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牆管理制度

2021-05-24 12:13:48 字數 5075 閱讀 4053

工作規範

第一條:職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第二條:職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級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

第三條:職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第四條:涉及超出職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經理同意。

第五條:職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按照總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六條: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第七條: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第八條: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第九條: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第十條:職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職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第十三條:職工要保管好單位計算機,按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上報,由公司安排修理。

作息規範

第一條: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6月-9月): 9:00-12:00 13:00-17:00

2、冬季作息時間(10月-5月):8:30-12:00 13:00-17:00

第二條:職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第三條:職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條:職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領導請假,許可權為1天,一天以上報公司領導審批,病假或工傷需正規醫院證明,任何人休假未經批准或無病休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職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第六條:事假需提前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批准後方可休

息。第七條:休假制度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獎勵第一條:獎勵範圍

1.非本崗職工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洩漏者:包括燃氣表、立管等燃氣設施洩漏。

2.發現違章用氣者:包括私點、私啟、竊氣等。

3.發現燃氣表計量不正常者:包括兩表不同步、死表等情況。

4.受到使用者或**表揚的職工個人或集體。

5.有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的職工個人或集體。

6.其他對公司有貢獻的職工。

第二條:獎勵辦法

(一)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洩漏

1.發現燃氣表燃氣洩漏的,每發現一戶獎勵5元。

2.發現燃氣立管或其中燃氣設施微漏的,每發現一戶獎勵5元。

3.發現燃氣立管因鏽蝕嚴重造成洩漏的,每發現一戶獎勵100元。

(二)發現違章用氣

1.發現私點、私啟的,每發現一戶給予50元的獎勵。

2.發現竊氣的,每發現一戶給予200元的獎勵。

(三)發現燃氣表計量不正常

1.發現死表的,每發現一塊給予50元的獎勵。

2.對發現兩表不同步的人員及直接參與處理兩表不同步的人員,給予被追回流失氣費的10%的獎勵。

(四)經常性的生產獎、安全獎、節約獎、效益獎等的發放原則和資金**、提獎辦法、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五)受到使用者或**表揚的人員,獎勵金額如下:

1.表揚信表揚:收到表揚信表揚1人,獎勵個人30元/封;表揚信表揚2人以上,5人以下,獎勵每人10元/封;表揚5人以上10人以下,獎勵每人5元/封; 10人以上視為集體受到表揚,獎勵集體50元/封。

2.錦旗表揚:收到錦旗表揚1人,獎勵個人50元/面;表揚2人以上,5人以下,獎勵每人15元/面;表揚5人以上,10人以下,獎勵每人10元/面;10人以上視為集體受到表揚,獎勵集體100元/面。

3.其他形式的表揚:被市級以上新聞**表揚1人,獎勵個人100元/次;表揚2人以上,3人以下,獎勵每人30元/次,表揚5人以上10人以下,獎勵每人20元/次。

被省級以上(含省級)新聞**表揚的由公司上報總公司申請獎勵。

4.乙個基層單位的職工在一年內被表揚10人次以上或被市級以上**表揚三次以上的,其單位主要領導正副職,經公司領導班子研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200元。

(六)對職工中有發明、技術改進或合理化建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七) 對以上獎勵規定未列入的其他有利於公司的行為,由公司黨政班子參照本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

懲處第一條:懲處範圍

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影響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者。

2.無故損壞公物者。

3.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違章操作,造成生產、裝置、質量、安全等事故者。

4.給生產工作製造困難,並造成經濟損失者。

5.利用職務之便,以獲利為目的,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者。

6.投訴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及所在單位主要領導。

7.有其他損害公司形象或利益行為者。

第二條:處罰方式

1.行政處分: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給予以上行政處分的同時,視其錯誤性質及經濟損失情況,可給予一次性罰款。

2.經濟處罰:對職工的經濟處罰分為退賠、賠償損失、罰款和扣除獎金。罰款可在本人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金額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

第三條:具體處罰措施

(一)凡本單位職工有以下行為的,給予行政處分。

1.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或形成較大以上事故隱患者給予記過以下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後果嚴重觸犯法律的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指揮,無理取鬧,經教育無效,給予留用察看以下行政處分。

3.打架鬥毆、酗酒**,影響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記過以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造成後果的由肇事者負責。

4.嚴重違反文明施工要求,影響公司信譽的,給予記過以下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

5.違反印章使用管理規定,未經領導批准私自動用公章者,給予記過以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

6.職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有關領導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於已構成處分條件,知情不報或****,有意包庇者,給予記過以下處分。

7.發現有發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不積極採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減輕損失的,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

8.塗改、騙取傷病證明,給予記過以下處分,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

9.對於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獎勵的職工,撤銷其榮譽和獎勵,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下行政處分。

(二)無故損壞公物予以賠償,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從重處罰,遺失工具的照價賠償。

(三)在對室內燃氣設施安檢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其它違反規定的行為,分別管按照安檢員管理辦法及收費考核細則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上報總公司處理。

(四)凡本單位員工有以下行為的,按估算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並處以500-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1.以盜氣或獲利為目的,直接破壞煤氣設施,包括破壞表封、鉛封和在燃氣管道上設定抽氣裝置或繞過燃氣表的行為。

2.參與、夥同他人或指使他人以盜氣或獲利為目的,破壞燃氣設施的行為。

3.以盜氣或獲利為目的,修改破壞售氣軟體,刪除或增加售氣歷史記錄、檔案,偽造購氣票據的行為。

4.以盜氣或獲利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利用換表,或使用寫卡器、清零卡、回讀器等進行盜氣的行為。

5.收款員以盜氣或獲利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不收、少收或不按時收取使用者燃氣表用的行為。

(五)凡本單位員工有以下行為的,按估算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並處以500-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庫管員、材料員或其他相關人員以獲利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偷盜公司財物,私自向職工或使用者**配件、材料的行為。

2.內勤以獲利為目的,製作假帳、偽造票據的行為。

3.以獲利為目的,偽造事實,虛報、瞞報費用,騙取公司財物的。

4.利用工作之便,直接偷盜公司財物的行為。

(六)本單位員工有以下違紀行為的,交還違紀所得,並處以50-1000元罰款,公司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1.維修工或其他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向使用者吃、拿、卡、要,或私自向使用者收費的行為。

2.利用工作之便,向使用者收費而不及時上繳的(7天之內),或屬個人行為不按標準收費的。

3.私自為使用者點火、改線的行為。

4.在維修、收費、安檢或其他入戶服務時,發現使用者偷氣或私動燃氣設施的行為,而不及時制止上報的。

(七)投訴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及所在單位主要領導,按以下規定處罰:

1.一級投訴事件,扣罰責任人500元。

2.二級投訴事件,扣罰責任人400元。

3.**投訴事件,扣罰責任人300元。

4.四級投訴事件,扣罰責任人200元。

5.五級投訴事件,扣罰責任人50元。

工具管理制度

1.工具管理實行統一記帳管理,由公司建立工具總帳,並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一次把工具配發到位。

2.工具按照使用年限進行定期更換。工具的使用年限分別為:

管鉗子、水道鉗:三年;螺絲刀:三個月;活扳手:

五年;尖嘴鉗子、刻絲鉗:一年。到期後以舊換新,舊的交回管理站。

3新調入人員需領工具者,原則上內部調換,確需領取時,要持有關部門調令,並由各單位出具崗位證明,經審批後發放工具;調出人員必須到管理站交回全部工具,由生產科出具證明,然後辦理調出手續。

4.維修工種的個人工具,由個人保管與維修,班組以上的工具要設有專人保管與維修。

5.各單位如有特殊用途,需增加工具,要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實,報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領取。

6.工具使用中應注意保養與維修,不幹與工具功能不相符的工作,使用完畢後及時歸類整理,放回原位,使工具時刻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7.凡故意損壞工具者,經濟上應按100%進行賠償。如不屬使用者責任,造成工具意外損壞,由當事人寫出使用經過,所在部門出具證明,經確認後,報經理酌情處理。

服務管理

1.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2.愛護工具,做到勤檢查、按時保養,做到能正常使用,如有損壞、丟失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公司上牆管理制度

道德公約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工作職責 一 公司財務人員要貫徹 勤儉辦企業 的方針,提高效益,精打細算嚴格執行財務紀律,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公司專案部上牆管理制度

專案上牆資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專案安全 質量管理工作,規範專案上牆資料的統一規範性,全面提公升專案部形象,制定此管理制度。2 適用範圍 各專案經理部。3 職責 專案部應及時更新上牆資料,專案內業管理員負責,各專業工程師配合。4 專案部上牆資料 4.1 專案部上牆資料應包括 專案安全管理組織機...

試驗室上牆管理制度

1.為確保試驗 檢測成果質量,愛護好儀器裝置,做到安全生產,試驗室由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對試驗間的儀器裝置 工具等負責保養好 管理好,非試驗性的工作不得在試驗間內進行。2.經常保持室內儀器裝置及工具的完好,工具丟失 損壞和重要儀器的使用必須登記,定期對電器裝置和儀器進行通電保養。3.每次試驗完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