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業大學學生教學資訊中心工作章程

2021-04-15 06:22:45 字數 4904 閱讀 3357

工作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山東農業大學學生教學資訊中心是依據學校農發[2001]15號檔案精神而成立的(以下簡稱教學資訊中心)。宗旨是服務於教師教學、服務於學生學習、服務於決策者管理。目的在於疏通學生參與教學管理的渠道,充分發揮學生參與教學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體作用;宣傳教學典型,及時了解教師和學生教與學的狀況,不斷改進教學工作;向學生宣傳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意見和精神,協助開展教學紀律和學習效果檢查,編髮《教學資訊演示文稿》。

為確保教學資訊員高效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全體教學資訊中心成員,成員應按照本章程要求,履行義務,行使權力。

第二章機構設定

第三條教學資訊中心隸屬教務處。學生教學資訊中心下設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辦公室、採編部、調研部、宣傳部、各院資訊站和資訊員,實行主任負責制。中心內部成立演示文稿糾錯小組,各部至少一人參與以便加強各不聯絡。

第四條教學資訊中心設主任一名,由教務處聘任一名管理人員兼任;設副主任四名,南、北校區分別聘任一名管理人員兼任並在南、北校區由教學資訊中心內部競選產生一名學生擔任。

第五條設教務處處長學生助理,由教學資訊中心南、北校區學生副主任兼任。

第六條教學資訊中心設南、北校區兩個分中心,東校區由北校區管理。

第七條南、北校區教學資訊中心下設辦公室、採編部、調研部和宣傳部。

第八條根據各校區辦學學院為依據,每個學院設乙個教學資訊站,原則上由學院學生會學習部部長任站長(如果學習部部長不願擔任,由中心一位本院同學擔任),聘任若干資訊員。

第三章部門職責

第九條教學資訊中心負責各學院教學資訊站的日常管理;負責教學資訊的收集、整理及核實;向有關部門反饋學生的合理意見和建議;編輯出版《教學資訊演示文稿》並在網上發布教學狀況資訊。

第十條教學資訊中心主任工作職責

(1)根據教學工作部署,關注教務動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中心的工作制度、計畫,定期召開中心的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指示;討論、部署、檢查中心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中心情況。

(2)圍繞中心的中心工作,針對中心成員的思想動態,開展各種有效的活動,把握整體,協調各方面的關係,抓管中心全面工作,使全體成員團結一致,共同發展。

(3)根據中心的宗旨和工作任務,自覺接受學校領導、老師的指導和幫助,並負責每期《教學資訊演示文稿》的總體組稿、出版、發行工作。

(4)根據工作情況依據考核結果,作好中心「評優評先」的選定推薦工作。

(5)加強與其他學生團體的聯絡與交流,及時收集工作的資訊,並整理上報。

(6)完成上級有關部門的其他事務。

第十一條教學資訊中心副主任工作職責

副主任協助主任處理教學資訊中心日常工作,具體負責全校學生資訊員的管理,組織教學資訊員的活動。

(1)從整體出發,作好評優評先的基礎考核工作,按照《學生教學資訊中心工作制度》公平、公正、公開地考核內部成員,以促進資訊員的工作熱情。

(2)認真組織並鼓勵全體成員參加對內對外宣傳報道學習與交流的各種活動,逐步提高辦刊的能力,加強與社會企業合作,擴大中心的影響力,促進中心的工作順利開展。

(3)按時督促各職能部門收稿、審稿、排版工作,並認真組織各資訊員採稿,完成《教學資訊演示文稿》。

(4)負責每期刊物的具體組稿工作,鑑定工作意見,並交於主任審簽,督促、落實每月工作,負責刊物初稿的編排及刊物的發行工作。

(5)協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時,受主任委託執行主任職權。

(6)完成中心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主任助理工作職責

主任助理協助副主任共同完成教學資訊中心日常工作,起到中心內部溝通橋梁作用。

(1)每週檢查各部門工作,統計各部門成員工作量。

(2)根據中心請假制度、值班制度,對超過規定次數不參與例會、值班者,及時反映給副主任,以對該成員進行勸退。

(3)各期演示文稿定稿之前,組織糾錯小組對演示文稿那個糾錯。

(4)協調各部工作,協助副主任將中心建設乙個和諧大家庭。

第十三條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日常行政事務、內務管理、檔案、財務管理及組織制度建設;教學資訊員考勤考核,內外組織協調工作;保密、統計、中心資訊工作。

第十四條採編部工作職責

負責反映宣傳教學工作動態,教與學方面意見、建議、整理、歸檔和彙總上報;採訪、調查、調研工作;準時出版《教學資訊演示文稿》,組織資訊採訪,根據工作安排,務必及時開展採訪工作,有預約的,不得違約。

第十五條調研部工作職責

負責專項調研的組織工作,專題資訊和與教學有關的重要事件的採訪報道;及時分發《教學資訊員反饋意見表》,負責教學資訊的收集、整理及核實,掌握收集全院師生教學、學習等思想動態及課堂紀律情況,向有關部門反饋師生的合理意見和建議,並做好反饋;掌握基本的學務知識,做好學務諮詢活動;日常資訊反饋務求主動及時。

第十六條宣傳部工作職責

負責教學資訊中心相關的宣傳工作;會議、活動攝影工作,負責資訊張貼反饋宣傳工作;做好中心的基礎宣傳工作,樹立團隊的良好形象;負責中心**維護及配合中心各項活動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加強與學校各學生組織的聯絡。

第十七條各學院教學資訊站站長工作職責

負責本學院教學資訊的收集,整理和統計及本學院資訊員的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各學院教學資訊員工作職責

(1)及時了解有關教學和學生學習的狀況,積極工作,實事求是,認真負責;

(2)對學校或學院的教學計畫、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及手段、教學管理及教學條件、教學評價、教師隊伍等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3)及時反映學生的聽課、實驗實習、作業、考試等學習狀況;

(4)填報《教學資訊員反饋意見表》,每月最少兩次,積極向《教學資訊演示文稿》提供稿件;

(5)參加教學資訊中心組織的會議及各項活動;

第十九條糾錯小分隊職責

在演示文稿雛形時,加緊糾錯,將演示文稿錯誤降低到最低。

第二十條教務處處長學生助理除完成資訊中心的各項工作外,每週至少一次與教務處長交流資訊,受邀參加教務處有關會議;根據需要完成教務處長交辦的工作任務。(此項挺好,但實施略有困難)

第四章成員聘任

第二十一條南、北校區副主任由教學資訊中心內部競選產生一名學生擔任。

第二十二條教學資訊中心各部負責人由教學資訊中心副主任組織,教學資訊中心內部競選產生。

第二十三條根據工作需要,中心可聘任部分有專長的學生來擔任資訊員從事中心相關工作。聘任工作由教務處老師和學生教學資訊中心負責人組織展開。

第二十四條納新程式:

1筆試階段報名參加中心的成員將在統一時間地點進行筆試,各部根據具體情況編寫題目,注意保密。

2面試階段筆試通過者,由各部分別面試各部通過筆試的人員,具體事項由各部部長負責。

3試用期階段經過筆試面試之後,通過者將進入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乙個月,試用期為新成員進入中心的關鍵時期和特殊時期,試用期一般為乙個月,試用期內要嚴格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做事積極主動,交給的任務要按時認真的完成,不可拖延或無故推託,工作完成後要及時地向自己的部長匯報,只有經過試用期的考驗,才能成為中心的正式成員。

第二十五條在校生,凡熱愛資訊工作,嚴於律己,責任心強,學習成績良好,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的學生均可應聘。

第二十六條對於有特長的急需人才,不拘一格,即行聘用。

第二十七條在聘用期間,對不遵守校紀校規或不遵守管理規定、工作態度不好,工作極不負責的資訊員即行解聘。

第五章教學資訊員權利

第二十八條教學資訊員有依照《教學資訊中心章程》工作和開展活動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教學資訊員有就有關教學方面的問題了解、採訪當事人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權利,有對教學建設和學生學習狀況開展調查並發布調查結果的權利。

第三十條教學資訊員有在出版《教學資訊演示文稿》時不署真實姓名的權利。

第三十條教學資訊員可以平等的參與教學資訊中心各部門負責人的競選,有對中心在管理方面提出建設性建議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在聘任期內,資訊員可提出自動解聘。

第六章教學資訊員義務

第三十二條及時了解有關教學和學生學習的狀況,要求做到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客觀公正,不謀私利,密切聯絡各相關部門,採集、收集相關資訊。反應學生對教與學的意見和建議,掌握基本學務知識,並向學生宣傳學務知識。

第三十三條協助教務處和各學院進行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

第三十四條教學資訊員提供的資訊必須鑑署自己的真實姓名。

第六章中心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會議制度:每週一次中心例會,協調分配近期任務,中心副主任負責。會議辦公室安排,專(有關負責人)人做好會議記錄,並統計與會人員。

第三十六條會議請假制度:

1 中心成員除班會、院會外,原則上不允許請假。

2中心成員請假需本人事先與辦公室請假負責人聯絡說明事由,非本人說明事由的一律無效。請假通過後即時填寫假條,並告知所在部門部長。

3中心成員請假需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後交與辦公室請假審核人,由辦公室人員統一備案。

4每次例會點名之後辦公室成員宣讀本次例會請假、曠會、遲到及上週辦公室值班情況,凡新成員累計曠會兩次、老成員曠會一次辦公室予以警告。

5辦公室負責人需將請假申請表進行審核並統計,凡新成員累計曠會三次、老成員曠會兩次一律解聘。

6非正當理由請假及無故遲到者,新成員請假三次、老成員請假一次算作一次曠會。實驗課或者老師拖堂不能按時到會者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人說明情況,並告知所在部門部長,主動在兩日內補假條。

7非正當理由請假及遲到、曠會,一起累計曠會。

8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或晚到會,需事先與辦公室請假負責人及所在部門部長聯絡說明事由,並在會後兩日內主動補假條。否則以曠會論處。代假無效。

9本制度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解釋權歸中心所有,中心有權對本制度進行修訂並完善。

第三十七條辦公室值班制度:

一、 辦公室管理制度

1愛護辦公室一切公物,並監督他人不需破壞公物。如發現公物有損壞應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

2不得因私事而占用辦公室電腦等公共物品,值班人員只可利用電腦網路進行學習或練習常用的軟體以提高自己的素質,也可利用電腦完成中心的工作。嚴禁使用電腦進行玩遊戲、聊qq等娛樂活動。

3值班實行簽到制度。值班人員必須愛找值班表的順序按時上崗,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有事可事先和辦公室請假負責人請假,並在值班表上註明。如卻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應在值班表上註明並在兩天之內主動補假條,否則以缺席處理,假條由辦公室負責人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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