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

2021-03-04 09:46:44 字數 2340 閱讀 5054

【法規標題】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發文字號】法釋[2002]8號

【批准部門】 【批准日期】

【發布日期】2002.03.27 【實施日期】2002.04.01

【時效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法規類別】審判機關 【唯一標誌】39330

【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已於2023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1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023年3月27日

(相關資料: 司法解釋3篇地方法規5篇裁判文書15篇相關**4篇實務指南實務指南20篇)

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

(2023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14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2]8號)

第一條為規範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和組織司法鑑定工作,根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二條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負責統一對外委託和組織司法鑑定。未設司法鑑定機構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門配備專職司法鑑定人員,並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門代行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的職責。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三條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建立社會鑑定機構和鑑定人(以下簡稱鑑定人)名冊,根據鑑定物件對專業技術的要求,隨機選擇和委託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四條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委託從事司法鑑定,申請進入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人名冊的社會鑑定、檢測、評估機構,應當向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提交申請書和以下材料:

(一)企業或社團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專業資質證書;

(三)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執業資格和主要業績;

(四)年檢文書;

(五)其他必要的檔案、資料。

(相關資料: 裁判文書1篇實務指南)

第五條以個人名義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委託從事司法鑑定,申請進入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人名冊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向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提交申請書和以下材料:

(一)單位介紹信;

(二)專業資格證書;

(三)主要業績證明;

(四)其他必要的檔案、資料等。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六條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對提出申請的鑑定人進行全面審查,擇優確定對外委託和組織司法鑑定的鑑定人候選名單。

(相關資料: 相關**1篇實務指南)

第七條申請進入地方人民法院鑑定人名冊的單位和個人,其入冊資格由有關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審核,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批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備案。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八條經批准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人名冊的鑑定人,在《人民法院報》予以公告。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九條已列入名冊的鑑定人應當接受有關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的年度審核,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業務工作報告書;

(二)專業技術人員變更情況;

(三)儀器裝置更新情況;

(四)其他變更情況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年度審核有變更事項的,有關司法鑑定機構應當逐級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備案。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十條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依據尊重當事人選擇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結合的原則,組織訴訟雙方當事人進行司法鑑定的對外委託。

訴訟雙方當事人協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在列入名冊的、符合鑑定要求的鑑定人中,選擇受委託人鑑定。

(相關資料: 裁判文書1篇實務指南)

第十一條司法鑑定所涉及的專業未納入名冊時,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可以從社會相關專業中,擇優選定受委託單位或專業人員進行鑑定。如果被選定的單位或專業人員需要進入鑑定人名冊的,仍應當呈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批准。

(相關資料: 裁判文書2篇實務指南)

第十二條遇有鑑定人應當迴避等情形時,有關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應當重新選擇鑑定人。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十三條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對外委託鑑定的,應當指派專人負責協調,主動了解鑑定的有關情況,及時處理可能影響鑑定的問題。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十四條接受委託的鑑定人認為需要補充鑑定材料時,如果由申請鑑定的當事人提供確有困難的,可以向有關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提出請求,由人民法院決定依據職權採集鑑定材料。

(相關資料: 實務指南)

第十五條鑑定人應當依法履行出庭接受質詢的義務。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協調鑑定人做好出庭工作。

(相關資料: 相關**1篇實務指南)

第十六條列入名冊的鑑定人有不履行義務,違反司法鑑定有關規定的,由有關人民法院視情節取消入冊資格,並在《人民法院報》公告。

chl_39330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

第六條司法警察執行安全檢查時 一 對公訴人 律師等依法出庭履行職務的人員,應進行有效證件查驗和登記 二 對參加庭審活動的訴訟參與人 第三人和參加旁聽的人員,在進行證件查驗和登記的同時,還應進行人身安全檢查 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第七條下列人員不得進入審判場所 一 無證件 偽造 冒用他人證件的 二 ...

人民法院司法確認書格式樣本

甘肅省寧縣人民法院 決定書 2011 調確字第號 申請人 李某某,女,漢族,現年46歲,某某村人,農民。申請人 王某某,女,漢族,現年40歲,某某村人,農民。本院於2011年月日受理了申請人李某某 王某某關於確認調解協議的申請,本院依法指定審判員審查此案,現已審查完畢。申請人李某某 王某某因鄰里糾紛...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審判警務保障規則

一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以下簡稱司法警察 刑事審判警務保障工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 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 等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則。第二條刑事審判警務保障 以下簡稱警務保障 是指司法警察為保證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