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交接書

2021-03-03 22:41:40 字數 1206 閱讀 2838

會計資料移交清冊

因會計趙愛利的種種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經公司領導決定,現將財務會計工作移交由接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如下交接事項:

一、 會計賬簿、憑證及報表等會計檔案:

二、代管印鑑:

三、代管相關證件:

四、稅務方面:

1、發票領購簿資料:

2、防偽稅控裝置壹套(含金稅卡、ic卡);

3、網上電子申報資料(含電子鑰匙)壹套(注:使用者口令:111111,使用者密碼:000000);

4、個人所得稅網上申報資料(含電子鑰匙)壹套(注:使用者**:admin,使用者密碼:123456)。

5、發票情況:

①已繳銷的銷貨清單共 19 份,***碼:141000460154發票號碼:00308332-00308350;

②尚未開出的空白票及票號:

其中增值稅專用發票5份,***碼:4100083170發票號碼:00343014-00343018;增值稅普通發票5份,***碼:

4100054650發票號碼:00489681-00489685。

五、其他移交事項:

1、財務部鑰匙一把、保險櫃鑰匙肆把、辦公桌鑰匙一把;

2、2023年6月年前所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

3、本公司開具所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底聯;

4、各工地結算清單原件壹套;

5、其他有關財務資料(廠地租賃協議、合同、發貨清單等)。

六、未了事項:

1、需要開具的發票:

①洛陽永寧金鉛冶煉****20臺po裝置的發票約107萬元;

②河南麒麟銅鋅****360臺電解槽的發票176萬元;

③中國恩菲工程技術****電解槽的發票29.5萬元;

④其它零星發貨待購貨方審計後才能結算開票。

2、其它未結清的事項。

七、交接基準日的確定、會計責任的劃分與承擔

1、接交人到任開始接管移交人會計崗位之日確定為會計交接基準日。即2023年 7月日。

2、移交人負責會計交接基準日之前(不含本日)已受理會計事項的處理,接交人負責會計交接基準日之前移交人員未了的和會計交接基準日之後的會計事項的處理。

八、以上交接事項均經交接各方確認無誤。請接交人按相關法律法規妥善保管會計資料。

九、本交接書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乙份,監交人乙份。

移交人:(簽章接交人:(簽章

監交人:(簽章)

時間:二零零玖年八月八日

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4.6部門負責人 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 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4.7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檔案移交目錄登記表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註冊上註明 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 姓名...

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4 各明細賬戶餘額與總賬及有關賬戶必須核對相符,各種財產物資賬面數與實物要相符,如發生賬實不符應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5 公章 收據 空白支票 發票等物品必須交接清楚。6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資料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第6條交接後的有...

5 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第一條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的有關規定,為規範公司內部會計管理工作,規範會計工作交接行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公司總經理應當督促經辦人員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第三條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