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規定

2021-03-04 00:25:02 字數 4869 閱讀 2292

為了加強機電科所屬單位與人員的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到位,全面提公升機電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發揮職能作用,保證全礦的機、電、運的安全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機構

組長:機電礦長

常務組長:機電科長

副組長:機電副科長機電主辦科員

成員:科室人員,隊組隊長、副隊長

考核辦公室設在機電科綜合辦,主任由機電科長擔任(兼)。

二、考核管理體系

三、機電科職責劃分

1、科長是機電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全面工作。

2、機電副科長負責裝置、材料的購置計畫的申報,裝置的檢修、調整、**及專業隊組申報管理等工作,並按時召開材料計畫會議和申報檢修會議。主管隊組機分廠、運輸隊。

3、機電主辦科員負責井上、下供電,協調供電局關係,並負責專業隊組電氣裝置的管理等工作。主管隊組地面機電隊、井下機電隊。

4、供電技術員負責供電系統的各種制度的編寫,供電、排水系統的設計、繪製、技術培訓、負荷調配、竣工驗收、電纜電氣的調整、**、檢查及三大保護的整定、下發通知單等工作。並兼資料管理,考核員。

5、運輸技術員負責運輸系統的各種制度的編寫,主、副運輸系統、供風系統的設計、繪製、技術培訓及裝置安裝標準、竣工驗收、檢查等工作。

6、防爆檢查員負責全礦機電裝置到貨驗收、防爆裝置入井檢驗、接地電阻測試、漏電試驗管理、檢查、機電檢查三定的彙總及獎罰落實工作,對井下的失爆負責。

7、裝置管理員負責負責全礦裝置、電器、電纜、油脂、五小件的管理、調配、發放、使用、**、存放、材料計畫,裝置計畫、資金上報、裝置損壞、丟失管理處罰等工作。

8、各隊隊長是隊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負責隊組的全面工作,第一副隊長、副隊長對隊長負責,按照隊組的分工,做好本職工作。

四、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根據礦工資分配

四、四、二管理制度中的,績效工資按照百分制考核,每個人的績效工資為100分,每扣除1分為績效工資的百分之一,扣完為止。計算公式即:每個人的實際績效工資=(考核總分-實際得分)×每個人的績效工資/考核總分。

五、工作要求

1、日常管理

(1)、每天的機電科委會由科長召開,科長不在由副科長主持,正、副科長不在由主辦科員召開。

(2)、每天7::00排程會議後結束後,在機電科召開科委會,布置當天任務,無故不參加者扣除績效2分,會間不遵守紀律扣0.5分。

(3)、科委會上安排的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沒完成的,扣除責任人績效工資2分。

(4)、不按時召開會議或會議走過程,扣除責任人(科長、副科長、主任科員)績效工資2分/次。

(5)、當月的計畫會議次日召開任務分解會議,無故不參加者,扣除績效工資2分,在規定期限內沒完成的,必須在工作安排期限內說明影響原因,否則扣除績效工資30分。

(6)、科委會要及時傳達上級檔案精神,使科室、隊組人員了解公司會議內容,(學習要有記錄,有簽字)傳達不清或不傳達的扣除責任人(科長、副科長、主任科員)績效工資2分。

(7)、隊組按時按需上報裝置材料計畫,不報遲報,影響生產的,進行責任追究,並扣除隊長績效工資的10分。

(8)、每月4日按時召開材料計畫會,機電副科長組織,不組織扣責任人績效工資2分,隊長不參加扣績效工資的2分。

(9)按時參加科組織的各種會議、活動,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扣0.5分,不到或中途退場扣1分。

2、業務管理

(1)、科室管理人員不履職、不盡責的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30分。

(2)、隊幹不管理,沒有相應的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實的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30分,工作安排不到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2分。

(3)、科室、副隊幹人員下井不少於18次/月,每少一次扣出當月績效工資的20分。

(4)、當日下井不查問題、解決問題,且公升井不三定不考核的人員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5分/次。

(5)、礦組織需要機電科參加的現場辦公和驗收工作,無故不參加或走過程的扣除責任人績效工資2分/次。

(6)、下井檢查問題不通報,私自隱瞞者扣除績效工資5分。

(7)、科室安排的工作不落實或工作滯後的,處罰責任人績效工資10分。

(8)、分管領導不考核下屬,扣除責任人20分。

(9)、因裝置檢修不到位,影響生產的,必須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議,會議由各分管負責人召開。否則扣責任人績效工資的5分。

(10)、隊組閒置裝置不及時**,或**後不經裝置管理員同意亂放的,每次處罰隊組負責人績效工資的10分。專業化隊組根據裝置**制度進行獎罰。

(11)、閒置裝置根據**制度,沒有下達通知單或通知單不明確(應註明裝置數量、**地點等),扣除裝置管理員績效工資的10分。

(12)、檢修車間的完好裝置需入井時,必須經有關人員驗收並在車間進出裝置登記表上簽字後,方可入井,否則,私自下井的,扣除隊組負責人當月績效工資5分,專業隊組處罰500元。

(13)、檢查中車間衛生不達標,裝置擺放不整齊的,扣除車間主任當月績效工資的5分。

(14)、每月20日不按時組織召開裝置檢修會議,扣除副科長5分,不參加者扣除責任人5分。專業化隊組罰款500元。

(15)、月檢修沒有制定裝置檢修計畫的隊組,扣除隊長績效工資5分。

(16)、月檢修無彙總計畫,未執行檢修卡扣除技術員5分。

(17)不能保證全礦井上下正常供電的,根據影響原因,扣除地面機電隊長或井下機電隊長績效工資10分。

(18)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供電事故的,扣除機電隊長績效工資20分,責任人20分。

(19)因誤操作造成供電事故的,扣除機電隊長績效工資10分,責任人20分。

(20)不能保證主扇或空壓機正常運轉的,影響時間在10分鐘內的,扣除地面機電隊長績效工資5分,超過10分鐘者,由主管負責人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原因後,根據礦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21)各隊增減負荷時,必須向技術員提前申請,由技術員下發通知單,若無通知單私自拆接線者,扣除機電隊長績效工資20分,專業隊組處罰800元。技術員未下發通知單者,扣除技術員績效工資20分。

(22)每月必須對井上下要害場所的進行巡視檢查,對風機房的檢查,機電科長不少於兩次,主任科員不少於三次,地面機電隊長不少於6次,對其他要害場所的檢查,機電科長及副科長不少於三次,科室其餘人員不少於6次,機電隊長不少於10次,每少一次扣責任人5分。

(23)到礦裝置由裝置管理員和防爆檢查員共同驗收,有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否則扣除績效工資10分,因工作失誤,未發現該裝置不符合規定者,扣除責任人績效工資20分。

(24)各隊需要裝置或電纜時,應提前申請,由裝置管理員進行調配,防爆檢查員檢查無誤後,下發入井通知單,方可下井,否則扣除責任人績效工資10分。專業隊組處罰300元。

(25)裝置管理沒有管理計畫,扣除副科長及裝置管理員各5分。

(26)裝置台賬不清,帳、物、卡不對口,扣除裝置管理員各5分。

(27)裝置入井後不能使用或運輸中裝置、材料損壞、丟失,扣除裝置管理員各5分,分管責任人5分。

(28)電氣裝置三大保護沒有整定計算與通知單,扣除供電技術員5分,隊組不按照通知單整定,扣除隊長5分,專業化隊組罰款500元。

(29)月遠方漏電試驗不執行、日漏試驗檢查不到位、接地電阻不按期測試,扣除防爆檢查員10分。

(30)隊組沒有裝置包機制度、包機留有死角、包機制不落實,扣隊長及副隊長5分。

(31)分管責任區隊組出現「三違」造成事故,扣責任人10分。

(32)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事故,隊長或分隊長不到現場,扣除責任人5分。

(33)電機燒壞有檢驗,修復有驗收,否則扣責任人5分。

3、出勤管理

(1)機電科室人員及直屬隊組副幹以上人員每天在機電科簽到,不得代簽、補簽,違者扣除當日出勤外並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20分,在礦但未簽到者,扣除績效工資0.5分。

(2)有事必須執行請假條制度,無請假條或沒科長簽字一律按曠工並扣除月績效的50分,造成影響工作的進行追究。請假條、外勤單應在機電科存乙份,未交請假條、外勤單者,扣除績效工資2分。

4、質量標準化管理

(1)每次旬檢月驗由機電科管理人員和各隊組機電負責人參加,無故不參加者,扣除績效工資5分/次,檢查走過場或中途離開者,扣除績效工資2分/次。

(2)旬檢月驗結束後,在機電科召開分析會,由當天機電旬檢月驗負責人組織,所有參加旬檢月驗人員必須按時參加,負責人不按時召開者,扣除績效工資5分/次,其餘人員無故不參加者,扣除績效工資5分/次,參加會議遲到者,扣除績效工資2分/次,不遵守會議紀律者,扣除績效工資0.5分/次,專業隊組處罰200元。

(3)旬檢月驗評分在90分以下的,扣除責任隊組隊長及副隊長10分,專業隊組處罰500元。

(4)旬檢月驗分析會結束後,由技術員針對本次檢查情況,寫出講評,否則扣除績效工資2分/次,在月底對本月的整體情況進行講評,否則扣除績效工資5分/次。

六、考核辦法

1、由核算員根據本制度進行考核,核算員必須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否則,扣除績效工資20分。

2、核算員應根據考核制度將機電各管理人員及下屬各隊組副隊級以上人員的考核情況如實填入考核表,否則,扣除績效工資10分。積分由機電核算員負責核算(後附考核登記表)。

機電科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更好的為生產服務,保證員工的人生安全和裝置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富民煤礦機電維修車間

3、 內容

3.1牢記一切以生產為主的方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機電裝置的維修、保養任務。努力做到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修理相結合。

3.2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外出工作應在留言板上註明工作地點。

3.3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裝置維修、保養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出現人身傷害和機電的損壞。

3.4機電維修人員應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完成生產部下達的各項工作,並做好工作記錄。

3.5要經常巡查機電裝置,發現一些不影響裝置運轉的小問題,留待裝置停機時再處理,發現大問題應及時搶修,以保證生產的正常執行.

3.6上班時必須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准飲酒、睡覺,在生產區內不准吸菸,嚴禁尋釁**,不許隨意將無關人員帶入生產區。

3.7嚴格執行交**和衛生值日制度,保管好自己的工具,搞好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

3.8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機電科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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