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

2021-03-26 06:01:39 字數 4844 閱讀 8145

一、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概述

(一)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專案(2023年新增)

1、鼓勵類外商投資專案

(1)屬於農業新技術、農業綜合開發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業的;

(2)屬於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能夠改進產品效能、提高企業技術經濟效益或者生產國內生產能力不足的新裝置、新材料的;

(3)適應市場需求,能夠提高產品檔次、開拓新興市場或者增加產品國際競爭能力的;

(4)屬於新技術、新裝置,能夠節約能源和原材料、綜合利用資源和再生資源以及防治環境汙染的;

(5)能夠發揮中西部地區的人力和資源優勢,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

2、限制類外商投資專案

(1)技術水平落後的;

(2)不利於節約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的;

(3)從事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勘探、開採的;

(4)屬於國家逐步開放的產業的。

3、禁止類外商投資專案

(1)危害****或者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

(2)對環境造成汙染損害,破壞自然資源或者損害人體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於保護、開發土地資源的;

(4)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運用我國特有工藝或者技術生產產品的。

4、允許類外商投資專案

不屬於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的外商投資專案,為允許類外商投資專案。

【特殊規定】(1)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專案,視為鼓勵類外商投資專案;(2)產品出口額佔其銷售總額70%以上的限制類外商投資專案,經批准可以視為允許類外商投資專案。

【解釋】考生應準確區分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投資專案的範圍,注意多選題。

[, ,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於限制類外商投資專案的有( )。

a、能源、重要原材料工業專案

b、不利於節約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專案

c、從事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種礦種勘探的專案

d、運用我國特有工藝生產產品的專案

【答案】bc

【解析】選項a屬於鼓勵類投資專案,選項d屬於禁止類投資專案。

[, ,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限制類外商投資專案的有( )。

a、 技術水平落後的

b、 占用大量耕地,不利於保護、開發土地資源的

c、 運用我國特有工藝或者技術生產產品的

d、 不利於節約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的

【答案】ad

【解析】選項bc屬於「禁止類」外商投資專案。

(二)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2023年新增)

1、併購形式

(1)股權併購

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公司股東的股權或者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

(2)資產併購

①先設立、再併購:外國投資者先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並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的資產並運營該資產。

②先併購、再設立:外國投資者協議先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並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並運營該資產。

2、併購要求

(1)境內公司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者控制的公司的名義併購與其有關聯關係的境內公司,應報商務部審批。

(2)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並取得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者中華老字型大小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向商務部進行申報。

(3)外國投資者股權併購的,併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承繼被併購境內公司的債權債務;外國投資者資產併購的,**資產的境內企業承擔原有的債權債務。

(4)併購當事人應以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作為確定交易**的依據。

3、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重點)

(1)註冊資本為210萬美元以下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10/7倍;

(2)註冊資本在210-500萬美元之間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倍;

(3)註冊資本在500-1200萬美元之間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5倍;

(4)註冊資本在12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3倍。

【解釋】該考點在第二節還會出現,二者的角度不同:此處為註冊資本如何決定投資總額,第二節為投資總額如何決定註冊資本。

[, , ]某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公司股東的股權,將境內公司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該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為700萬美元。根據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有關規定,該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的上限是( )。

a、1000萬美元 b、1400萬美元 c、1750萬美元 d、2100萬美元

【答案】c

[, ,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規定,下列各項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符合規定的有( )。

a、註冊資本150萬美元,投資總額200萬美元

b、註冊資本300萬美元,投資總額620萬美元

c、註冊資本700萬美元,投資總額1500萬美元

d、註冊資本1500萬美元,投資總額3900萬美元

【答案】acd

【解析】選項b:投資總額在420-1000萬美元之間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投資總額的50%。

4、出資期限(重點)

(1)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轉讓股權的股東,或者**資產的境內企業,支付全部對價。對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者,經審批機關批准後,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支付全部對價的60%以上,1年內付清全部對價,並按實際繳付的出資比例分配收益。

【案例】法國的甲公司併購境內乙公司60%的股權,併購價款為1200萬美元,乙公司依法變更為合營企業丙公司。併購價款的支付期限為:(1)一次性付清的,應當自合營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2)經批准分期支付的,前6個月支付的比例≥60%,總期限不超過1年(與併購價款的大小無關)。

(2)外國投資者認購境內公司增資,有限責任公司和以發起方式設立的境內股份****的股東,應當在公司申請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時繳付不低於20%的新增註冊資本,其餘部分的出資時間應符合《公司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

【相關鏈結1】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餘部分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相關鏈結2】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案例】境內乙有限責任公司擬增資6000萬元,在增資時,法國甲公司擬認購增資部分的60%,乙公司認購增資部分的40%。由於外國股東的加入,境內乙公司應依法變更為合營企業。合營企業在申請營業執照時,全體股東(甲、乙)的實際繳付的出資不能低於1200萬元,(新增註冊資本6000萬元的20%),其餘部分的出資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3)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並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並運營該資產的:

①對與該資產對價等額部分的出資,投資者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境內企業支付全部對價;對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者,經審批機關批准後,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支付全部價款的60%以上,1年內付清全部價款,並按實際繳付的出資比例分配收益。

②其餘部分的出資,合同、章程中規定一次繳清出資的,投資者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合同、章程中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投資者第一期出資不得低於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並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案例】法國的甲公司在北京設立外資企業,註冊資本為1000萬美元。該外資企業成立後,又併購境內乙公司的機器裝置,併購價款為120萬美元。(1)120萬美元併購價款的出資期限為6個月、60%;(2)1000萬美元註冊資本的出資期限為3個月、15%。

(4)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如果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低於註冊資本25%的,投資者以「現金」出資的,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投資者以「實物、工業產權」出資的,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

[, , ]某外商投資企業由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註冊資本600萬美元,其中外國投資者以現金出資120萬美元。下列有關該外國投資者出資期限的表述中,符合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有關規定的是( )。

a、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出資 b、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出資 c、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9個月內繳清出資 d、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1年內繳清出資

【答案】a

[, , ]某外商投資企業由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註冊資本600萬美元,其中外國投資者以實物出資120萬美元。下列有關該外國投資者出資期限的表述中,符合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有關規定的是( )。

a、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出資 b、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出資 c、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繳清出資 d、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出資

【答案】b

5、25%的規定

(1)外國投資者在併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高於25%的,該企業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2)外國投資者在併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低於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該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依照審批、登記程式進行審批、登記。

(3)境內公司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者控制的公司的名義併購與其有關聯關係的境內公司,所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但該境外公司認購境內公司增資,或者該境外公司向併購後所設企業增資,增資額佔所設企業註冊資本的比例達到25%以上的除外。

根據有關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於註冊資本25%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外國投資者應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一次繳清出資

b、該企業的設立不需要經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機關審批

c、該企業不能享受合營企業的優惠待遇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與公司法

註冊會計師 03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試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為5分,2008年的分值為5分,題型主要為客觀題。2004年 2008年綜合題的部分考點來自本章。本章考點較多,複習難度很大,考生需要過 數字關 2009年新教材的主要變化是 1 在第一節新增了 外商投資企業合併與分立 2 在第二節新...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保證

2015年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內部資料 經濟法 注會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 保證 定義 一 保證與保證合同 二 保證人 詳細描述 一 保證與保證合同 1.保證 指第三人為債務人的債務履行作擔保,由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 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2.保證合同 二...

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方式

2015年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內部資料 經濟法 注會 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 知識點 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方式 詳細描述 1.現金出資 1 外方投資者以現金出資時,只能以外幣繳付出資,不能以人民幣繳付出資。中方投資者用人民幣繳付出資。2 經審批機關批准,外國投資者也可以用其從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