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書

2021-03-04 09:54:03 字數 1037 閱讀 9701

甲方:北京市新月長城投資管理****

住址:北京市朝陽區左家莊2號 3號樓17b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保密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保密內容

第二條保密義務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資訊。乙方同意為新月公司的利益服務,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秘密或者技術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資訊的使用及保密時效

(一)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

乙方當然有義務為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進行保密。乙方有權利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從事以下行為:

(二) 乙方解聘於甲方之後

可以約定在多長時間內乙方應當遵守保密協議,多長時間內從業禁止(勞動法規定一般不超過兩年,且甲方應該給予補償)。

第四條免責情形

(一)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

乙方基於甲方利益的需要,經過甲方允許正當使用

(二) 乙方解聘於甲方之後

按照合同約定乙方不在負有保密義務之後。

(三) 乙方使用甲方公開乙方掌握的商業秘密或者技術秘密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規定,甲方有權

(一) 責令乙方停止侵權或者違約行為;

(二)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調離崗位、開除或者其他處分;

(三) 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者侵權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已經尋求救濟所花費用;

(四) 違反法律的,向有關部門追求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可約定仲裁或者訴訟條款。

第七條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共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簽訂日期: 年月日

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書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乙方 員工 部門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 由於乙方任職於甲方公司關鍵崗位,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其中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 技術方案 配...

金融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書

三 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 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 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四 不得允許 出借 贈與 出租 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 允許 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五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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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r 保密協議 甲方 rrr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 乙方系甲方員工,與甲方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2 乙方受僱於甲方,在工作中,乙方將獲知甲方的大量商業資訊秘密。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 乙雙方在遵循誠實 信用及自願的原則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