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合同

2021-04-24 03:35:41 字數 1840 閱讀 105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租賃標的:

甲方將位於山東省單縣向陽路天昆太陽城小區商鋪出租給乙方,商鋪建築面積為平方公尺。

第二條房屋用途及經營範圍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 租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繳納方式

4.1年租金:該商鋪總房款為前2年租金按商鋪總房款的3%計算, 第三年租金為總房款的4%,第四年、第五年租金為總房款的5%計算。以後商鋪租金隨市場**另算。

4.2租金支付:現金方式年付。

4.3 乙方應按時將租金存到甲方指定的以下銀行賬號或甲方現金付取。

開戶銀行

戶名賬號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任何產權等糾紛;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5.2 在租賃期間甲方欲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本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乙方必須及時跟第三方簽訂按原合同條款租賃協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租賃的店面,乙方並承擔違約責任。

5.3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響主體建築下,對租賃商鋪進行裝修等。

5.4 在租賃期內,甲方同意乙方將商鋪轉讓他人經營,但必須履行本合同的所有的條款。

5.5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式支付了租金和其它應付的費用,並履行了本合同規定應負的義務,乙方可以在租賃期限內,對該租賃商鋪享有使用的權利。

5.6乙方必須服從天昆太陽城物業管理處的管理。

5.7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對該物業進行銷售、抵押或者對該物業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的;

5.8乙方在租賃場所進行經營活動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損壞社會公共利益的;

5.9 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並乙方按合同約定將房屋交還甲方之日止,該房屋有關的物業管理費、公共能耗、水、電、等費用及與乙方經營有關的其他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及以上費用。

第六條合同期滿及合同履行期間

6.1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時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約等相關情況,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6.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的該物業的日常維護,使該物業處於良好狀態,並且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6.2 若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後,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占用租賃場所,其占用不能視為合同延期或合同續訂,在占用期間乙方需支付相當於月租金的200%的使用費給甲方。

6.3在租賃使用期間,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及時繳納租金,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及其他一些必要措施督促繳納違約金,直至甲方收回商鋪為止。

6.4本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7天內交還甲方房產,並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以上的條款,雙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賠償乙方裝修費用及引起所有的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可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不可抗拒

凡因發生**、颱風、暴雨、火災、水災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終止合同而無需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對本合同協商進行修改或補充,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二條備註:

甲方乙方

位址位址

聯絡**聯絡**

日期: 年月日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位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保全莊農貿市場院內,分上下二層,建築面積平方公尺。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1 甲方同意將自己坐落於出租給乙方使用 門面為上下兩層,一層約平方公尺,二層約平方公尺 2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位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鐵場市場。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