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和審批制度

2021-05-24 14:15:55 字數 1062 閱讀 5394

為了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保證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及裝置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危險作業的範圍

本規定所稱危險作業,是指對作業人員本身和周圍人員及裝置

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作業。包括以下一些作業:

1、動火作業。

2、高處作業。

3、密閉空間作業。

4、其他符合危險作業定義的作業。

二、危險作業管理的原則

對危險作業實行「分級負責,控制重點,及時申報,措施到位」的原則,也就是對各類危險作業要實行礦級、區隊級兩級管理,並實行申報審批制。凡是危險作業,各部門必須按規定填報「危險作業審批單」,經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進行作業。

三、職責

1、危險作業人員的職責

嚴格執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

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於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2、監護人的職責

監督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

在發生危險時採取救援措施。

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和清理。

3、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組織進行安全教育。

加強對作業現場的檢查與指導。

4、審批人員的職責

對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進行審查。

檢查並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五、管理與審批

1、「危險作業審批單」由作業部門填寫,一式兩份,履行正常手續後方可作業。

2、審批時,重點對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查,認為符合安全作業要求後就可同意施工。對於危險性較大的作業,作業部門必須召開專題會議,討論確定安全措施。

3、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認為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後,可批准同意施工。對於不能保證安全作業的,有權不批准。

4、安全責任人原則上由安檢員、班組長擔任。

5、審批人、監護人、安全責任人等相關人員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6、「危險作業審批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有效。

7、應該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而沒有辦理就進行作業的,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停止作業,並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一 根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為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 危險作業的定義 凡對操作者本人及周圍其他人員和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作業,稱為危險作業。三 危險作業的範圍 1 高處作業 2 帶電作業 3 禁火區內或對忌火器 物進行明火或易燃作業。4 爆破或有 燃燒危險的作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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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屬於危險作業範圍的都必須經主管部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特制定此制度 1 危險作業範圍 1.1 高處作業 無固定欄杆 平台且高於基準墜落面2m 1.2 帶電作業 1.3 禁菸火範圍內進行的明火或易燃作業 1.4 爆破或有 危險的作業 1.5 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1.6 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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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根據 兵器工業科研 試驗單位安全管理規則 的規定,為加強我校科研 試驗 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教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二 危險作業的定義 凡對操作者本人及周圍其他人員和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作業,稱為危險作業。三 危險作業的範圍 1 高處作業 2 帶電作業 3 禁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