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職稱考評管理制度

2021-03-04 00:25:04 字數 4754 閱讀 4567

公司員工培訓、職業技能鑑定

及職稱考評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培養和建設一支適應行業和企業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並使員工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考評管理工作統一化、規範化,根據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的目的在於開發企業人力資源,提高員工素質,激發員工潛能;職業技能鑑定和職稱管理的目的在於鑑定員工培訓的效果,取得上崗資格,提供平台,使員工獲得企業發展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從而提高工作績效,與企業共同成長。

第三條 **公司職業技能鑑定和職稱工作並行管理。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培訓、鑑定的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公司的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各部門配合實施的原則。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職稱工作。

㈠依據企業的人力資源狀況、各部門的培訓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總體的年度培訓計畫,經公司批准後組織實施並考核。

㈡根據各工種的職業技能鑑定需求和職稱需求,定期組織、合理安排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申報工作。

第七條各部門為分管機構,定期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本部門的培訓需求計畫、鑑定需求計畫,以及申報職稱,並積極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相關工作。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的主要職責:

㈠培訓:包括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訂與修訂;

培訓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對各類培訓實施督導、檢查和考核;培訓資料、教材、教具的購置、保管;培訓所需儀器裝置的購買、管理;組織培訓教材及相關教學資料的製作分發; 對培訓師的選聘、確定及協助教學;外派培訓相關事項的管理及外派參訓員工的管理;培訓費用的統一管理;培訓報表的呈報,培訓資料的收集、彙總、整理與歸檔;參訓員工的管理、考核。

㈡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管理:鑑定相關資料的收集、下發;申報職業技能鑑定、職稱人員的資格審核;職業技能鑑定的組織和實施;職稱的申報;各種鑑定費用、職稱費用的統一管理;鑑定資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個人職業技能鑑定和職稱檔案的歸檔。

第九條各部門的主要職責:

㈠ 培訓:本部門培訓需求的申報;本部門培訓實施計畫的制定;配合人力資源部實施培訓工作;本部門年度培訓工作總結與培訓資料的彙總、整理及歸檔;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在崗培訓及其考核;本部門參訓員工的組織與管理;培訓工作報告的撰寫與呈報;培訓效果的反饋。

㈡職業技能鑑定和職稱:組織本部門員工(包括轉崗、公升級)職業技能鑑定和職稱的申報;本部門員工的資格審核;按照考試大綱的內容組織本部門員工的考前培訓;本部門員工的取證動態管理;鑑定資料、職稱資料的收集、整理。

第三章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職稱管理的方式與內容

第十條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管理的方式:

㈠培訓:**公司培訓採取內部培訓和外派培訓(以下簡稱內訓和外訓)相結合的方式。

㈡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在部分管理崗位和統招統分大學生中實行職稱管理,在部分專業崗位和技術工人中實行持職業技能資格證上崗制度。

**公司職業技能鑑定分特有工種鑑定和通用工種鑑定兩種,分別由**職業技能鑑定站和委託地方職業技能鑑定站進行鑑定,分理論和實際操作兩部分進行鑑定,成績合格者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鑑定資格證書。

職稱分政工系列、經濟系列、統計系列、會計系列、工程系列、經濟系列、農藝系列、檔案系列等,在相關崗位符合條件者均可申報。

第十一條在相關崗位應取得相應證書按後附應取得職稱或資格證書執行。

第十一條職業培訓內容的分類:

㈠ 考察本行業先進企業或國內外知名企業;

㈡ 新管理模式的建立與施行;

㈢ 國內外專家主講的有關專業的講座、研討會等;

㈣ 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有關培訓。

㈤ 企業的重大創新、改革舉措;

㈥ 不斷發展的企業文化、教育理念;

㈦ 綜合技能及專業技術培訓;

㈧ 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有關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培訓、講座;

㈨ 企業管理制度、崗位技能、業務知識、作業規範、新技術培訓等內容;

㈩ 新聘員工的培訓。包括人文素質教育、理念教育和崗前培訓。

1.人文素質教育與理念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歷史、企業文化、職業道德、經營理念、組織機構、規章制度、人際關係、團隊協作等。

2.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程式、工作技術規範等。

第四章員工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職稱的實施與管理

第十二條員工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計畫的制定。

㈠培訓計畫的制定。

1、各部門在每年11月30日前制訂出本部門下年度包括培訓主題、培訓目標、培訓時間、培訓師、參訓員工和培訓需求等專案的詳細培訓需求計畫,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仔細審核各部門的培訓需求計畫,並結合公司的培訓需求,制訂年度培訓計畫,上報公司審批。

3、人力資源部將年度培訓計畫下達給各部門實施。

㈡職業技能鑑定需求計畫的制定:

1、各部門在每年11月30日前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上報需要鑑定的崗位工種及人數等相關內容,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將資料收集整理後報上一級鑑定站,並做好職業技能鑑定的準備工作。

第十三條員工培訓、職業技能鑑定的實施。

㈠員工培訓:

1、內訓:根據年度培訓計畫,聯絡師資力量,組織開展專題講座、交流研討等多種形式的內部培訓。做好培訓記錄及培訓結束後的考核。

2、外訓:參加外訓的員工必須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副總經理級以上員工參加外訓由總經理審批,其它員工參加外訓由人力資源部簽署意見後,報分管領導審批。

必要時,企業需同參加外訓的員工簽訂員工培訓合同。培訓結束後,及時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培訓考核表或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合格證書。

㈡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人力資源部每年在接到上級考試通知後,應及時通知各部門,組織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的申報工作。各部門接通知後按時將申報人員資料報人力資源部審查,符合條件者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對外申報。

為嚴格取證質量,未經人力資源部組織申報和審核,自行在其他機構進行的各種職業技能鑑定、職稱申報考試公司內一律不予認定。

第十四條培訓師、考評員的管理。

㈠內部培訓師應是具備較高專業理論知識和豐富工作經驗的在崗員工,在完成本員工作的同時,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員工培訓。內訓師由人力資源部統一選聘和確定,並持證上崗。

㈡外聘培訓師的聘用。

1、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目的、參訓人員、培訓大綱、培訓時間、培訓地點的需要,向外聘用培訓師;

2、外聘培訓師應於訓前提交相關培訓資料,交就相關事項與人力資源部達成共同意向書,形成培訓計畫;

3、人力資源部按計畫安排培訓;

4、課時費的具體標準見下表,如課時費發生變化的,需報分管領導審批。

5、簽屬培訓協議的,按協議支付培訓費。

㈢**公司職業技能鑑定考評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後取得考評員證,由上一級職業技能鑑定站統一指派,實行交叉管理,負責協助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被通知參加考評工作的考評員不得無故不參加考評工作。在考評工作中,應嚴格按照考評細則認真考評,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參加職業技能鑑定的監考員、考評員由人力資源部按100元/天的標準發放監考費及考評費。

㈣為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加強經驗交流和資訊溝通,各部門可斟選內部的優秀員工擔任部門臨時培訓師,完成培訓課程。臨時培訓師的課時費按本條第二款執行,不符合第二款標準的按25元/課時核發。

第十五條考勤管理

㈠自收到培訓通知當日起,所有參訓員工均應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務,確保不影響崗位工作,並準時出勤。

㈡員工如因特別公務或其它緊急事宜確實不能參加內訓的,應於開課前三天向人力資源部報送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的請假單,經審批後方可准假。因特殊情況不能於三天前請假者,必須及時向人力資源部申明原因,並補辦培訓請假手續。員工同一課程內因事臨時離開,應辦理請假手續。

未完成該課程者需自修全部課程。

㈢員工參加內訓時,應按時在培訓記錄表上簽到,不得代簽。遲到、早退視同上班遲到、早退,培訓記錄表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㈣員工參訓期間,未向人力資源部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參加培訓,其培訓缺勤課時以曠工論處。

第十六條紀律管理

㈠ 參訓員工上課時須將手機等通訊器材關閉或設定為振動狀態,並不得在上課期間吸菸。

㈡ 專業培訓若涉及實際操作,員工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執行。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㈢ 員工參加培訓時應自覺遵守培訓機構的管理規定,維護企業形象,遵守相關制度,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第五章考核

第十七條培訓的考核一般就下列幾種情況進行:

㈠ 培訓前就培訓內容進行課前考核,以了解參訓員工的實際知識水平。

㈡ 培訓過程當中進行考核,以了解參訓員工的掌握情況,利於培訓的調整。

㈢ 培訓結束後對培訓的全部內容考核,以了解培訓效果。

第十七條培訓考核應根據具體的培訓主題採用以下幾種方法進行:

㈠ 內訓:

⒈ 現場操作;⒉ 書面測試;⒊ 現場答疑;4、考試。

內訓培訓考試由培訓師設定考題,人力資源部組織、督導、協調,參訓部門具體實施。

㈡ 外訓:由培訓機構出具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八條為嚴格培訓、考核管理制度,我們對違反紀律人員作如下規定:

㈠ 員工參加考試時須提前做好應試準備,不得攜帶允許應試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

㈡ 員工考試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考試作弊者或為作弊行為提供方便者,本次考試成績無效,並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㈢ 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離開教室和考場時,經監考人員同意後方可離開。對不聽勸阻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

㈣ 因請假、出差等未參加考試的,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考。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試者,取消補考資格並予以罰款50-200元。

㈤ 考場內嚴禁吸菸、喧嘩,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100元。

㈥ 內訓員工考試、考核經補考仍不合格者,罰款200元。

㈦ 參加培訓時不得由他人代簽到,發現一次,當場扣發當事人及代簽字人各100元。

第十九條新進員工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企業將不予聘用。

職業技能鑑定培訓備課筆記

瓦斯檢查工 培訓人 段建強 9月4日 一 授課時間 上午 9點 11點 下午 5點30分 7點30分 二 授課內容 第一章通風安全基礎知識 第一節礦井大氣 1 1 a 1 25 a 第二節礦井通風動力與通風阻力 1 26 b 1 38 a 第三節區域性通風 1 39 b 1 46 b 9月5日 一 ...

職業技能鑑定培訓考核作業封面

職業 姓名 工作單位 鑑定單位 2013 11 19 目錄1 理論鑑定要素細目表 1.1初級理論鑑定要素細目表 1.2中級理論鑑定要素細目表 1.3高階理論鑑定要素細目表 2.技能鑑定要素細目表 2.1初級技能鑑定要素細目表 2.2中級技能鑑定要素細目表 2.3高階技能鑑定要素細目表 3.理論組卷計...

職業技能鑑定培訓教材之二

淨化車間轉爐氣櫃工 目錄第一章煤氣基礎知識 第二章轉爐煤氣的生成 第三章轉爐煤氣生產工藝 第四章轉爐煤氣櫃及主要裝置 第五章轉爐煤氣 系統的操作維護 第六章轉爐煤氣 系統的安全操作 第七章轉爐煤氣 系統的故障應急處理 第八章變頻調速基礎知識 第一章煤氣基礎知識 第一節名詞解釋 一 煤氣的熱值 1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