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典當借款合同

2021-03-19 14:17:31 字數 4240 閱讀 6956

典當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借字第( )號

當戶(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位址:**:

典當行(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位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房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採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房地產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並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宣告、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乙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並繫甲方贖取當物的唯一憑證。

1.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係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係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押負擔並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於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專案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後即將發生的前述專案的費用。

抽當不影響絕噹的發生。

1.10 「絕噹」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噹。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噹發生。

第二條當物

2.1甲方自願以本(單位/人)坐落在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築面積平方公尺)和坐落在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築面積平方公尺)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典當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產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甲方與乙方可就擔保的具體事項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房產估價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

第三條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置當物後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元)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房地產抵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

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4 絕噹後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第四條當金及用途

4.1 該房產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並隨時接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簽發當票,典當期限以當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月利率為 ‰,合計為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月綜合費元。(大寫元)

6.3典當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乙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30日的次日,最後剩餘期限不足乙個月的,於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對於剩餘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屆滿,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6.3、6.

4款。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在不違反6.6款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於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

6.8 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註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6.9 雙方一致確認:當物發生滅失、損毀,不論是由誰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項下的利息、綜合費及違約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債權不與甲方的任何債權予以抵銷。

第七條續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甲方可向乙方申請續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方墊付的費用,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7.2 甲方在超過7.1款規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請續當的,經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續當。

7.3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贖當

8.1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不發生贖當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實現債權費用等費用。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扣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餘綜合費。

8.3 在絕噹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的,應結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按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絕噹

9.1 雙方一致確認:依2.2條約定的估價金額為標準,估價金額不足萬元的,絕噹後或乙方依照十一條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乙方可自行變賣或折價,損益自負。

9.2 依2.2條約定的估價金額為標準,估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絕噹後或乙方依照十一條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依照以下方式處理:

9.2.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噹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6個月內處置完畢。

9.2.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噹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6個月內處置完畢的,乙方有權單方委託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並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但乙方以變賣方式處置當物的,變賣**不低於評估價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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