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礦產資源普查評價專案設計編寫要求

2021-05-25 08:57:50 字數 4908 閱讀 2007

礦產資源普查評價,是指對已發現的礦床或礦體及具有較大找礦潛力地區,或經異常查證說明具有進一步工作價值的礦產地,通過露頭檢查、地質填圖、物化探工作及相應的探礦工程,探求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和經工程驗證的**資源量(3341)的礦產資源評價工作。

工作目標:

(1)大致查明普查區內地層、構造、岩漿巖特徵,礦床地質特徵、型別、分布規律及成礦遠景。

(2)大致查明礦體(層)的形態、規模、產狀和礦石質量。

(3)進行礦石的加工選冶效能模擬或實驗室流程試驗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業價值的評價。

(4)大致查明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及其他開採技術條件。

(5)在完成上述工作要求基礎上,估算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和經工程驗證的**資源量(3341),提出是否具有進一步詳查的價值,圈出詳查區範圍。

主要工作內容:

(1)系統收集礦區內已有的地質、物探、化探、遙感資料,礦點、礦化點資料,以及綜合研究等資料,全面掌握以往工作程度。

(2)開展地質填圖和物、化探工作,測製大比例尺(1:2000—1:10000)礦區地形地質簡圖和相應的物探、化探圖件。

(3)對礦層、礦帶(礦化帶)進行較系統的地表工程揭露和取樣分析,圈出礦體、礦化體、礦化蝕變帶以及氧化帶的空間形態或分布範圍。

(4)選擇主要礦體,布置深部工程控制剖面,並進行工程施工。

(5)採集有代表性的樣品進行試驗研究及選礦試驗,如有同型別礦石的相關資料可進行模擬研究。

(6)根據工作需要,可在普查礦區外圍開展中大比例尺物、化探和礦點檢查工作,以發現新的礦產地或同類礦床。

(7)通過上述工作,對普查區的資源量進行估算,並作出總體評價,提出可否進一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附:礦產資源普查評價專案設計書編寫提綱

第一章前言

1.目的任務:主要包括任務**、任務書的主要內容、工作週期及成果提交時間等。

2.工作區範圍和地理條件:主要包括工作區的地理位置、座標範圍、涉及圖幅及編號、行政區劃、自然地理環境、氣候概況、交通條件、供水、供電情況以及社會經濟概況等。

3.礦權登記情況:包括調查區內探礦權登記範圍、面積等,視情況附區塊圖,必要時還需表述區內採礦權登記的範圍及有關情況。

第二章以往地質工作程度

1.以往區域工作情況:主要是各種比例尺區域地質調查、區域化探、區域物探(包括區域重力、磁法、航空電法、航空能譜測量等)、遙感地質等,並對其成果作簡要敘述。

2.以往礦產地質工作:已進行礦產勘查地區的工作性質、工作程度、投入的主要實物工作量及取得的主要成果。與本次礦產資源調查評價有關的礦區,應附已完成的主要實物工作量表及主要工程分布圖。

對已提交的成果應確切地予以表達。對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予以詳述。

3.對已經涉及本次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的科研工作,要重點說明其工作成果和重要結論(如對成因認識的改變並涉及對礦床遠景評價的應扼要地予以敘述)。

4.對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影響區內找礦突破的關鍵性地質問題和可能的解決途徑,應結合本次工作的目標任務加以詳述。

第三章區域地質背景及成礦條件分析

主要從地質構造背景和成礦條件分析說明工作部署的依據。

1.區域成礦條件:重點闡明區域地質背景、區域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特徵、遙感地質特徵、區域礦產分布及成礦規律。

2.礦區地質特徵:重點放在與成礦有關的地層、構造、岩漿作用和變質作用等地質特徵上。若為沉積礦床,應將重點放在與沉積作用有關的沉積型別、沉積相模式及沉積成礦作用;如礦床主要受構造控制,應重點分析控礦構造型別及性質特點,如韌、脆性變形的特徵、規模、產狀、構造剝離面或拆離面、不整合等;若為岩漿型礦床,要從岩漿巖岩性巖相分帶、侵入特徵、侵入模式等方面進行敘述;對成礦條件較複雜的礦床,要分別敘述其主要成礦特徵。

同時,闡述普查區內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異常及其與成礦作用的關係。

3.礦體地質特徵:包括礦體的形態、規模、產狀、空間位置、分布特徵,礦物共生組合,礦石品位、礦物成分、化學成分、圍岩蝕變等特徵。

4.礦石的選冶情況及經濟技術評價。

第四章工作方法及技術要求

1.測量工作

普查階段的測量工作是地質填圖、物探、化探等工作的基礎,底圖比例尺應滿足上述工作的要求。要充分利用gps定位及航測資料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2.地質填圖

通過地質填圖,大致查明礦區內地層構造、岩石與各類物化探異常、礦化帶及礦體之間的相互關係,圍岩蝕變及分布等主要控礦因素。研究地表礦體的產狀及其變化。

視普查區大小和礦床的複雜程度,確定礦區填圖型別(大部分礦區進行草測,個別情況較複雜的進行簡測)及比例尺,說明填圖範圍、面積、剖面測製地點的確定、填圖精度的要求及方法的選擇。要說明和礦化帶、含礦層、與礦體有關的岩石、圍岩蝕變、含礦構造帶及其它地質現象的觀察內容,圖示方法。

3.槽井探工作

槽井探工作主要用於系統揭露圈定地表礦體、構造、重要地質界線及各類異常。重點說明各類槽井探工程布置原則,工程間距、規格、工作量、施工順序、質量要求。

4.鑽探工作

普查階段布置的鑽探工程,主要用於控制礦體,了解礦帶的深部延伸。要說明鑽探工程布置原則,工程間距,工作量,施工順序及質量要求。

5.坑探工程

普查階段一般不使用坑探工程,確因條件限制不宜布置鑽探工程的,可布設坑探工程。設計中應說明坑探工程的技術質量要求及施工目的。

6.物化探工作

物探工作應根據已有物探資料、普查礦種及圍岩的物性特徵佈署,比例尺按普查面積及礦床大小選擇;化探工作採用的比例尺及取樣分析方法,要根據普查區特點進行選擇。

物化探工作部署要有的放矢,按有關規範要求執行,面積性工作費用達10萬元及以上者應編制專業設計。物化探工作採用的比例尺應盡可能與地質填圖比例尺一致,並確定有效的成圖方法,做好物化探資料的綜合解釋。

7.取樣化驗工作

應詳細說明擬採集的巖礦樣、化學樣、光譜樣、選礦試驗樣和同位素樣等各類樣品的採集目的、取樣原則、數量、分析測試專案等。

8.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

說明在評價工作中應進行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技術要求如下:

(1)區域水文地質條件調查:初步查明或了解礦區含(隔)水層,主要構造破碎帶、風化帶、岩溶發育帶的水文地質特徵、發育程度和分布規律;主要水體分布範圍和平水期、洪水期、枯水期的水位、流速、流量、水質、歷年最高洪水位及其淹沒範圍;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洩條件,地表水與含水層間的水力聯絡;確定礦床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方式及途徑。提出礦床水文地質條件的複雜程度的初步分析意見。

(2)初步了解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質和利用條件,提出供水方向的初步意見。對有熱害或有熱水的礦區,要初步查明或了解地熱水的賦存條件、補給**,初步分析地熱水對礦床開採影響及其利用的可能性。

(3)初步查明或了解礦區的工程地質條件。劃分巖(土)體工程地質巖組,測定主要巖、礦力學強度,初步查明或了解構造、岩溶發育程度、分布規律和岩體風化、蝕變強度以及軟岩和軟弱夾層分布規律及其工程地質特徵,調查老窿和生產井的分布情況,大致指出採空區分布情況,對砂礦區要初步了解砂礦頂板和底板基岩的可挖性;對礦區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初步評價或了解,提出礦床工程地質條件的複雜程度。

(4)收集礦床開採地質環境評價有關的資料。包括礦區(井田)及其附近**活動和各種不良自然地質現象及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地表水和地下水質量及有害物質含量的資料。結合礦區地質、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條件,對礦床開採前的地質環境質量提出初步分析意見。

(5)提供的主要資料:對於提交可供進一步詳查的礦產地的普查專案,要求編制礦區水文地質圖;文字報告中要求編寫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專門章節。

9.礦石選(冶)效能試驗與評價

說明普查中對礦石可選性資料獲取方法。對於組分複雜,礦物顆粒較細,在國內尚無工業利用成熟經驗的礦產,應進行選冶性試驗或實驗室流程試驗。

10.礦床可行性評價

在普查評價過程中應做可行性評價的概略研究。

11.編錄、室內整理工作

說明野外工作階段及室內整理工作的內容和要求(執行dz/t0078─93和dz/t0079─93),說明對經過普查工作,估算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和經工程驗證的**資源量(3341)可能採用的方法。

12.專題研究

說明結合普查工作所確定的科研課題、研究任務和研究方法。科研必須與普查工作密切結合,解決普查中需要解決的關鍵命題。

第五章工作部署

1.工作部署原則

根據任務書的要求,有針對性的總體工作思路和部署原則,說明各項工作間的銜接及施工順序。

2.總體工作部署

根據專案的要求和上述部署原則,對不同層次及各類地區工作作出總體部署;並視具體情況分年度作出各工作階段的主要任務,並附相應的工作部署圖。

3.年度工作安排

說明年度工作安排的主要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尤其是當年的工作安排。

第六章實物工作量

為完成目標任務設計實物工作量(附實物工作量一覽表)。

第七章預期提交成果

1.普查工作報告及相關圖件、附表。

普查報告提交的資源量,主要是按照gb/t17766─1999規定的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和經工程驗證的**資源量(3341),要求333級別以上資源量所佔資源量的比例在70%以上。重點是通過普查評價,確定可否轉入下一階段地質工作。

2.提交成果時間

第八章組織機構及人員安排

1.組織管理。

2.列表說明專案組成員姓名、年齡、技術職務、從事專業、工作單位及在專案中分工和每年參加專案工作時間等。

第九章經費預算

見「地質調查專案設計預算編寫要求」,包括編制說明和設計預算表。

第十章質量保障與安全措施

1.保障任務完成,提高工作質量的具體措施。含技術措施,各種新技術方法的應用,提高工作人員水平所採用的技術培訓措施等。

2.安全及勞動保護措施。

3.專案全面質量管理辦法及措施。

附圖:1.交通位置圖(可附插圖)

2.以往地質研究程度圖

3.勘查開發登記範圍圖(如圖面允許可與其他圖件合併)

4.1:200000─1:50000區域地質圖

5.1:200000─1:5000物化探異常圖

6.1:10000─1:2000礦區地質圖

7.大比例尺典型剖面圖

8.總體工作部署圖及其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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