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工作流程明細

2021-03-03 22:55:01 字數 3574 閱讀 5729

2、答辯狀、證據的送達。被告提交答辯狀,應及時通知原告領取。如當事人提交證據,應要求當事人提交相應份數和證據清單,讓提交人註明提交時間和提交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在當事人填寫提交時間時應注意當事人填寫的時間是否與當天的時間一致,不排除當事人胡亂填時間的可能性,他有可能把在舉證期限後提交的證據填成舉證期限內的時間),並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領取證據。

3、調查取證。如有需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與承辦法官一道前往相應單位做取證工作。需要準備的材料有:介紹信、筆錄紙、相應的訴訟材料。

五、安排法庭。如有需要可視具體情況聯絡法警。

六、**。首先,書記員應提前15分鐘到法庭,等候雙方當事人。如雙方當事人到庭,則立即核對委託**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公民**人出庭應出示他的身份證原件和當事人的委託書,律師**人出庭應出示他的律師證原件、當事人委託書和律師事務所所函)。

核對當事人基本情況時應盡量詳細、準確。待合議庭到庭後,書記員應用普通話宣讀法庭紀律,爾後宣布全體起立,請合議庭入席。待審判長宣布坐下後,書記員應面向審判長向其匯報當事人的到庭情況,告之庭前準備已經就緒,可以**。

庭審中應保持嚴肅、認真的態度,完整的記錄整個庭審過程。庭審筆錄應反映出整個庭審過程。在筆錄中應有體現法庭調查、法庭調查結束、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終結、最後陳述、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的字樣,以體現程式的完整性,減少因程式違法而被二審改判的可能性。

對於當事人在庭審中的動作應記錄在案,如某某**人提交證據原件給法庭、法庭遞交證據原件給某某**人、被告**人退還證據原件給原告**人、某某**人情緒激動、某某**人哭泣、搖頭等,這樣做可以防止當事人說證據原件在法庭,合議庭沒有退回的情況,也可以幫助法官在製作文書時,回憶庭審的情況。對於當事人陳述的利率標準、本金及利息金額應準確記錄,可以事先將已有的金額抄在空紙上,以便需要時可供提醒。如證據較多,剛開始記庭審筆錄時,可以將證據清單影印乙份,供需要時抄寫。

七、參加合議庭(審委會)評議。在記錄合議庭評議筆錄時首先應將所有參加合議的人員名字、合議的時間、合議的地點記錄在頭紙上,應注意要記清每位參加合議的成員的觀點意見,如有庭長、院長參加評議的更應將他們的觀點詳細記錄。如果有反對意見,一定要將反對意見寫的清楚明白,並在評議結束後詳細寫好評議結論,並請合議庭成員逐一簽字。

審委會筆錄應明確審委會成員的意見,並準確寫明審委會最終確定的結論意見。

八、校對文書。經合議庭評議後,承辦法官依合議庭意見製作出判決(裁定)書。書記員應仔細校對文書是否存在錯別字、標點符號使用錯誤、合議庭成員名字是否用錯、案號是否正確、涉案的資料是否正確、訴訟費各項相加是否準確、如有保全費用是否在判決書中有體現等等。

文書的校對一定要仔細,乙份文書應多次校對。保證文書送達時沒有錯誤。

九、文書列印及送達。經校對的文書應及時送影印室列印,並蓋章(院章、騎縫章、本件與原件無異章)裝訂成冊。通知各方當事人及時領取。並在判決書送達時要附宣判筆錄。

十、結案卡片填寫。文書送達後,書記員應填寫案件流程表,並附三份文書一併交內勤。同時應填寫其他訴訟費使用明細單(用車一次280元、差旅費30元/人、如外地出差則應以報帳為準,**費、信件費以實際發生為準)並附文書乙份交財務科轉正收。

十一、上訴案件移送。凡上訴案件,在當事人交來上訴狀時,均要求他註明提交時間、提交人,並發給他上訴案件須知、上訴案件受理費繳納須知以及交費單(交費單應在立案庭開具)。在等上訴人交回繳費回執單時,書記員應及時將卷宗裝訂成冊,並填寫上訴移送函。

待上訴人將回執單交回後,書記員應在內勤處填寫上訴案件登記簿、機要交寄本、機要交寄登記簿。並持機要交寄本到機要科交寄。

十二、退卷。凡二審案件結案後,書記員應填寫退卷函,並附四份二審結案文書,和一審卷宗一起寄回原審法院。同樣應到內勤填寫機要交寄本、機要交寄登記簿,並持機要交寄本到機要科交寄。

十三、審限延長報批。民事案件一審審限為180天,二審案件審限為90天。凡涉及因當事人下落不明要公告的,應當在報紙上刊登公告,將公告當天的報紙裁剪切粘在a4紙上訂入卷宗中,並影印乙份附在內勤處填寫的審限管理登記本中。

如遇有中止、審計、清算等各種法定中止的理由時應報內勤,並在審限管理登記本中登記。

十四、歸檔。凡已結案的卷宗,在材料齊備(即送達回證齊全、正收收據已轉)的情況下應在三個月內裝訂歸檔。卷宗裝訂程式以院檔案為準。

歸檔時應填寫歸檔登記表(自己留乙份影印件),並持相應的案件登記簿到檔案科歸檔,並一定要看到檔案科在對應的卷宗位置上蓋章。所有入卷的材料均要求為a4紙張大小,凡有鉛筆、原子筆填寫的字跡均影印乙份放在卷宗中。材料上的回形針、大頭針、訂書訂均要取下,卷宗中不能有這些東西,否則會損傷卷宗。

十五、退費。如遇當事人要求退費,應要求當事人提供以下材料:1、預收收據聯(紅色)原件;2、加蓋收款單位的財務公章的正式收據(收到法院退回訴訟費);3、收款人基本情況,應註明收款人名稱、帳號、開戶行;4、裁定書或判決書影印件乙份。

材料提供齊全後,可填寫退費單。並交庭長、院長簽字。留下存根放在卷中,其他材料交財務科退費。

庭審記錄是書記員最基礎最本質的工作,只有掌握記錄技巧,才做到詳略得當。書記員首先要做好準備工作,對案由、訴訟當事人、訴訟**人情況要提前了解,要在庭前加強與主審人的溝通,了解主審人對庭審的基本思路與側重點。這樣在記錄庭審記錄時,就能有的放矢,從而提高記錄效率和準確性。

由於受文化程度、學歷、邏輯思維能力等因素的影響,當事人在使用語言表達思想時可能造成誤差,為了避免這種誤差,就要求書記員要有較強的觀察力、判斷力、理解力以及邏輯思維能力和再次組織語言的能力。將訴訟參與人真實意思記述清楚。書記員在記錄中要理智分析訴訟參與人所講的內容,判斷訴訟參與人表達的真實意圖,在盡量保持原貌的基礎上合理取捨,做到詳略得當、用詞規範、語言簡練,文理通順。

我總結了以下幾種方法供大家參考:第一,名稱簡化法,庭審中常常遇到當事人名稱複雜或有多位原、被告、**人的情況,在記錄時就可以簡化其名稱,以「原代某」、「被代某」代替,但要簡化得體,使人能夠準確辯別出是那位當事人或**人;第二,粗問精答法。在問話與答話沒有時間全部記錄的情況下,用幾個字先概括問題,優先記錄答話;第三,合理取捨法。

庭審調查、辯論、最後陳述這三個階段,是筆錄的重點,因此對案件當事人關於事實的敘述、認定依據和適用法律等實質內容的發言,應照原話記錄,對答非所問、與案無關的話則可不記或者扼要記錄;第四,補充完善法。在庭審節奏放緩或者宣讀、出示證據等空隙時間,可以詳細記錄,或者利用這段時間修改、補記前面的遺漏。

做好庭審筆錄完成後的校對工作,也是做好庭審記錄的乙個方面。書記員在記錄庭審中出現差錯或遺漏也是難以避免的,當事人對出現的差錯或遺漏,法律賦予有補正權。書記員在完成此項工作時有些問題應該注意。

一是確有差錯和遺漏,在這種情況下書記員應及時補正後由當事人確認簽字。二是書記員如實記錄了發言情況,當事人在庭後要求修改記錄內容或做補充,書記員應堅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拒絕當事人的要求,並做好說明工作,切不可為圖省事盲目答應當事人的要求而修改筆錄。

4、記書員要有熟練的計算機操作能力。現在**審理案件均是運用計算機進行庭審記錄,這就要求書記員練好基本功,不僅要懂電腦,而且要熟練操作,明白一些簡單的軟、硬體知識。提高記錄速度,節省庭審時間,提高工作效率,適應繁重的審判工作需求。

在庭審記錄時,可以事先將一些常用詞或短句手動新增到輸入法內,以節省鍵盤錄入時間,掌握一些鍵盤快捷鍵操作,如:快速切換至頁面的頂端、結尾,快速儲存、查詢、替換,利用檔案複製、貼上等操作技巧,把相對固定又具有共性的內容適時加入到筆錄當中。根據不同的案件,製作不同的庭審記錄模板和其他常用模板,如:

可以先行調解的案件、缺席審理的案件、含第三人的案件、合同類的案件、離婚類的案件、聽證會筆錄、證據交換筆錄、詢問調查筆錄等等,在記錄時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模擬法庭書記員工作職責

在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中,我擔任的書記員這個角色。從而更加熟悉了庭審的程式和書記員的一些工作職責。書記員是我國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內擔任辦理案件的記錄工作和有關事項的人員。在中國,各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由本院院長任免,主要擔任審判庭的記錄工作 並辦理有關審判的輔助性事項,如 的準備工作,保管證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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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明細 例表 2

每天1 7 25吹集合哨,整隊,調整隊伍,前低後高,右低左高 5分鐘 2 7 30進行日常相關注意事項宣導及前日異狀通報 5分鐘 3 7 35對培訓第四天的新員工進行軍事考核 5分鐘 4 7 40考核完畢,點評 2分鐘 5 7 42點名及統計分配未到人員名單,學針車人員名單 3分鐘 6 7 45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