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檢身制度

2022-01-13 06:22:11 字數 2442 閱讀 6688

一、檢身只要嚴格遵守職責,時刻注意上、下井人員,嚴禁以口頭訊問代替手動的檢身,對上級和來賓入井一視同仁,嚴禁漏檢。

二、檢身人員必須嚴格檢查所有入井人員,是否戴好安全帽,並隨身攜帶礦燈和自救器,是否攜帶菸草、火柴和打火機等點火物品,是否喝酒、是否穿化纖衣服,衣著是否整齊,是否有不良心態的人員入井,如有應及時說服教育,批評指正,並有權拒絕其入井。

三、嚴格檢查井口附近情況,禁止在距井口20m範圍內抽菸和設失火裝置。

四、檢修期間要嚴格按檢修措施執行,未盡礦領導批准,一律不准入井。

五、發現開井人員盜竊礦上財產和私自攜帶**物品,爬車蹬約出入井者及時向礦上匯報處理。

六、檢身只要嚴守崗位,不得脫崗睡覺,要盡職盡責,執行管理規定。

七、檢身員要對上下井人員的人數,出入井時間做詳細記錄。

八、每位下井人員必須配合檢身員檢驗身體,違反本制度者,檢身員有權阻止下井,並報礦值班室處理。

事故責任追查報告

為了教育全體職工,吸取事故教訓,對發生事故後的處理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追查清楚,特制訂出如下規定:

一、礦長是本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技術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技術中負技術責任,隊長是礦安全生產直接責任者,班長、安全員是本班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各工種的工作人員對自己崗位負責。

二、礦井一旦發生(人身**、裝置、設施)事故,都必須按規定處理,調查事故時,由礦長組織調查,在調查處理中,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就地調查處理。

三、調查處理中必須組織現場職工進行座談,查明原因,找出責任人,根據發生事故情節,性質和事故嚴重程度,追查責任。

四、事故處理後,必須公開向全礦職工公告,用現實和教訓教育全礦職工,使全礦職工必須按章作業,做到不違章作業,不違章指揮,不違反勞動紀律。

值班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按時上下班,有事提前請假,值班堅守崗位,不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準時填好值班記錄,做到自己清楚、工整、不塗改、不缺項。

三、時刻觀察好、維護好裝置執行狀況,上班後,首先對所有機械裝置檢查一遍,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和匯報。

四、醉酒後不准值班,值班時不准睡覺,違者處於100元罰款或清退。

五、不許擅自停拉執行裝置和搞切換試驗。

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集中精力注意放硫系統和**監測系統執行狀況。

七、搞好室內衛生和裝置衛生,保護好物品、工具和消防器材,杜絕人身和裝置事故發生。

八、嚴禁無關人員到本崗位上閒談和聊天。

九、因擅自離崗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在採礦生產活動中,冒頂片幫是最常見的安全事故之一,也是重大危險隱患。

一、本礦所處區域系褶皺斷裂發育,斷層以北西向逆斷層為主,多斜切地層支向,破碎帶較寬,開採生產空間後,易塌落冒頂,因此冒頂地壓災害是本礦主要危險源。

二、本礦每個採區都沒有專職安全員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區長,每個作業班組也都配有專職或兼職的主要危險監控人員,在每天上班前後都要對頂板和牆壁進行「敲幫問頂」確證沒有危險隱患後,方可下井工作,對每天的頂板,牆壁的支護和上班的情況都有記錄。

三、為了減輕冒頂事故的發生,我礦改掉過去水平分層充填採礦法,採用無底柱淺孔留礦發開採,從根本上消除了冒頂事故的隱患。

四、其次,也加強了井巷內的支護力度,在井巷掘進中,遇有岩石情況變壞,有斷層破碎帶時,採用加密架柴支護或混凝土澆築法加固。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1、為了加強本礦井下現場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為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使安全檢查制度確實起到安全防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參照《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安全標準進行隱患排查。

3、在安全檢查和正常生產工作時,根據標準查詢隱患,並作出記錄。

4、針對發現隱患,有關人員研究解決,制定專人定期整改,在限期內為解決的按《獎罰制度》進行處理。

5、將安全標準化傳達到每乙個職工中去,廣泛組織職工參與安全管理,查詢不安全隱患,達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六、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隨時進行監督檢查,防止出現反覆。

七、根據工作面德檢查,工作地點位置的變動,隨時對安全標準進行補充完善,以保對安全生產隱患確實起到引導作用。

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一、為使安全技術執行過程中,能切實指導工作,防止有失誤造成隱患必須認真執行本制度。

二、為使全礦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地,安全地完成,必須制度安全技術方案和措施。

三、在安全技術方案和措施制度後,必須有總工組織召開礦長、副礦長、隊長、安全員進行審議。

四、參加審議人員,必須針對各工序,認真考慮後提出意見和建議,爭取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隱患。

五、編制人必須對審議過程中提出方案,措施進行比較,選優和補充。

六、經審議補充後各責任簽字批准後,方可落實執行。

七、技術方案,措施在執行過程中發現為完善之處時,必須反饋給編制人員和審議人員進行修改和補充,在未接到修改通知前不得擅自修改。

八、在接到反饋資訊後,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重新審議補充並再次落實執行。

九、必須審議並審批的內容為一是採掘規程,二是災害預防與處理,三是採區設計方案,四是其它單項工程施工方案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入井檢身制度

1 井口檢身工要嚴格崗位職責,對所有出入井人員包括外來人員,不得漏檢,並嚴格執行交 制度。2 凡入井人員必須穿工作衣,戴安全帽,穿絕緣水鞋,否則不得入井。3 嚴禁任何人將煙火 手機等帶入井下。4 嚴禁酒後入井,井口檢身工要嚴格把關。5 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配帶自救器。6 井下公物出井必須有單位證明,井口...

入井檢身制度

一 每一入井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入井。二 入井檢身員要嚴格檢查每乙個入井人員是否穿戴整齊,是否隨身攜帶自救器 礦燈 安全帽,嚴禁穿化纖衣服。三 檢查每乙個入井人員的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四 檢查每乙個入井人員是否攜帶菸草 點火物品,攜帶者不准入井。五 檢查每乙個入井人員班前是否喝酒,否則不予入井...

入井檢身與出入井清點制度

1 為保證入井人員安全和生產安全,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制定本制度。2 生產作業人員 管理人員,以及外來檢查工作 參觀學習人員入井,依照本制度進行入井檢身和出入清點。3 生產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 法規規定的培訓時間和內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未經培訓,不得入井。外來檢查工作和參觀學習人員須由專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