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2021-05-18 12:53:24 字數 811 閱讀 8442

為切實加強公司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有效遏制和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證全體職工生命不受威脅、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努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從被動防範向源頭管理轉變,促進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成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領導組。

組長為總經理,副組長為各部門領導,成員為各科室、負責人。

第二條、公司總經理對重大危險源必須進行實地檢視,並聘請有資質專家對重大危險源程度進行安全評估。評估必須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和縣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條、形成重大危險源地段必須全面停產,對危險段進行封閉,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帶,並樹立警示牌,嚴禁任何人進入。

第四條、對重大危險源要實施定時監控,在監控過程中要將危險源變化情況隨時記錄上報,分析危險源的變化走向及其程度.

第五條、對重大危險源要制定詳實的緊急避災措施、應急援救預案、配備必要應急求援器材裝置,建立健全物質安全技術說明書,根據說明書要求配置應急器材,並根據《事故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一次對重大危險源緊急事故進行搶險救災實施及日常演練。

第六條 、凡進入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工作崗位,區域內所有設施的更改需要經領導組按程式審核同意方可實施,外來人員要有專人陪同方可入內。

第七條、對已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應當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檢測、評估和監控措施,定期檢測、檢查,並建立重大危險源檢測、檢查檔案。

第八條、對於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通過整改避免事故發生的,公司給予獎勵,對於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將責令限期完成整改並進行公示,對事故苗頭知情不報者將給予處罰。

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 搬運 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包括場所和設施 根據我單位實際情況規定,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一 目的和範圍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區域社會的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和標準等規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本企業重大危險源的管理。二 制定依據 1 aq3013 2008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 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制度

規章制度 單位部門 日期 年 月 日 一 安全培訓中心職責 1 必須組織或聘請有資質人員按規定對我礦重大危險源定期進行檢測 評估 2 安全培訓中心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負有檢查 督查的職責。二 生產單位 1 生產單位負責人直接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並對管理結果負責 2 具體管理措施依照 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