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利潤管理制度

2021-03-04 09:54:08 字數 1986 閱讀 4695

第一條本辦法制定利潤有關的基本精神、組織原則、管理方式、資產劃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項。

第二條本公司推行利潤管理制度,旨在激勵員工發揮自動自發精神,工作更加勤奮,使企業利潤最大化;出力員工獲得合理的酬金,藉以提高敬業精神,從而加速公司的成長與發展。

第三條利潤制度的推行,各部均須制定必須達成的年度盈利目標,施以分層負責,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各級人員的潛力,並須注重系統管理,發揮以公司為主體的團隊精神。

第四條凡本公司員工,均應執行本制度制定的各項業務標準。

第五條本公司所屬單位依營業(或產品)類別分成若幹部,以部為單獨盈利的利潤中心,依據總經理辦公會的決策、總經理的指示及公司分配的盈利目標,經營該中心所屬資材,執行營利活動。

第六條各部設部長,負責該部投資經營及業務經營。

第七條部以下視業務需要設相應主管,受經理領導,執行各項業務活動。

第八條總公司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資產財務部部,支援各利潤中心的經營。

1.綜合管理辦公室統籌管理全公司文書收發及資料管理。統籌管理與規劃全公司共通性的服務保障性工作。負責分析各部的經營管理狀況,研究更新的經營管理方式,協助各部提高其生產力,並協助推行年度經營計畫、公司規章制度、各部室辦事細則及新產品開發投資計畫的審核。

2.人力資源部統一掌管全公司有關人事資料、考勤、招聘,並在人力資源方面支援和協助各部的工作。

3.資產財務部除統籌掌管與記載全公司的各類賬務外,並按月分別向各中心提供資產負債及盈餘損益等經營分析所必需的各項資料。掌管公司金錢、**等統收統支外,還要協助各部進行財務排程。

第九條總經理執行總經理辦公會確定的公司年度投資報酬率目標。

第十條各部部長在總經理領導下,指揮各自部門,負責執行各部的年度盈利目標,並負責該部財務的經營。 第十一條公司以部為盈利單位,以其資產負債計算其損益。

第十二條商務部的現金票據、存款、有價**等均由財務部保管,內部交易以「內部往來憑證」結算。

第十六條資產財務部每月十五日前列報商務部前月的資產負債及損益計算,供商務部部長及總(副)經理經營之需。同時需列報各部的成本費用分析,供各部經理制定管理措施時參考。

第十七條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資產財務部、黨群工作部、技術開發室、生存製造部、質量保證部、物資採購部的費用預算分別由各部依計畫按月定額分攤。

第十八條公司一切對外的承諾、簽約,及財務借貸,均由總公司代表統籌辦理。

第二十一條利潤中心制度實施前,員工薪資應作合理的調整,除依物價指數的變動定期調整,及依職務變動按職務等級調整外,採用定期性加薪原則。

第二十二條每三個月定期檢查各部業績(不含對外投資、**資產、**、利息等收益),依業績加發業績獎金。

第二十三條前條所訂業績獎金由人力資源部門、資產財務部核算,呈總經理核准後,由各部經理全權決定部內人員獎金的分配,送會計部在月薪資內發放。

第二十四條各部實得的獎金額由各部部長分配後,呈總經理核定後發放。

第二十五條公司對各部門業績突出的人員(有發明及創造者、有改善成效者、有建議成績者)可發給特別獎金。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當年度結算的獎金,均應於次年春節前或平均加於月薪發放。資產財務部應依法辦理扣繳,薪資依發放月份的費用入賬。

第二十七條各部經營財物的缺短或呆賬,均應自該中心的盈餘中扣除。

第二十八條各部當月的統計資料限於次月20日前送達資產財務部,資產財務部應於次月15日前算妥各中心的盈虧,每季還應結算總盈虧及獎金總額,呈總經理核定後分送各部門分配,各部門分配名單應於月底前送交資產財務部,以保證薪金能一起於25日發放。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當月資料如逾期送達會計部,其收入部分當月不予認定。但可轉列次月收入計算,其支出部分(包括費用、人工、原料及成本)亦同,但應自當期應得獎金中扣除此項金額,以示懲處。

第三十條前項逾期送達的單據,資產財務部應予退回,如有不可抗力特殊因素,各中心應呈總經理特准。經核准後,列入當期損益中不扣除獎金,否則一律依前項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內部調撥單據(包括成品入庫單及商品調撥單),如未按時送達,除撥出部門的收入不予計算外(次月亦不予計算),撥入部門的支出部分,比照第二十九條支出部分處理,由延誤部門負責。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經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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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綜合性公司的利潤中心制度 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制定利潤中心有關的基本精神 組織原則 管理方式 次產劃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項。第二條本公司推行利潤中心制度,旨在激勵員工發揮自動自發精神,工作更加勤奮,俾使全體股東獲得更多的投資報酬,出力員工獲得合理的酬金,藉以提高敬業的精神,從而加速公司的成長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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