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2021-05-25 15:45:00 字數 739 閱讀 1428

為了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學校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託,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學校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規教育等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行或拖延執行,不及時匯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布置關於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學生缺乏法律法規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範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匯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對學校安全防火器材裝置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電工、微機員、電教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食堂、飲水不執行食品衛生法,造成事故的;實驗員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在校內點燃明火、吸菸、隨地丟菸頭造成事故的。

八、。不服從上級指揮,玩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領導批准,由哪位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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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 措施 預案 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十一 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十二 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 對於存在安全隱患 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 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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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 為了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學校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託,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一 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學校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