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井檢身制度

2021-06-15 21:35:11 字數 903 閱讀 8638

阜西發【2011】**號簽發:汲言斌

一、檢身工對入井人員必須作如下檢查:

(1)、檢查裝備(礦帽、工作服、膠靴),禁止攜帶煙火入井。

(2)、檢查是否攜帶煙火,禁止攜帶煙火入井。

(3)、檢查是否喝酒,禁止酒後入井。

(4)、檢查入井人員是否配備自救器,沒有配備自救器的人員不得入井。

(5)、檢查入井人員的精神狀態和身體狀況,身體欠佳、精神不佳的人員不得入井。

(6)、對入井放炮員攜帶火工品的數量進行核查,看實際數量與火工品領料單所填數量是否一致,發現差錯,立即查明,如果查不出原因,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7)、對入井放炮員攜帶火工品檢查是否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的不准入井。

二、本礦所有出入井人員及來礦檢查人員,必須接受出入井檢身制度。

三、外來個人、團體來礦參觀人員必須經公司安技部及本礦領導批准方可入井,但必須遵守本礦出入井檢身制度。

四、檢身房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專職人員不得兼任其他崗位。

五、任何出入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原因不接受檢身。

六、檢身工若發現入井人員有攜帶火或酒後入井堅決予以制止,並通知排程室和相關領導。

七、檢身工發現出井人員私自攜帶安全生產設施的予以挽留,並及時通知排程室和礦領導。

八、檢身工及所有出入井人員必須登記好出入井檢身記錄。

九、檢身工必須掌握本班出入井人員人數。

十、檢身工將入井人員姓名、工種、職務、入井原因進行詳細登記。

十一、對公升井人員進行重新檢身,看是否攜帶火工品及違禁物品,對火工品的領取、消耗、剩餘數量進行核查,標準無誤後在登回執單上簽字。

十二、對公升井人員及時予以登出,下井人員超過時間沒有公升井的必須向排程室和值班領導匯報。

十三、及時準確的統計掌握井下作業人數,及時發現未能正常公升井人員並查明原因,查不到時及時向排程室和值班領導匯報。

入井檢身與出入井清點制度

1 為保證入井人員安全和生產安全,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制定本制度。2 生產作業人員 管理人員,以及外來檢查工作 參觀學習人員入井,依照本制度進行入井檢身和出入清點。3 生產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 法規規定的培訓時間和內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未經培訓,不得入井。外來檢查工作和參觀學習人員須由專案部...

出入井人員清點與檢身制度

為了即時準確掌握礦井井下作業人數及分布情況,防範出入井人員攜帶危險品和煙火,保證礦井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針對礦井安全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一 入井檢身制度 1 檢身方法 採用人工檢身和儀器檢測方法。2 檢查的內容 檢查入井人員三帶齊 戴安全帽 攜帶自救器和礦燈 是否符合規定。檢查入井人員是否攜帶禁忌...

入井檢身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入井檢身制度 為加強我礦入井 公升井人員安全管理,防止違反規定將危險品攜帶入井 公升井,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入井 公升井人員檢身規定。1 檢身站檢身人員必須對所有出 入井人員進行搜身檢查。2 所有出 入井人員都必須接受搜身檢查,並配合檢身人員的工作。3 入井人員必須穿好水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