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擲專案裁判工作

2021-03-04 09:58:41 字數 3011 閱讀 4757

任務在田賽裁判長領導下,根據規則的有關規定,負責實施推鉛球、擲鐵餅、擲鏈球、擲標槍比賽的裁判工作。

工作方法

(1)學習檔案,明確職責與分工。研究裁判方法,檢查場地器材,進行現場實習。

(2)大型田徑賽全體裁判員提前一小時到達比賽場地,各組裁判員在指定地點集合,檢查比賽場地布置情況。

(3)按照田賽檢錄時間,由管理裁判和記錄員到賽前控制中心進行檢錄,並將運動員帶進場。

(4)全組裁判員在主裁判的帶領下,按運動員入場時間提前整隊入場,各就位做好比賽的準備。

(5)將運動員帶人比賽場地交主裁判。主裁判核實檢錄情況後,向運動員提出比賽要求,並組織運動員每人練習試擲1—2次。

退出投擲區,時限員開始啟動計時器,運動員進入投擲區開始試擲。

(8)運動員試擲結束,內場裁判員立即走進投擲區,面向外場,將旗直臂上舉,以示試擲是否有效。器械落地後,落點裁判員判定是否有效,有效不舉旗。外場裁判員面向內場,插好測距反射鏡或拉鋼尺進行成績丈量。

落點無效,上舉紅旗以示落點試擲失敗。試擲成功,雷射測距員操作測距儀測定試擲成績,經檢查無誤後,舉手可以撤掉反射鏡,並立即將成績送至記錄員,記錄員填人成績記錄表,檢查記錄員核實無誤後,在成績公告牌上顯示試擲成績,終端操作員錄入成績。如試擲失敗,也要錄入失敗的表示符號。

當成績公告牌旋轉回原位後,消去試擲成績,再顯示下一試擲運動員的號碼,比賽繼續進行。

(9)前三輪試擲結束後,記錄員按成績錄取前8名(包括與第8名成績相翟賄),繼續進行後三輪的比賽,試擲順序與他們前3次試擲後的排名相反,管理裁判員將淘汰的運動員帶領到賽後控制中心。

(10)比賽結束後,記錄員按6次試擲成績排出名次並在記錄單上簽名,再經主裁判、技術**、田賽裁判長審核簽字。 然後終端操作員將成績記錄表列印1份(無終端,記錄員應複寫3份,交賽後控制中心、宣告、留存各1份)。管理裁判員帶領運動員到賽後控制中心,並將成績記錄表交賽後控制中心主裁判。

記錄員將原始成績記錄表交編排記錄公告組。

(11)投擲裁判的旗示:內場裁判員紅旗平舉,表示禁止試擲。撤掉紅旗,表示准許試擲,時限開始。

上舉白旗,表示試擲成功。紅旗表示試擲失敗。外場落點裁判員使用一面紅旗。

試擲有效不舉旗,試擲失敗舉紅旗。器械出界,上舉紅旗,然後指向出界方向。內外場旗示的配合:

內場試擲犯規,由內場裁判員舉紅旗,外場落點裁判員不舉旗。外場落點無效或器械出界,由外場落點裁判員舉紅旗,內場裁判員不舉旗。如遇內外場試擲都犯規,內外場裁判員都舉紅旗。

輪次:田賽遠度專案以運動員每人試跳(擲)一次為乙個輪次

免跳:運動員可以在任何輪次申請免跳,一經申請免跳,不得恢復該輪次的試跳。

兼項:如運動員有兼項,該運動員提出申請,有關裁判長可以允許該運動員在某一輪次比賽中或在跳高每輪次試跳中,以不同於賽前抽籤的順序進行試跳(擲);如果某運動員後來又決定不參加試跳(擲),或輪到其試跳(擲)時不在場,一旦該次跳(擲)時限已過,應視其試跳(擲)失敗。

遠度專案的名次判定:

預賽時,每人可先試跳(擲)3輪,有效試跳(擲)成績最好的前8名進入決賽;決賽的運動員再試跳(擲)3輪,總共跳或投擲6輪。決賽的運動員試跳(投)的順序與他們前3次試跳後的排名相反,即預賽成績最差的運動員第乙個跳或投,成績最好的運動員最好乙個跳或投。

6輪跳或投中,誰的成績最好,誰是冠軍。 如成績相等,以其次優成績判定名次,如次優成績也相等,則以第3較優成績判定名次,,,依此類推,直到分出冠軍。

破紀錄:

遠度專案:同一輪次中多名運動員的成績超原紀錄,均可承認為破紀錄,其中最好成績視為新紀錄。在其後輪次的比賽中運動員的成績須超過當時的新紀錄,方可承認為破紀錄。

推鉛球比賽應抽籤決定運動員試擲順序。運動員超過8人,應允許每人試擲3次,有效成績最好的前8名運動員可再試擲3次,試擲順序與前3次試擲後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試擲結束後出現第8名成績相等,按規則第146條3處理。

當比賽人數只有8人或少於8人時,每人均可試擲6次。比賽開始前,運動員可在比賽場地練習試擲,練習組應按抽籤排定的順序進行,並始終處於裁判員的監督之下。一旦比賽開始,運動員不得持器械練習,無論持器械與否,均不得使用投擲或落地區以內地面練習投擲。

應從投擲圈內將鉛球推出。運動員必須從靜止姿勢開始試擲。允許運動員觸及鐵圈和抵趾板的內側。

應用單手從肩部將鉛球推出。當運動員進入圈內開始試擲時,鉛球應抵住或靠近頸部或下頜,在推球過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將鉛球置於肩軸線後方。

不允許使用任何裝置對投擲時的運動員進行任何幫助,例如使用帶子將兩個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除了開放性損傷需要包紮以外,不得在手上使用繃帶或膠布。不允許使用手套。

為了能更好地持握鉛球,運動員可使用某種適宜物質,但僅限於雙手。為了防止手腕受傷,運動員可在手腕處纏繞繃帶。為防止脊柱受傷,運動員可繫一條皮帶或其他適宜材料製成的帶子。

不允許運動員向圈內或鞋底噴灑任何物質。運動員進入圈內開始投擲後,如果運動員身體的任何部位觸及圈外地面,或觸及鐵圈和抵趾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規定的方式將鉛球推出,均判為一次投擲失敗。如果在投擲中未違反上述規定,運動員可中止已開始的投擲,可將器械方在圈內或圈外,在遵守本條第12款的前提下,可以離開投擲圈,然後返回圈內從靜止姿勢重新開始投擲。

鉛球必須完全落在落地區角度線內沿以內,試擲方為有效。每次有效試擲後,應立即測量成績。從鉛球落地痕跡的最近點取直線量至投擲圈內沿,測量線應通過投擲圈圓心。

運動員在器械落地後方可離開投擲圈。離開投擲圈時首先觸及的鐵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須完全在圈外白線的後面,白線後沿的延長線應能通過投擲圈圓心。應以每名運動員最好的一次投擲成績,包括因第一名成績相等而進行的決名次賽的試擲成績,作為其最後的決定成績。

其他投擲專案比賽,除場地、器械和投擲方法與鉛球有差異外,比賽規則與鉛球基本相同。

怎樣判定推鉛球成績有效?

凡不違反下列之一者,應判成功:

1、運動員須從靜止姿勢開始,將鉛球從圈內推出。

2、鉛球從肩以上部位用單手推出。運動員進入圈內開始進行試擲時,鉛球應抵住或靠近下頜,在推擲過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鉛球亦不得置於中軸線後方。

3、身體任何部分觸及圈外地面或抵趾板上面。

4、在一次試擲所規定的時限。

5、鉛球必須完全落在落地區角度線內沿以內。

6、鉛球落地後,運動員方可離開投擲圈。

7、運動員從投擲圈的後半場進入,亦從後半場退出。

三投擲裁判工作方法

一 賽前工作 1主裁判根據每名裁判員的特長,定崗,定位,明確職責 2檢查場地,器材裝置,領取裁判用具 3寫出比賽所需物品,交到器材組準備 二 賽中工作 1管理裁判員和記錄員進行檢錄 2核實檢錄情況後,向運動員提出比賽要求,並組織運動員練習行試擲,每人1 2次 2賽前5分鐘停止練習,裁判員清理場地和器...

起點裁判工作

2 準備檢錄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 檢錄處標誌牌 文具 多準備幾隻筆 記錄用表 從謝永發出領取 手提喇叭 裁判桌椅。3 負責每項賽事檢錄的時間 確認核實名單。通知檢錄員和記錄員 3 檢錄員 分成道次負責人以及班級負責人 檢錄道次負責人 舉例說明 例如 1 下面即將進行一二年級60公尺預賽,請運動員到檢...

十二檢查裁判工作

1 工作內容 賽前工作內容 賽中工作內容 賽後工作 2 犯規後的判罰程式 犯規後的判罰程式 檢查員報告表應寫清楚組別 專案 賽次 組次 道次 號碼 情況和意見。用語簡練,準確具體。3 重點 難點 易出同的問題 1 工作重點 檢查裁判組賽前要認真學習,合理分工,確定裁判方法,統計旗示要求,根據裁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