員應定期檢查計算機資訊系統和資料庫安全性,一旦發現有不安全的現象時應立即清除,並對當事人嚴肅處理。

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醫院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領導和管理,促進醫院資訊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障系統有序執行,制定本規則。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是由計算機及其相關配套的裝置 設施構成,按照系統應用的目標和規則對醫院資訊進行採集 加工 儲存 傳輸 檢索 決策等處理的人機系統。第三條醫院計算機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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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崗位系統操作員對自己的操作行為負責。各崗位系統操作員對操作技術上有疑惑的,可以隨時諮詢綜合管理部系統員解決。5.綜合管理部不定期舉行各種形式的經營計算機資訊系統知識講座及平時輔導各個崗位人員的操作技能,整體提高員工的計算機及業務操作水平。6.綜合管理部應記錄公司所有操作員及其使用電腦 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