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護人員崗位責任書

2021-06-01 08:26:29 字數 2593 閱讀 9608

一、崗位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2、熟悉相關森林法律、法規,依法及時辦理各類林業行政案件,發現上報刑事案件。

3、開展護林防火宣傳工作,提高職工群眾愛林、護林的自覺性,達到與群眾共管共護的目的。

4、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巡護森林,杜絕責任區出現一切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

5、遵守總場、林場相關管理制度,踏實工作,確保無各類安全責任事故、涉毒事件及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6、服從林場管理,聽從調派,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管護工作任務

7、其他:按時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績效工作任務

1、遵紀守法,認真學習林業法規政策,積極宣傳護林防火知識,無違法違紀行為。

2、嚴守崗位,積極巡山,防火期內,堅持每天巡山;巡山日誌,填寫規範,內容詳實。

3、每人全年參加集體勞動不少於30個工作日。

三、工作標準及評分標準

(一)森林管護(35分)

1、成林管護(10分)

年內,管護承包責任區內出現盜伐、亂砍濫伐林木蓄積0.5m3以下,或毀林開荒、亂佔林地在0.5畝以下的,視具體情節對管護承包責任人進行處罰並追究相關責任。

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盜伐、亂砍濫伐林木蓄積0.5 m3以內的;

②毀林開荒、亂佔林地0.5畝以內的;

③亂捕濫獵省級保護野生動物一級1頭(只),二級2頭(只),其它3頭(只)以內的;

④亂採濫挖野生植物苗木幼樹20株,成年樹5株以內的。

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對護林承包責任人處造成損失的1--10%的罰款,扣1—2分:

①林區有砍大柴、溼柴、在林地內放牧、亂採濫挖等破壞森林資源現象,情節輕微的;

②封山圍欄、宣傳固定標語及牌碑等設施遭到破壞的。

2、幼林管護(15分)

上年度儲存率 98% 。因責任措施不到位,造成幼林損害的,按損失面積計算(200株/畝),每損失一畝,扣1分。

3、病蟲害防治(5分)

未及時發現並向上級報告管護承包責任區林木病蟲害發生情況,且沒有積極配合防治的,每次扣1—2分。

4、封山禁牧(5分)

管護承包責任人責任心不強,畜群進入林地放牧,每發現一次扣1分,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按損失程度的10%處罰;經查實,擅自收留外來放養畜群進入林地放牧,解除護林員職務。

(二)森林防火(20分)

1、野外用火(5分)

管區內發生野外隨意用火,及時查處不扣分。否則,每次扣1分。

2、森林火災(10分)

年度內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扣5分;發生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扣10分,並按照《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其它管理(5分)

認真執行上級關於林區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做好防火宣傳工作的同時,按照與林場簽訂的《森林資源管護合同》,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否則,造成事故,按瀆職處理。

(三)組織管理(35分)

1、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每次扣1分。

①巡山日誌記錄不詳實,法律法規、政治及業務學習筆記不按要求記錄的;

②亂收費、亂罰款、打白條,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

③不按時上崗或脫崗、漏崗,無故不參加例會及學習培訓的;

④不服從管理和安排的;

⑤值班有脫崗現象的。

2、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不按時參加護林例會或護林隊組織的集體活動的;

②護林隊安排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的;

③安全意識不強,造成各類安全事故的。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待崗察看3個月,期間每月發60%檔案工資,獎勵工資直接取消。期滿後視表現,確定處理意見。

①全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的;

②無理取鬧,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的;

③組織、參與其它違法、違紀活動。

4、管護承包責任人有下列①②③行為之一或承包管護的責任區內有④項情況之一的,解除護林員職務。

①工作瀆職、失職,造成林地、林木受損,情節嚴重的;

②酗酒滋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屢禁不止,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③參與開荒、盜伐林木、盜販**的或未按上級要求制止開荒、盜伐林木、盜販**行為的;

④存在種植毒品違法行為的。

(四)其它相關事宜(10分)

能夠按時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得10分。否則,按具體情況扣分。

四、考核方法

1、林場考核領導小組以本責任書為準,以百分制按月實施考核。考核結果記錄在案,本人、管護站長、護林隊長、主管場長簽字後有效,作為年終獎罰兌現的依據。

2、本責任書中封山禁牧、森林防火、其它管理根據護林員實際承擔的責任處理。

3、崗位責任考核佔70%,年終考評佔30%。

四、獎懲措施

1、考核得分80在分以上(含80分),發放全額工資,享受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

2、超額完成績效任務指標的,超額部分歸己;未完成創績效任務的,按完成比例發放績效工資。

3、發生重大林業行政、刑事案件或責任事故,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五、其他事項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林場存檔二份,責任人執乙份。有效期一年,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主管領導(簽章

責任人(簽字

2023年月日(單位蓋章)

管護人員崗位責任制

1 認真學習 宣傳 貫徹 森林法 野生動物保 森林法實施條例 護林防火條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公益林管護辦法 等法律 法規和政策。2 熟悉重點公益林管護的相關業務,詳細掌握管護區範圍 界線及林班 小班界線 了解責任區內主要樹種和重點保護植物分布情況 了解主要野生動物活動規律,全面履行管護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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