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井人員清點與檢身制度

2021-04-24 05:19:12 字數 1397 閱讀 6605

為了即時準確掌握礦井井下作業人數及分布情況,防範出入井人員攜帶危險品和煙火,保證礦井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針對礦井安全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檢身制度

1、檢身方法:採用人工檢身和儀器檢測方法。

2、檢查的內容;

、檢查入井人員三帶齊(戴安全帽、攜帶自救器和礦燈)是否符合規定。

、檢查入井人員是否攜帶禁忌物品,嚴禁攜帶菸草和點火物品;嚴禁攜帶雷管和火藥入井,遇有措施進行井下電焊作業,需攜帶點火物品時必須持有排程室與安全值班室共同簽發的證明,明確專人並在井口檢身站登記。

、檢查入井人員精神狀態,嚴禁入井前喝酒,嚴禁精神狀態不佳的人員入井。

、檢查入井人員隨身攜帶工具,超長、超寬、超重物品,嚴禁隨身攜帶,必須與人員分開下井。

、檢查入井人員衣著,嚴禁穿化纖衣服,安全衣帽及衣服破損嚴重者,禁止入井。

、對出井人員進行檢身,檢查破壞、偷盜井下生產設施、裝置的行為。

檢查井口20公尺範圍內有無煙火。

檢查入井人員攜帶的鋒利工具是否套上防護套。

3、對檢身人員要求

煤礦在井口設立檢身亭,並堅持24小時值班。檢身人員必須做到按時手上交**,嚴禁脫崗、睡覺,否則處罰50 元。

職工出入井人員要積極配合井口檢身工作人員的檢查,嚴禁拒絕檢身以及與檢身人員發生爭吵或打架等行為。

負責井口檢身的人員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井口檢身人員要對每一位出入井人員逐一檢查,不得不檢和漏檢,發現有偷盜和違反規定的行為要立即制止,並向保衛科匯報。

對出井人員檢查的重點是單獨出井的、帶有揹簍的、揹包和有物品的人員,檢查是否帶有電管、炸藥以及其它物品出井;入井人員檢查的重點是煙、火、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喝酒入井,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排程室匯報,並作好記錄。

檢身人員上崗時,嚴禁隨身攜帶煙火及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安監人員要不定時進行抽查。

檢身人員要負責室內外的清潔衛生,做到文明禮貌、持證著裝上崗。

違反以上規定按礦「三違」處罰規定執行,並對有功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二、出入井清點制度

1、凡井下作業員工,必須經安監科培訓考試合格,在勞資科辦理相關手續後,憑勞資出據的書面證明,到安監科辦理入井證明。

2、人員定位系統牌編號、礦燈號必須與每個員工對應,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做到專人專燈,排程室及礦燈房要建立礦燈牌辦理發放登記制度。

3、各班組要建立健全出入井人員清點統計制度,班組長要及時準確把當天各班出入井人數報排程室,排程室認真做好記錄以備查。

4、跟班隊乾要做好生產現場作業人員清點和統計工作,做到班中人數向隊三匯報,下班後及時向隊匯報當班職工出入井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向排程室匯報,切實做到不漏報、不慌報。

5、未參加班前會或沒有考勤者不得入井,如私自入井的人員,隊、部門查到後必須給予幫教並處罰50元。

6、本制度解釋權屬安全科,從宣布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五年五月一日

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為了保障井下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護下井工人的人身安全。創造乙個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讓工人高高興興上班 平平安安回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所有入井人員必須經過檢身方可入井。二 由本班安檢員配合檢身人員做好本班的入井檢身工作。三 檢身內容包括 1 入井人員必須穿工作服 雨靴 攜帶礦燈 自救器 安...

入井檢身與出入井清點制度

1 為保證入井人員安全和生產安全,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制定本制度。2 生產作業人員 管理人員,以及外來檢查工作 參觀學習人員入井,依照本制度進行入井檢身和出入清點。3 生產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 法規規定的培訓時間和內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未經培訓,不得入井。外來檢查工作和參觀學習人員須由專案部...

入井檢身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入井檢身制度 為加強我礦入井 公升井人員安全管理,防止違反規定將危險品攜帶入井 公升井,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入井 公升井人員檢身規定。1 檢身站檢身人員必須對所有出 入井人員進行搜身檢查。2 所有出 入井人員都必須接受搜身檢查,並配合檢身人員的工作。3 入井人員必須穿好水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