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

2021-05-30 20:34:11 字數 1486 閱讀 6739

2014-2015學年第2學期

《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小組作業

班級: 法學本121

申請書提交人(學號): 趙帥

答辯書提交人(學號): 程鑫

裁決書提交人(學號): 翟夢雪

申請人:唐某,男,漢族,19xx年x月x日生,住西安市xx區xx路x號。聯絡**:123456789。

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住所地:上海市xx區xx路x號。**:987654321。

法定代表人:李政巨集職務:上海冠龍閥門機械****董事長。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81,866元(月平均工資10,698元*8.5年*2)。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23年第四季度獎金(提成)剩餘差額20,493.89元,未支付唐某2023年第一季度獎金(提成)1,198.40元及第二季度獎金(提成)32,213元。

以上二項合計:235,771.29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唐某於2023年3月1日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從事銷售工作。入職時,,雙方簽訂了期限為2023年3月 1日至同年12月31日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2023年3月1日至同年8月1日為試用期,此後雙方每年續簽期限為一年的勞動合同。2023年12月23日,申請人唐某和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約定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限順延至2023年12月31日。

冠龍公司在南京、無錫兩地均設有辦事處,後在常州開設工作站(受無錫辦事處管轄),由申請人唐某擔任工作站站長,無其他工作人員。但是在2023年6月28日,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向申請人唐某出具退工證明,因申請人唐某不同意接受,申請人唐某於2023年7月2日收到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的律師函,其中載明「鑑於你在求職時向冠龍公司出具的有關材料和陳述有虛假,且在工作時間沒有完成公司規定的業務指標,沒有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紀律和規章,故從即日起冠龍公司對你開除,即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關係」,落款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申請人唐某在此工作期間一直認真工作,遵守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規定的工作紀律和規章,認真完成工作任務,並且多次獲得獎金,可見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並沒有合理的原因可以與申請人唐某解除勞動合同,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法律規定,因此被申請人上海冠龍閥門機械****應當依照《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申請人月平均工資10,698元*8.5年*2=181,866元)並且上海冠龍閥門機械****未支付申請人唐某2023年第四季度獎金(提成)剩餘差額20493.89元,未支付2023年第一季度獎金(提成)1198.40元及第二季度獎金(提成)32 213元。總合計:

235,771.29元。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唐某

2023年 8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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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 公司 位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一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二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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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曹 女,1981年10月4日出生,甘肅平涼人,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甘肅省平涼市某社,被申請人 電子科技 深圳 住所 深圳市寶安區觀瀾街道某路,法定代表人 歐陽 申請事項 1 申請人請求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 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3,032元 3 被申請人支付2008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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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夏小明 男 1975年4月20日出生 漢族。身份證362321 住址 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信江中路18號1單元202室被申請人 上饒市怡海偉業資訊科技 法定代表人 孫奇敏 位址 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沿河路東路 現位址金揚帆2301室 180 申請事項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