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應急預案

2021-03-03 22:41:41 字數 5823 閱讀 2171

編制審核批准

施工單位:中太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高空作業應急預案

1、 高空作業墜落產生的原因

①、 產生高空墜落其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痺大意,作業之前沒有按照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②、 準備工作做得倉促,有的工作沒有在地面上先做好,導致在高處工作時間加長消耗體力,引發墜落事故。

③、 高空作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在作用前未作認真檢查。

④、 高處作業時站在箱子、木桶、鐵桶不牢固的結構上工作,而引起墜落。

⑤、 梯子不牢固或爬竹梯時底下沒人扶梯,梯子向後滑或向兩側倒而墜落。

⑥、 遇到下雨刮大風在高處工作,無特殊防護裝置,引起墜落事故。

2、 預防高空墜落措施

①、 凡在離開地而3公尺以上的地點進行高空作業時強調作業人員應集中精力,嚴格按照高空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防止發生事故。

②、 凡能在地面上預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完成,儘量減少高空作業。

③、 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樽的腳手架上工作,必須綁好安全帶,掛牢安全繩或採取其他可行的安全保護措施。

④、 高處作業應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材料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能夠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鐘地亂放,以防墜落傷人。

⑤、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有關人員,不允許其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保護,防止落物傷人。

⑥、 不允許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安全繩子繫牢後上下吊送。防止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⑦、 使用人字梯必須設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鍊。更不准用人拉單梯當作人字梯使用。

3、高空起重吊裝作業一般規定

(1)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選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安全帶》(gb6095)的有關規定。

(2)建築施工過程中,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築物進行封閉(或採取臨邊防護措施)。

(3)建築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建築物的各種孔洞蓋嚴並固定牢固。

(4)對人員活動集中和出入口處的上方應搭設防護棚。

(5)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並在施工前完成,最後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

(6)高空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

(7)工作邊沿無維護設施或維護高度低於800mm的,必須設定防護主設施;水平工作面防護欄杆高度為1.2m,防護欄杆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杆底部設定高度不低於180mm的擋腳板。

(8)在孔與洞口邊的高處作業必須設定防護設施,包括因施工工藝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樁孔邊、溝槽邊和因安裝裝置、管道預留的洞口邊等。

(9)較小的洞口,應採用堅實的蓋板蓋嚴,蓋板應能防止移位;較大的洞口除應在洞口採用安全網或蓋板封嚴外,還應在洞口四周設定防護欄杆。

(10)牆面處的豎向洞口(如電梯井口、管道井口),除應在井口處設防護欄杆或固定柵門外,井道內應每隔10m設一道平網。

(11)梯子不得墊高使用。梯腳底部應堅實並應有防滑措施,上端應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時,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12)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公升降機架體等施工裝置進行攀登。

(13)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行高空作業時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如搭設腳手架或作業平台),並視作業條件設定防護欄杆、張掛安全網、佩帶安全帶等安全措施。

(14)鋼筋綁紮、安裝骨架作業應搭設腳手架。不得任意利用公升降機架體等施工裝置進行攀登。

(15)澆注離地2m以上混凝土時,應設定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桿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業。下層作業的位置,宜處於上層高度可能墜落半徑範圍以外,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定安全防護網。

(17)各種拆除作業(如鋼模板、腳手架等)上面拆除時下面不得同時進行清整;物料臨時堆放處應離邊沿不應小於1m。

(18)建築物的出入口,公升降機的上料口等人員集中處的上方,

應設定防護棚。防護棚的長度不應小於防護高度的物體墜落半徑的規定。

(19)參加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包括司機、起重機、訊號指揮、電焊工等均應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經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並經體驗確認可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

(20)大型起重吊裝作業前應詳細勘察現場,按照工程特點及作業環境編制專項方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其內容包括:現場環境及措施工程概況及施工工藝、起重機械的選型依據、起重扒杆的設計計算、地錨設計、鋼絲繩信索具的設計選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構件堆放就位圖以及吊裝過程中的各種防護措施等。

(21)起重機械進入現場後經檢查驗收,重新組裝的起重機械應按規定進行試運轉,包括靜載、動載試驗,並對各種安全裝置進行靈敏可靠度的測試。扒杆按方案組裝後應經試吊檢驗,確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汽車式起重機除按規定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外,還應每年定期進行運轉試驗,包括額定荷載、超載試驗,檢驗其機械效能、結構變形及負荷能力,達不到規定時,應減載使用。

(23)起重吊裝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設計要求進行逐件檢查驗收。

(24)起重機執行道路進行檢查,達不到承載力要求時應對路基採取加固措施。

(25)起重吊裝各種防護措施用料、腳手架的搭設以及危險作業區的圍圈等準備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26)起重吊裝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包括吊裝工藝、構件重量及注意事項。

(27)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時不應操作;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不應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體,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時歪拉斜拽;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應綁紮平衡、牢固,重物稜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應加襯墊;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裝氣瓶等必須用專門吊籃。

(28)重物起公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均勻,不得突然制動;左右加轉應平衡,當迴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29)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操作控制器時,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

(30)當(履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重物離地面不得大於500mm,並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起重機的地面鬆軟不平時,起吊禁止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31)用兩台或多台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機的公升降、執行應保持同步;各台機重機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處的額定起重能力。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應降低額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總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額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時,總工程師應在場指導。

(32)起重機在安全保護裝置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嚴禁帶病作業;在作業中,嚴禁對傳動部分、運動部分及運動件所及區域做維修、保養、調整等工作;傳動部分應潤滑良好。

(33)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雨雪過後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可進行作業。

(34)當進行高處吊裝作業或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作業地點或訊號時,設定訊號傳遞人員。在開然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者在夜間進行工作,都應該設定足夠的照明裝置。

4、 腳手架上工作

a、 要認真檢查腳手架綁紮固定是否牢固。

b、 腳手架上的踏板能否承受高峰作業期間的工具、材料等載重。

c、 腳手架上的保護樽講師團是否到位及牢固程度。

d、 工作時必須帶齊安全帶的掛鉤繫掛在牢固構件上。

e、 所用工具材料要用繩子吊送,不允許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地面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5、梯子上工作

a、 要先仔細檢查鋁合金梯、竹梯、木梯是否堅固完整。

b、 梯子的支柱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工具、材料的重量。

c、 在梯子上工作時,梯與地面的夾角應為60度左右,操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於1公尺的梯蹬上工作。人在梯子上不允許移動梯子。

d、 梯子要安置穩固,在水泥或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作用梯子,其下端與固定物縛住。禁止把梯子縛設在木箱等不穩固的支援物上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使用。

6、 高空墜落處理程式

①、 緊急救護的基本原則是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伏特加見物不見人一,減輕貪生怕死,減少痛苦。並根據受傷程度進行救護。

②、 各管理處離醫院遠的,應配備急救箱有效急救藥品。

③、 出血必須先止血。

a、 傷口滲血:用消毒紗布蓋住傷口,然後進行包紮。若包紮後扔有較多滲血,可再加繃帶,適當加壓止血或用布帶等止血。

b、 傷口出血呈噴射狀或鮮血液湧出時立即用清潔手指壓迫出血點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斷,並將出血肢體抬高或舉高,以減少出血量。有條件用止血帶止轎。再送醫院。

④、 骨折急救

a、 肢體骨折可用夾板或木棍、竹桿等將斷骨上、下方關節固定,也可利用傷員身體進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動,以減少疼痛,防止傷勢惡化。

b、 開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應先止血,固守,並用乾淨布片覆蓋傷口,然後速送醫院救治,切勿將外露的斷骨推回傷口內。

c、 疑有頸椎損傷,在使傷員平臥後,用沙士袋(或其它替代物)旋轉狀況兩側至頸部固定不動,以免引起截癱。

d、 腰椎骨折應將傷員平臥在平硬木板上,並將椎軀幹及二側下肢一同進行固定預防癱瘓。搬動時應數人合作,保持平穩,不能扭曲。

⑤、 顱腦外傷

a、 應使傷員採取平臥位,保持氣管通暢,若有嘔吐,扶好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窒息。

b、 耳鼻有液體流出時,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輕輕拭去,以利降低顱內壓力。

c、 顱腦外傷,病情複雜多變,禁止給予飲食,應立送醫院診治。

使用移動電動器具危及安全應急預案

6、 危及安全項因

① 使用移動電動器具前來檢查機械轉動部分是否正常,電線絕緣是否完好,有無接地線等,引發安全事故。

② 使用電動器具如電鎚、電鑽、切割機、角磨機等,未按以上操作,未帶好絕緣手套和站在絕緣物體上進行而引起觸電事故發生。

③ 當鑽孔物件上工件固定不牢固,甩出傷人,及操作戴沙手套操作人手被纏繞住引發事故。

④ 更換新砂輪片時來認真檢查選擇把有破損、裂紋的砂輸片換上或磨工件過猛時,撞擊砂輸,造成砂輸片發生崩裂出擊傷人事故。

⑤ 電焊有殘餘油脂或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的容器在焊之前要認真清洗乾淨及密封的容器未開啟前就焊接,避免導致**事故。

預防措施

① 移動電動器具應由專人保管,還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測試,試驗其絕緣性能,機械傳動是否符合。

② 使用電動器具,不准提著電動器具的導線或轉動部分。

③ 使用電鎚、電鑽、台鑽必須把加工工件固定牢固,在鑽孔開始或工件要鑽穿時,用力要輕,防止工件轉動飛出,甩出傷人及不准戴紗手套操作。

④ 砂輪機使用前應先檢查防護罩,防護檔板、托架等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當換新的砂輪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操作時操作者必須戴防護眼鏡並站在砂輪機側面磨。

⑤ 電焊工作場所附近5公尺以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必須有防火裝置,焊接工作結束後要仔細檢查焊接場地周圍,確認沒有**危險後,方可離開現場。

7、 緊急救護處理程式

① 觸電急救

a先脫離電源

b脫離電源的處理按《觸電應急預案》中第三點觸電緊急救護程式執行。

② 外傷急救

a外傷急救原則上是先挽救後固定,在搬運並注意採取措施,防止傷勢加重或汙染,需要送醫院救治的,在做好保護傷員措施再送醫院救治。

b外傷急救按《高空作業墜落事故應急預案》中第三點高空墜落處理程式執行。

㈠ 燒傷急救

1、 電灼傷,火焰燒傷或高溫水燙傷均應保持傷口清口,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後,除去。傷口全部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汙染,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洗冷水沖洗,然後用法除布片或消毒紗布覆蓋送醫院。

2、 強酸或鹼灼傷應立即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迅速將被侵蝕的衣物剪去,為防止酸鹼殘留在傷口內,沖洗時間一般不少於10分鐘。

3、 經醫務人員同意灼傷部位不宜搽任何東西和藥物。

4、 送醫院途中,可給傷員多次少量口服糖鹽水。

㈡ 凍傷急救

1、 凍傷使肌內僵直,嚴重者骨骼,在救護搬運過程中動作要輕柔,不要強使其肢體彎曲活動,以免加重損傷,應使用擔架,將傷員手臥並抬至溫暖室內救治。

2、 將傷員身上潮濕的衣服剪去後用於乾燥柔軟的衣服覆蓋,不得烤火或槎

3、 全身凍傷者呼吸和心跳有時十分微妙,不應誤認為死亡,應努力搶救。

8、《**傷害應急響應預案》配合《高空作業應急預案》一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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