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安全控制措施

2021-03-29 09:40:03 字數 1641 閱讀 2734

為規範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本制度適用於本廠及相關方的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1、高處作業的定義與分類

本制度所指高處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墜落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類。

(一)在作業基準面2公尺(含2公尺)以上30公尺以下(不含30公尺)的,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二)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為特殊高處作業;

在作業基準面30公尺(含30公尺)以上的高處作業、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境進行的高空作業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的安全控制措施

2.1凡是墜落高度在2公尺以上(含2公尺)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度雖不足2公尺,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於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裝置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執行。

2.2在進行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作業現場必須設定安全護梯或安全網(強度合格)等防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2.3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合格,並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准及酒後等人員不准進行高處作業。

2.4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一般不應交叉作業,凡因工作需要,必須交叉作業時,要設安全網、防護碰等安全設施,否則不准作業。

2.5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並落實到人。

2.6鋪設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築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時,必須***施工安全的措施。

2.7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乾淨,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輸送大型物件時,必須使用可靠的起吊裝置。

2.8進行高處作業前,應檢查腳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採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當結冰、積雪嚴重而無法清除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2.9在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房上部及塔頂上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洩漏時,應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員馬上撤離現場。

2.10高處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公尺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公尺以上,並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

2.11高處作業所用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2.12高處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

2.13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3、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3.1作業負責人職責:制定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安排作業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作業安全;

3.2作業人員職責:應遵守高處作業安管理標準,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應拒絕高處業;

3.3監護人職責:負責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和執行應急預案,遇有危險情況時命令停止作業;高處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作業現場;監督作業人員按規定完成作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3.4作業所在生產車間負責職責:會同作業負責人檢查落實現場作業安全措施,確保作業場所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4、其他

高空作業控制措施

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為預防和控制高處作業事故隱患,在發生重大高處墜落事故,能迅速得到有效的應急處理,實施現場搶救和其他救援措施,將緊急事件區域性化 如有可能予以消除 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 和財產損失。特制定以下高空作業安全保證措施 本高空作業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是由專案安全施工部共同開會商定,主要用...

第十三章高空作業安全控制措施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及相關規定,本專案將根據本工程高空作業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本工程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生產操作的技術規範,禁止高空酒後作業,違章作業。2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繫好安全帶,並正確使用建築 三寶 與個人勞動防護器械與防...

高空作業安全措施

一 高空作業者必須戴緊安全帽,穿防滑鞋,紮緊帶好勞動工具。距地面1.5公尺及1.5公尺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將安全帶掛在上方牢固可靠處,高度不低於腰部。二 嚴禁恐高症者 禁忌病症者進入高空現場。患有精神病 癲癇病 高血壓 心臟病及酒後 精神不振者嚴禁從事高空作業 三 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