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手術分級管理指南

2021-03-04 00:43:18 字數 3930 閱讀 6377

鹽城新東仁醫院

為確保手術安全,提高手術質量,加強各級醫療機構和醫師的手術管理,規範各級醫療機構開展手術的範圍,明確各級醫師進行手術操作的許可權,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醫療機構分級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手術分級

根據手術過程的風險性和難易程度不同,手術分為四級:

(一)一級手術:風險較低、過程簡單、技術難度低的普通手術。

(二)二級手術:有一定風險、過程複雜程度一般、有一定技術難度的手術。

(三)**手術:風險較高、過程較複雜、難度較大的手術。

(四)四級手術:風險高、過程複雜、難度大的手術。

注:微創(腔內)手術根據其技術的複雜性分別列入各分類手術中。

二、手術醫師分級

根據醫師取得的衛生技術任職資格及其相應受聘職務,從事相應技術崗位的年限和臨床工作經驗規定手術醫師的分級。

(一)住院醫師

1.低年資住院醫師:從事住院醫師工作3年以內,或碩士生畢業,從事住院醫師2年以內者。

2.高年資歷住院醫師:從事住院醫師工作3年以上,或碩士生畢業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並從事住院醫師2年以上者。博士生從事臨床工作一年以上

(二)主治醫師

1.低年資主治醫師:擔任主治醫師3年以內,或臨床博士生畢業2年以內者。

2.高年資主治醫師:擔任主治醫師3年以上,或臨床博士生畢業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醫師

1.低年資副主任醫師:擔任副主任醫師3年以內,或博士後從事臨床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資副主任醫師:擔任副主任醫師3年以上者。

(四)主任醫師

三、各級醫師手術範圍

(一)低年資住院醫師: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逐步開展並熟練掌握一級手術。

(二)高年資住院醫師:在熟練掌握一級手術的基礎上,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逐步開展二級手術。

(三)低年資主治醫師:熟練掌握二級手術,並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逐步開展**手術。

(四)高年資主治醫師:掌握**手術,有條件者可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適當開展一些四級手術。

(五)低年資副主任醫師:熟練掌握**手術,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逐步開展四級手術。

(六)高年資副主任醫師:在主任醫師指導下,開展四級手術,亦可根據實際情況單獨完成部分四級手術、新開展的手術和科研專案手術。

(七)主任醫師:熟練完成四級手術,特別是完成新開展的手術或引進的新手術,或重大探索性科研專案手術。

四、手術審批許可權

手術審批許可權是指對各類手術的審批許可權,是控制手術質量的關鍵。

(一)常規手術

1.一級手術: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審批,並簽發手術通知單。

2.二級手術:由科主任審批,高年資主治醫師以上人員簽發手術通知單。

3.**手術:由科主任審批,**醫院由總住院醫簽發手術通知單,二級醫院由副主任醫師或以上級別醫師簽發手術通知單,報醫務處(科)備案。

4.四級手術:由科主任審批,術前經科內討論同意由總住院醫或以上級別的醫師簽發手術通知單,報醫務處(科)備案。特殊病例手術須填寫《手術審批單》,科主任根據科內討論情況,簽署意見後報醫務處(科),由業務副院長審批。

5.開展重大的新手術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術專案,需經省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技術審核機構論證,並經醫學倫理委員會評審後方能在醫院實施。對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會環境的專案還需按規定上報國家有關部門批覆。

(二)特殊手術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作特殊手術:

1.被手術者系外賓、華僑、港、澳、臺同胞的。

2.被手術者系特殊保健物件如省部級以上幹部、著名專家、學者、知名人士及民主黨派負責人。

3.各種原因導致毀容或致殘的。

4.可能引起司法糾紛的。

5.同一病人24小時內需再次手術的。

6.高風險手術。

7.外院醫師來院參加手術者。異地行醫必須按《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8.大器官移植。

以上手術須科內討論,科主任簽字報醫務處(科)審核,由業務院長或院長審批,由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簽發手術通知單。執業醫師、異單位、異地行醫手術,需按《執業醫師法》、《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外藉醫師的執業手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此外,在急診或緊急情況下,為搶救病員生命,經治醫師應當按《執業醫師法》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搶救,並及時向上級醫師和總值班匯報,不得延誤搶救時機。

注:已進行電腦管理手術通知單的醫療機構需規定相應的簽字手續。

五、各級醫療機構手術範圍

1.**醫院:**醫院是向含有多個地區的區域提供以高水平專科醫療服務為主,兼顧預防、保健和**服務並承擔相應的高等醫學院校教學和科研任務的區域性醫療機構;是省或全國的醫療、預防、教學和科研相結合的技術中心,是國家高層次的醫療機構,可開展

一、二、

三、四各級手術,但應側重

三、四級手術,應注意質量水平的提高和術式上不斷創新,並重視圍手術期的準備和處理。

2.二級醫院:二級醫院是向含有多個社群的地區提供以醫療為主,兼顧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並承擔一定教學和科研任務的地區性醫療機構,可開展

一、二、三各級手術,側重

二、**手術,應注意質量水平的提高,並重視圍手術期的準備和處理。二級甲等醫院有條件的可開展部分四級手術,但應向屬地衛生局報備案。

3.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是向乙個社群提供基本醫療、預防、保健和**服務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一級手術,並應注意其質量水平的提高;一級甲等醫院經縣級衛生主管部門批准,可開展部分二級手術。

4.其它醫療機構:未評定等級的(專科)醫療機構手術範圍,經醫療機構申報,由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院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審批,並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未按醫療機構綜合能力進行評估、審批的,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保留糾正(取消)的權利。

六、管理要求

1.各級醫療機構和醫師要嚴格執行手術分級管理規定,原則上醫療機構所開展手術範圍以「各級醫療機構手術範圍」規定為準,醫師在「各級醫療機構手術範圍」規定範圍內開展相應級別手術。

二級醫院開展四級手術,需報州、市衛生局批准後方可進行。科研性專案手術必須徵得患者或家屬同意。

2.開展規定範圍以外手術由所在科室根據其實際工作能力和水平初定後報醫療機構審核,並按分級管理原則,報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對連續兩年發生兩起以上醫療事故的人員降一級執行,直至取消手術資格,並報主管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重新恢復手術級別,需經醫療機構和主管衛生行政部門考核並批准。

3.確因實際需要超上述手術範圍開展手術的,需根據醫護人員結構、技術水平、基礎設施、裝置條件、現場操作等綜合考評合格後,經主管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執行。若遇緊急特殊情況,醫療機構或醫師超範圍開展與職、級不相稱的手術,應按《執業醫師法》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搶救,條件允許的,應邀請上級醫療機構會診,術畢一周內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補報書面材料。

4.未評定等級(或專科)醫療機構或等級醫院、醫師超上述範圍開展手術的審批程式:由科室提出申請,經醫院同意後,報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申請批准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和影印件;②醫院相關科室、醫護人員學歷、職稱、技術開展情況,裝置、基礎設施條件及日常技術質量考核情況;③近二年本科室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醫療事故爭議、醫療事故發生情況統計;④擬開展的手術或新手術的可行性論證報告;⑤人員進修學習情況;⑥是否有上級指導醫師;⑦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組織專家進行資料審核、現場考察、評審驗收,一般應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覆。二級醫院新開展四級手術的,經各縣(市、區) 衛生行政部門初審後報州、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5.各醫療機構在執行該指南的過程中,可根據本醫療機構手術醫師的技術水平、手術團隊的優化組合狀況、儀器、裝置條件在此手術分類的基礎上增加不同類別的手術術式,但不能減少。小兒外科不再制定手術分類標準,同類、同名稱術式以上述標準為準、不同名稱的術式各醫療機構可以增加,下達本醫療機構的小兒外科手術的分類標準。

6.確定各級醫療機構、醫師手術範圍,是規範醫療行為,保障醫療安全,維護患者利益的有效措施,各級醫療機構、醫師應嚴格遵照執行。醫療機構未按本指南執行的,一經查實,首次給予警告處分;拒不改正的,將按醫療機構等級降乙個級別手術範圍,直至取消醫療機構手術資格。

醫療機構手術分級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機構手術分級管理,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維護患者合法權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手術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使用手術器械在人體區域性進行操作,以去除病變組織 修復損傷 移植組織或器官 植入醫療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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