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車維修工崗位標準化操作規範

2021-03-04 09:52:07 字數 4930 閱讀 7089

《電機車維修工實操培訓考核標準》之一:

一、適用範圍

第1條本操作規範適用於煤礦所有電機車維修工。

第2條電機車維修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其他有關電機車維修等的規定,維修煤礦井下、地面電機車電氣、機械的故障;保證電機車完好率100%,定期小、中、大修,出庫執行24小時不應發生故障。

2、電機車維修工應在電機車庫維修電機車,特殊情況須佔道修理時應設定警戒或與井下運輸排程聯絡,並說明情況。

3、電機車維修工每班負責管轄範圍內的電機車、架線、道岔等完好情況的日常檢查,有故障及時檢修處理。

4、機車維修工發現電機車存在的隱患時,能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暫時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向值班排程、隊幹匯報。

5、安裝、維護好電機車線路照明、訊號設施,做到完好、靈敏、可靠。

6、做好電機車、訊號設施巡視、檢修、維護工作,做好行車保護裝置、標示、牌闆的製作與安裝。

7、做好逆變器、司控道岔、架線乘人車場自動停送電裝置等裝置的安裝與維護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3條電機車維修工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4條必須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5條工作開始前,要將使用的備件、材料、工具和保護用品準備齊全並仔細檢查。要使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操作安全。

第6條作業前應先將機車電源切斷。

第7條裝配修理電機車時,必須執行下列裝配技術標準:

1、車架:車架無裂紋或明顯變形,無嚴重鏽蝕,側板及頂板凸凹深度不超過30mm;託輥轉動靈活;緩衝裝置(碰頭)固定牢靠,彈簧無斷裂,伸縮長度不小於30mm,連線裝置可靠,碰頭銷孔、連線銷的磨損量不超過原尺寸的20%,剛性碰頭不超過25%;均衡梁、彈簧、吊架等無裂紋或嚴重磨損。板彈簧各片厚度要一致,承載時應保持弓形。

2、輪對:輪箍(車輪)踏面磨損餘厚不小於原厚度的50%,踏面凹槽深度不超過5%mm;輪緣高度不超過30mm,輪緣厚度磨損不超過原厚度的30%(用樣板測量);同一軸兩車輪直徑差不超過2mm,前後輪對直徑差不超過4mm;車軸不得有裂紋,劃痕深度不超過2.5mm;軸徑磨損量不超過原直徑的5%。

3、軸承箱、齒輪箱(罩):軸承箱與導向板間隙:沿行車方向不大於5mm;沿車軸方向不大於9mm;齒輪箱(罩)固定牢固,無損壞,不漏油。

4、制動裝置:機械、電力制動裝置齊全可靠;制動手輪轉動靈活,螺桿、螺母配合不鬆曠;各連線銷軸不鬆曠、不缺油;閘瓦磨損餘厚不小於10mm,同一制動杆兩閘瓦的厚度差不大於10mm。在完全松閘狀態下,閘瓦與車輪踏面間隙為3~5mm,接觸面積不小於60%。

調整間隙裝置靈活可靠。制動梁兩端高低差不大於5mm;掄閘式制動裝置,閘帶磨損餘厚不小於3mm,閘帶與閘輪的間隙為2~3mm,閘帶無斷裂,銅鉚釘牢固,彈簧不失效;撒砂扎靈活可靠,砂管暢通,管口對準軌面中心,砂子乾燥充足;制動距離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21條的規定。

5、控制器:換向和操作手把靈活,位置準確,閉鎖裝置可靠;消弧罩完整齊全,不鬆脫;觸頭、接觸片、連線線應緊固,觸頭接觸面積不小於60%,接觸壓力為15~30n;觸頭燒損修整後餘量不小於原厚的50%,連線線斷絲不超過25%。

6、電阻器:電阻器接線牢固無鬆動。電阻元件無變形及裂紋;絕緣管(板)無嚴重斷裂,絕緣電阻不低於0.5mω。

7、集電器、自動開關、插銷聯結器:集電器彈力合適,起落靈活,接觸滑板無嚴重凹槽;電源引線截面符合規定,護套無破裂,無老化,線端採用接線端子(或卡爪)與接線螺栓連線牢固;自動開關零部件齊全完整,電流脫扣器要與電動機容量相匹配,動作靈敏可靠;插銷聯結器零件齊全,插接良好,閉鎖可靠,無嚴重燒痕。防爆型插銷的防爆面、接線符合規定。

8、熔斷器、照明燈、警鈴(笛):熔斷器的熔體與插銷閉鎖可靠,防爆面符合規定;照明燈光潔明亮,照明距離不小於40m。防護裝置齊全,與控制器有閉鎖裝置;警鈴(笛)完整,聲音清晰巨集亮,音響距離大於40m。

第8條在使用起重工具和倒鏈、三角架、繩索時,必須進行用前檢查,並根據起重重量,選用合適的工具,否則嚴禁使用。

第9條起吊電機車和其它重物,應隨時注意周圍人員和起吊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車,起吊重物下嚴禁站人或通過,人員站在安全地點。

第10條維修人員工作位置應能防止因操作不當或操作失控時,工件、工具對自身或他人的傷害。

第11條特殊情況下在執行線路上檢修機車時,嚴禁帶電作業,必須經排程員同意且前後60公尺以外懸掛紅燈,做好警戒,方可工作。將機車控制手把(調速手輪)拉到零位,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及巷道頂幫活石。在執行線路上檢修機車時,嚴禁站在機車前後,人員應站在機車兩側作業。

第12條機車出入庫要注意車輛及行人,確認安全後,方准由正式司機開車出入庫。

第13條機車檢修完畢,必須將修好的機車在執行線路上試車,嚴禁將維修不徹底的機車交給生產班。

第14條加熱輪箍時,禁止在5公尺範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15條裝配輪箍時,要認真檢查,嚴禁使用有問題的軸、輪心和輪箍。

第16條抬運輪箍進行裝配時,應將其放穩,防止歪倒傷人,加熱時,注意溫度不能過高,打錘者應在輪箍上均勻用力,防止裝配出現問題,危及人員安全。

第17條使用尖刃及長重工具時,應注意周圍情況。

第18條需經斜坡運送電機車時,檢修工必須認真檢查機車,將電機車底座調至極限高度,將有滑動危險的部件單獨運送。

第19條使用電器儀表時,使用前必須檢查儀表是否完好,檢查儀表的檔位和量程,當不能確定測數值大小,應盡量選用較大量程,並注意被測極性與儀表極性相符合。

第20條進行機車調整板焊接時,應清除板上塵垢,嚴禁帶電作業。

第21條有關電焊、氣割、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並執行礦相關工種操作規程。

四、操作順序

第22條電機車維修工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檢查防護用品以及工具→將待修機車穩住→落下集電弓、拉開總開關→檢修機車→清理現場雜物→驗收→試執行。

五、架線電機車日常維修崗位規範

第23條清除閘瓦及調節螺桿的泥垢,檢查閘瓦磨損程度。當閘瓦的磨損超過規定(餘厚小於10mm)和同一制動桿上兩閘瓦厚度差超過10mm時,要進行更換;同時調整閘瓦間隙,使閘瓦與車輪踏面的間隙為3~5mm,接觸面積不小於60%。

第24條檢查車輪有無裂紋及輪轂是否鬆動,當車輪踏面凹槽深度超過5mm、輪轂厚度磨損超過8mm、輪緣高度超過30mm時,應及時匯報排程或值班領導,移變安排維修或更換。

第25條檢查傳達齒輪的情況,當發現齒厚磨損超過原齒厚的四分之一時,應及時匯報;檢查齒輪罩有無鬆動,鬆動的應及時緊固好。

第26條檢查車架彈簧有無裂紋及損壞,清除彈簧上的泥垢,在鉸接點及均衡梁的注油點處注油。

第27條檢查車體及各部位的緊固螺栓、銷軸和開口銷,發現有鬆動和缺少的要緊固和補齊。電動機吊掛處要仔細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第28條檢查連線裝置,損傷和磨損超限的必須更換。

第29條檢查撒砂裝置的工作情況,處理堵塞砂管現象,並調整砂管位置使其與車輪、軌道面的距離符合要求且方向準確。

第30條檢查制動系統的槓桿、銷軸是否靈活,並進行注油。

第31條檢查空氣壓縮機的運轉情況、風管是否漏風,並放出貯氣罐及油水分離器內的廢油和積水,清除空氣濾清器內的灰塵。

第32條檢查空氣壓縮機電動機和牽引電動機的換向器、炭刷及刷架情況,並用壓縮空氣吹掉上面的炭粉及灰塵。

第33條檢查和調整集電器的壓力,對磨損超限的滑板進行更換,框架的螺栓、銷軸應齊全完整。

第34條清掃控制器和自動開關觸頭的塵垢,並打磨燒損的觸頭。

第35條檢查電阻器的各接線端子,將鬆動的螺栓擰緊。

第36條檢查電動機和軸瓦的溫度,不應超過75℃和65℃。清除油箱的積塵,定期注油和換油。

第37條調整照明的光線角度,更換損壞的燈泡及熔斷絲。

六、蓄電池電機車日常維修崗位規範

第38條檢查電機車所有電氣裝置及部件之間的連線電纜是否有裸露損壞的部位,擰緊引出裝置的電纜緊固螺母。防爆外殼上缺螺栓及彈簧墊圈的要補齊並擰緊螺栓。檢查防爆面的間隙。

任何乙個部位失去防爆效能都必須處理好,否則不得使用。

第39條檢查防爆插銷內的絕緣護套及熔斷器,損壞的要更換,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熔斷絲。檢查插銷及插座間的防爆結合面的情況,並在其柱面上適量塗抹凡士林油。檢查處理好閉鎖裝置及防護外蓋。

第40條用手壓按車燈玻璃,檢查電氣閉鎖開關的狀況,如有問題立即處理。

第41條檢查如下電源裝置內部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

1、電池組間的連線線是否損壞,與極柱之間的連線是否有開焊、熔化等現象。

2、補齊和更換丟失及損壞的極柱絕緣護套。

3、檢查電池槽、蓋有無損壞及封口是否開裂漏酸,特殊工作栓有無損壞或丟失。

4、檢查電池有無短路、損壞現象,發現單支電池鼓包及電壓明顯偏低較多的應及時更換。

5、檢查電源箱和箱蓋有無嚴重變形及各連線銷軸有無丟失。

6、隔爆型電源裝置在檢查後必須旋蓋到位,並將閉鎖裝置鎖好。

7、每週檢查一次漏電電流,其值不得超過下表規定。

蓄電池正、負極及箱體漏電電流

七、電機車維修工周檢崗位規範

第42條控制器的外殼,各觸頭的燒損情況。

第43條用銼刀和紗布打磨觸頭燒痕,燒損嚴重的觸頭應更換。

第44條檢查總開關、熔斷絲、各部螺栓、鉚釘、銷的完好狀況,如出現鬆動及時緊固,電路插銷緊固。

第45條撒砂裝置完好。

第46條照明、照明開關、熔斷絲、警鈴、喇叭等裝置完好。

第47條受電弓完好,受電弓引線緊固、無燒損,起落靈活。

第48條聯結器和碰頭完好,連線裝置必須安全可靠。

第49條制動裝置安全可靠,閘瓦磨損不超限,閘瓦要正對輪踏面;如磨損超限應更換新閘瓦。

第50條炭刷架無鬆動,接線要牢固,炭刷在刷握內上下活動靈活,壓力均勻。炭刷與整流子的接觸面不低於四分之三,更換磨損超限的炭刷。

第51條整流子表面無嚴重燒痕和發黑現象,整流子表面溫度不超過90℃。

第52條清掃電動機的外殼、均衡梁、電阻及控制器等。

第53條軸瓦注油和潤滑齒輪及各部機件。

第54條齒輪傳動裝置,大小齒輪無鬆動,齒輪磨損不超限。

第55條板彈簧無變形和斷裂。

第56條檢查完畢要作一次啟動和制動試驗。

八、維修電機車的驗收

第57條對各種維修後的電機車必須進行驗收,驗收標準執行《窄軌電機車完好標準》及《窄軌電機車檢修質量標準》。

電機車維修工崗位描述

電機車維修工程式化工作標準 一 崗位名稱 電機車維修工 二 上崗條件 1 電機車維修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2 嚴格遵守 安全操作規程 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提高操作技能。3 應熟知 煤礦安全規程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煤礦機電裝置完好標準 煤礦機電裝置檢修質量標準 及井下電氣裝置防...

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山東巨集藝科技股份 為貫徹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維護企業的利益,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確保各崗位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 崗位操作人員要知道本崗位的潛在危險和安全措施,具備辯識危險和事故控制的能力。二 崗位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操作。三 崗位人員必須...

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2.3 經常性檢查與本操作崗位相適應的安全標誌 警示標誌是否齊全,懸掛位置是否適當。本崗位無跑 冒 滴 漏現象,符合安全質量標準要求,做到整潔 有序。認真履行本崗位的安全責任。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各項安全措施。2.4 作業現場要清潔,有崗位定置管理圖,各類工件 物件碼放實行定置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