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物理系本科學生綜合考評實施辦法

2021-04-09 11:22:30 字數 3315 閱讀 7133

浙江大學物理系本科學生

綜合考評實施辦法

一、評價基本原則

(一)以有利於學生全面發展和適應社會要求為目標,著重評價大學生的思想品德、知識水平、各項能力和身體素質;

(二)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採取客觀量化、記錄和申報相結合的方法;

(三)發揮評價過程的甄別、激勵和導向功能,評價結果作為學生評獎評優和就業推薦的主要依據;

(四)評價過程要求公開,評價結果力求公平、公正。

二、指標體系及具體操作辦法

一級指標設為思想品德、知識水平、各項能力和身體素質等四項。

(一)思想品德評價

1.評價依據

主要對學生日常關鍵行為進行評價,考查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考查學生是否具有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精神以及拼搏奉獻、艱苦創業、團結協作和誠實守信等思想品德表現。關鍵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學生參加各項集體活動表現,包括班團、社團、學生會、學園、系、學校等組織的各項活動,內容包括思想政治學習、科研實踐、學科競賽、學術研究、課外創新發明、社會實踐、青年志願者活動、文化藝術比賽、體育比賽等;

(2)學生幹部在社會工作中的表現;

(3)學生在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等方面的突出表現;

(4)學生在宿舍的表現;

(5)個別學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的行為。

2.評價方式及結果

思想品德評價根據以下八個方面進行量化:系組織的各類活動、學生幹部、青年志願者、各類講座、系外活動、學科競賽科研及srtp、宿舍記實和其他活動。

(1)①系組織的各類活動,由活動主辦方直接提供參加人員、獲獎人員以及工作人員名單,按計分細則加分,交系綜合考評小組審核;

②學生幹部由團總支和學生會內部進行考評,按計分細則加分,交系綜合考評小組審核;

③青年志願者活動由青年志願者指導部門將學生的參與情況按計分細則加分,交系綜合考評小組審核;

④各類講座,依託學校素拓中心實施的講座記錄制度,每人一張記錄卡片,每聽一次講座蓋乙個章,統一申報,申報時填寫「物理系綜合考評申報表」,並上交記錄卡片影印件,按計分細則加分;

⑤系外活動,統一申報,申報時填寫「物理系綜合考評申報表」,並上交證明材料影印件,按計分細則加分;

⑥學科競賽、科研及srtp, 統一申報,申報時填寫「物理系綜合考評申報表」,並上交證明材料影印件,按計分細則加分;

⑦宿舍記實,系綜合考評小組從宿舍管理部門取得考評結果;

⑧其它活動,未包括在上述七項中的其它關鍵行為,統一申報,申報時填寫「物理系綜合考評申報表」,並上交證明材料影印件,分數由系綜合考評小組討論決定。

(2)每年秋學期和春學期系團總支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內容為之前2個短學期學生的關鍵行為。

系組織的各類活動由系綜合考評小組平時記錄;

學生幹部和青年志願者於考評期間由相關部門上交考評結果;

各類講座、系外活動、學科競賽科研及srtp和其他活動於考評期間統一申報,每位同學填寫「物理系綜合考評申報表」,並上交證明材料影印件。各班綜合考評小組收齊班內申報表和證明材料進行核實,依據加分細則寫清各項申報內容的準確分數,並上交系綜合考評小組;

宿舍記實於考評期間從宿舍管理部門處取得。

(3)「違紀行為」包括學生受到學校紀律處分和系、學園、學生工作處通報批評的行為,該學生的思想品德等級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

(4)宿舍記實佔評價結果的15%,其餘專案佔評價結果的85%。

(5)系綜合考評小組由系團總支組織成立,班級綜合考評小組由團支書或副團支書負責組織成立。

(6)系綜合考評小組每年定期將分數統計情況反饋給各班綜合考評小組,班級綜合考評小組需向全班同學公示,然後進行調整,最後以紙質材料附上班主任、班長、團支書簽名,上交各系團總支副書記,最後交至系綜合考評小組。

(7) 系綜合考評小組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

3.評價結果確定

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比例見下表

(二)知識水平和學習能力評價

1.評價依據

主要依據學生的學年學業成績進行評價,考查學生學習的勤奮努力程度、學習質量和水平。

2.評價方式及結果

根據《浙江大學理系本科生綜合測評和評獎評優管理條例》中學業排名方法進行評價。

(三)能力評價

1.評價依據

主要依據學生在學術、社會實踐、創新創業、社會工作、文體競賽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績進行評價,考查學生的實踐能力、組織能力和創新能力。

2.評價方式及結果

(1)系綜合考評小組對學生提供的參加各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校級和系級志願者活動、其他類別的實踐活動的獲獎表彰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並排名,結果作為「社會實踐優秀獎學金」評定的主要依據;

(2)系綜合考評小組對學生幹部參加社團活動與社會工作的業績進行考核及排名,結果作為「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評定的主要依據;

(3)系綜合考評小組對學生提供的參加文化藝術比賽、體育比賽的獲獎表彰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材料作為「文體優秀獎學金」評定的主要依據;

(4)系綜合考評小組對學生提供的參加科研實踐活動、學科競賽、學術研究、課外創新發明等活動的獲獎表彰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材料作為「研究與創新獎學金」評定的主要依據。

(四)身體素質評價

1.評價依據

主要依據《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進行評價,考察學生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

2.評價方式及結果

由公共體育部負責組織學生進行體育達標測試,根據《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定學生成績後報各系。

三、2008級及之後確認物理專業的學生,綜合考評以學園記實考評成績為準,參考計分細則予以評分,同時考慮學生在上一學年參加物理系活動情況,酌情予以加分。

四、本評價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由物理系綜合考評小組負責解釋。

浙江大學物理系

二零一零年九月

附件:浙江大學物理系綜合考評計分細則

浙江大學物理系綜合考評計分細則

一、計分辦法

1.系組織的各類活動

活動主要負責人人數限制在5人以內。

2.學生幹部

3.青年志願者

志願者活動每3小時計1分,不足3小時部分的捨去。

4.各類講座

每次講座計1分,一學期內累計不超過5分。(主要指係組織的講座,其餘由院考評組決定)

5系外活動(出示證明)

6.學科競賽

7.發表**,申請獲得專利、產品、軟體、課件等技術成果開發、轉讓

8.srtp

完成srtp全過程並最終結題計5分

9.在不違背學校和系評分規則情況下,其它未列出的活動(例如班級活動等)分數由各班級綜合考評小組商議決定並上報班主任批准同意,分數值上限為25分。

10、評分最終結果必須通過班級公示,由班主任、班長和團支書三人簽字生效。

二、本評分細則解釋權歸物理系綜合考評組。

三、系綜合考評組成員:系團總支書記、學生副書記、系團總支素拓考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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