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2021-05-24 16:18:54 字數 2281 閱讀 8438

1、適用範圍:公司區域內的高處作業。

2、定義:

2.1高處作業: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公尺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

2.2墜落高度基準面: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為墜落高度基準面。

2.3異溫高處作業:在高溫或低溫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

高溫是指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其氣溫高於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2℃及以上時的溫度。低溫是指作業地點的氣溫低於5℃。

3、高處作業分級與分類:

3.1高處作業的分級

3.1.1作業高度在2公尺至5公尺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3.1.2作業高度在5公尺以上至15公尺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1.3作業高度在15公尺以上至30公尺時,稱為**高處作業。

3.1.4作業高度在30公尺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3.2高處作業的類別

高處作業分為特殊高處作業、化工工況高處作業和一般高處作業。

3.2.1特殊高處作業

3.2.1.1在陣風風力為6級(風速10.8公尺/秒)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

3.2.1.2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

3.2.1.3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

3.2.1.4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

3.2.1.5在室外完全採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

3.2.1.6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

3.2.2化工工況高處作業

3.2.2.1在坡度大於45度的斜坡上面進行的高處作業。

3.2.2.2在公升降(吊裝)口、坑、井、池、溝、洞等上面或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

3.2.2.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傷的區域或轉動裝置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

3.2.2.4在無平台、無護欄的塔、釜、爐、罐等化工容器、裝置及架空管道上進行的高處作業。

3.2.2.5在塔、釜、爐、罐等裝置內進行的高處作業。

3.2.3一般高處作業

除特殊高處作業和化工工況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安全要求與防護:

4.1高處作業安全要求

4.1.1從事高處作業的單位必須辦理《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方可施工。《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格式見附錄。

4.1.2《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審批人員赴高處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後,方可批准高處作業。

4.1.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症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酒後人員等,不准進行高處作業。

4.1.4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查驗《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作業。

4.1.5高處作業人員要按照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要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裝置。

4.1.6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

4.2高處作業安全防護

4.2.1高處作業前,施工單位要制訂安全措施,並填入《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內。

4.2.2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裝置不得使用。

4.2.3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墜落。

4.2.4在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線的位置作業時,應事先與車間負責人或工長(值班主任)取得聯絡,建立聯絡訊號,並將聯絡訊號填入《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備註欄內。

4.2.5登石棉瓦、瓦稜板等輕型材料作業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板,並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2.6高處作業與其它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時,須採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4.2.7高處作業應與地面保持聯絡,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並指定專人負責聯絡。

4.2.8在採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作業方式進行帶電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或穿均壓服。

5、《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管理:

5.1一級高處作業由作業班組審核後,報車間審批;二級高處作業由車間審核後,報公司安全部審批,**高處作業經安全部審核後報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審批;特級、特殊高處作業由公司安全部審核,經控股安全消防部審批。

5.2施工負責人必須根據高處作業的分級和類別向審批單位提出申請,辦理《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一式二份,乙份交作業人員,乙份交安全管理部門留存。

本證儲存期為一年。

5.3對施工期較長的專案,施工負責人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若施工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辦理《高處作業安全許可證》。

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員工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墜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xx單位及外單位人員在廠區範圍內進行的所有高處作業。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廠領導 xx部門 xx部門負責高處作業安全的監督檢查,負責審批高處作業許可的申請。第四條 xx部門負責制定高處作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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