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

2021-03-04 09:59:31 字數 1807 閱讀 8177

第六條司法警察執行安全檢查時:

(一)對公訴人、律師等依法出庭履行職務的人員,應進行有效證件查驗和登記;

(二)對參加庭審活動的訴訟參與人、第三人和參加旁聽的人員,在進行證件查驗和登記的同時,還應進行人身安全檢查、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

第七條下列人員不得進入審判場所:

(一)無證件、偽造、冒用他人證件的;

(二)未成年的(經法院批准的除外);

(三)精神病和醉酒的;

(四)被剝奪政治權利、正在監外服刑和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

(五)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不聽從安全檢查人員安排的;

(六)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審判秩序的。

第八條下列物品不得攜帶進入審判場所:

(一)未經法院允許的各種錄音、錄影、攝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二)禁止私人攜帶的槍枝、刀具和其它具有類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

(三)易燃易爆物品、強腐蝕性物品等危險物品;

(四)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審判秩序的物品。

第九條對證件的查驗和登記:

(一)是否超過有效期;

(二)**、姓名、年齡、性別等相關要素是否與持證人相符;

(三)准予旁聽的證件是否與旁聽的案件和法庭相符;

(四)設立專用登記本,對受檢者進行證件登記。

第十條對人身的安全檢查:

(一)引導員提示受檢者取下隨身攜帶物品,放置於設在安全檢查門邊的工作台上;

(二)對通過安全檢查門報警的受檢者,檢測員應當令其重新過門檢查或採用人工安全檢查的方法進行複檢;採用人工檢查時,對女性受檢者的人身安全檢查應由女司法警察執行;

(三)人工檢查分手持探測器檢查和手工檢查兩種方式。進行人工檢查的具體順序是:由上到下、由里到外、由前到後。

即從受檢查者前領起,至雙肩外側、雙手手掌、雙肩內側、腋下、背部、後腰部、襠部、雙腿、腳部。進行手持探測器檢查時,手持金屬探測器移動要平穩、均速;進行手工檢查時,應以「觸壓」為主,手的用力要適當、均勻;

(四)對檢查有疑點的受檢者,應進行詢問;

(五)檢查完畢後,應提示受檢者取走自己的物品。

第十一條對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

(一)配有x射線探測裝置的法院,應對所有箱包進行安全探測檢查,對有疑點的箱包還應用手工方式進行當面開包檢查;

(二)開包檢查時應注意箱包的底部、角部和外側小兜,注意發現夾層;

(三)對包(袋)等被檢查物檢查時應輕拿輕放,防止損壞或弄髒,涉及個人隱私物品應注意妥善放置;

(四)對有疑點的物品,要進行詢問,對管制物品和危險物品應先行控制再詢問;

(五)檢查完畢後,應協助理妥箱包,並提示受檢者取走自己的隨身攜帶物品。

第十二條對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處理:

(一)對限制物品實行寄存制。對限制物品的物主證件和限制物品的件數、型號進行登記,經受檢者確認簽字後,發給寄存號牌。限制物品暫時寄存於物品櫃內,待庭審結束後,憑本人證件和號牌,在確認物品齊全、完好並簽字後取回寄存物。

對寄存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損壞或遺失;

(二)對不許私人攜帶的槍枝、刀具等管制物品予以收繳,由司法警察部門統一處理;

(三)對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強腐蝕性物品等危險物品和其他不得帶人法庭的物品,在確保沒有危險的情況下,按限制物品寄存方式處理或按有關規定予以收繳。

第十三條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不服從安全檢查人員安排的受檢者,應阻止其進入審判法庭。不聽勸告者,可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第十四條執行安全檢查任務的司法警察有擅離崗位、懈怠、瀆職等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輕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審判警務保障規則

一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以下簡稱司法警察 刑事審判警務保障工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 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 等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則。第二條刑事審判警務保障 以下簡稱警務保障 是指司法警察為保證人民法...

2019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是乙隻準軍事化的武裝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堅強後盾。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0月10日召開全國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電視 會議,啟動了為期三個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動。根據xx中院和本院教育活動的安排學習,通過學習和深刻領會警示教育活動,我...

人民法院法警門衛值班工作制度

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法院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機關安全管理,確保審判工作 辦公秩序和幹警的人身安全,根據院黨組安排,特制定本制度。一 辦理訴訟當事人 旁聽群眾 來訪人員的身份查驗和登記手續 二 對持有法院傳票 通知的訴訟當事人和持有有效證件的旁聽群眾,辦理登記手續後,指引進入審判區 三 對持有身份證件 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