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站所村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2021-03-03 22:34:19 字數 866 閱讀 1259

1、述職述廉是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員幹部結合本年度工作和德、能、勤、績的工作述職,總結敘述和報告領導班子或本人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情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檢查和幹部群眾的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情況。

2、述職述廉的物件為各鎮站所及村幹部。

3、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每年分別向單位黨組織報告工作一次,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在崗位調整後述職述廉一次;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每年向黨委(黨組)述職述廉一次。

4、述職述廉由黨委(黨組)組織進行,並提前3-5天以書面形式報告上級紀委和組織部門。述職述廉會議召開前,黨組織應當認真收集黨員、群眾和下級黨組織對各級幹部的意見,並如實答覆、回應。

5、述職述廉物件必須按要求撰寫述職述廉書面報告和在述職述廉大會上的發言材料,並在大會時或在大會報告後及時將材料備案。

6、基層黨委(黨組)要派人參加下一級黨支部組織開展的述職述廉會議,並視情況組織對報告工作和述職述廉的個人進行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

7、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結果以及在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中反映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給述職述廉物件,並要求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8、對於述職述廉評議和測評結果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應視情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或作出組織處理,其中,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要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確有嚴重問題的,視情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紀委(紀檢組)應將述職述廉的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結果載入領導班子和個人的廉政檔案,作為對黨員幹部個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10、本規定第3條關於述職述廉物件每年報告工作一次和在一定時間、範圍述職述廉一次的規定和要求,可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幹部年度考核工作進行,對於已在當年度責任制考核和幹部年度考核中按規定範圍和要求進行了工作報告和述職述廉的,可不再重複進行。

村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一 述職述廉的物件 述職述廉的物件為村黨支部 總支 書記 副書記 委員,村民委員會主任 副主任 委員等。二 述職的內容 述職述廉物件根據各自的工作分工情況進行述職。主要報告 貫徹落實黨的政策和上級的各項決策 決定等方面的情況 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和完成的情況 對群眾關心 關注的熱點問題處理 落實情況...

村幹部述職述廉報告

作為一名副書記,我認為自身的一言一行都關互著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終堅持嚴格要求自己,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做的事不做。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工作取得較好成效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 一是思想上對學習不夠重視。由於工作頭緒多,總覺得工作忙,沒時間,缺乏學習的自...

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述職述廉,是我們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明確要求,是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觀需要,是對領導幹部進行民主監督的一項重要措施。執行述職述廉制度,有利於堅持民主集中原則,維護領導班子的團結,不斷增強創造力 凝聚力和戰鬥力 有利於堅持黨的優良傳統,牢記 兩個務必 切實改進作風 有利於堅持立黨為公 執政為民,保持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