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控制措施桿塔組立

2021-03-04 09:48:07 字數 4791 閱讀 5445

目錄1.目的 1

2.編制依據 1

3.安全控制網路 2

4.安全/環境目標 2

5.安全/環境管理 3

6.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保障要點 9

7.施工現場安全文明要求 10

8.危險點辨識及安全文明施工專項預防措施 11

1.目的

旨在更好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750千伏**至銀川東輸電線路工程白寧ⅵ標段工程施工安全和全體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規範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範鐵塔分部工程施工程式,確保本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目標的實現。

2.編制依據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規程規定》

2.3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危險點辨識及控制措施(試行)》(基建安[2005]50號)

2.4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工[2004]488號)

2.5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 2 部分:架空電力線路》(dl5009.2—2004)

2.6 《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

2.7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架空電力線路)》 (dl5009.2-2004)

2.8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定(試行)》(國家電網基建[2005]403號)

2.9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

2.10《安全帶》(gb/t6095-1985)

2.11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25項重點要求》(國電發[2000]589號)

2.12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環境評價標準》(國家電網[2004]488號)

2.13《國家電網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試行)》(國家電網安監[2005]516號)

2.14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安全性評價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國家電網生安[2003]31號)

2.15 《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網總[2003]407號)

2.16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職責規範(試行)》(國家電網安監[2005]513號)

2.17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03 j278-2003)

2.18 本公司《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質量管理體系管理手冊》(hbpt﹠d/sheq101-2004)

2.19 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 安全控制網路

4.鐵塔組立分部工程安全/環境控制目標

a.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b. 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c.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d.不發生環境汙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e.不發生重傷事故,輕傷負傷率≤1.5‰;

f.不發生因工程建設而造成的大面積停電或電網解裂事故。

5.安全/環境管理

5.1、基本要求

5.1.1認真做好施工前的組織準備工作,施工現場各部位人員應分工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5.1.2 **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管理應含蓋外協工隊伍。

5.1.2 施工作業必須要有批准的施工作業指導書,經交底後認真貫徹執行,未經技術負責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5.1.3 鐵塔組立前,應對所有工器具進行認真配套、檢查、檢驗和試驗,主要受力的工器具必須進行拉力(為額定負荷的1.25倍)試驗並做好記錄。不合格的工器具嚴禁使用。

5.1.4 班前應對組塔工器具認真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1.5 現場施工負責人既是施工指揮員,也是現場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所有人員應在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工作,沒有施工負責人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行事。

5.1.6 施工現場應設安全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檢查各項準備工作及各種工器具是否滿足安全技術的要求,在施工過程中要認真監督檢查各部位的安全情況,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5.1.7 遇有雷雨、暴雨、濃霧、沙塵暴、六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條件時,不得進行高處作業、鐵塔吊裝和組立。

5.1.8 對無安全措施或未經安全技術交底的施工專案,施工人員有權拒絕施工。

5.1.9 嚴格按照施工作業指導書的規定校核每一次吊重,不允許超重吊裝。

5.1.10 塔腿段組立完成後,必須及時將接地引下線與塔身連線,防止雷電造成傷害。

5.1.11 進入施工作業區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5.1.12 施工人員應正確配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5.1.13 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5.1.14 草原林地施工,嚴禁煙火,不得使用任何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5.2、工地運輸

5.2.1 工地汽車運輸

本工程道路特點:小號側路窄、有坡並有彎道,大號側沙漠行車困難。因此,工地汽車運輸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5.2.1.1 汽車運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無證駕駛。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

5.2.1.2 在經過坡道、便道、山道、彎道等路況時應緩行。

5.2.1.3 運輸塔材時:

a. 只許輕載,不許超載,物件重心與車廂承重中心基本一致,且**牢靠;

b. 對危險路段、障礙物路段、沙丘路段應先修路後通行;

c. 盡量避開雨天運輸;

d.車輛通過村莊、集鎮、學校、便道時,應注意減速緩行,防止傷人傷車。

e. 在危險路段行車,應盡量靠內側,不可太偏外側,以防路基崩塌。

5.2.1.4 工地汽車運輸嚴禁客貨混裝、不允許載重汽車載人。

5.2.2 工地小運

本工程根據地形及地方特點,汽車到不了的塔位採用人力的方式進行工地小運,小運時應注意:

5.2.2.1 運輸的道路應事先清除障礙物。

5.2.2.2 運輸用的工器具應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應認真檢查。

5.2.2.3 根據各基塔位道路特點,靈活掌握,控制每次的運輸重量。

5.2.2.4 曲徑小道、陡坡和懸崖陡峭處須有專人監護。

5.2.2.5重大物件抬運時要設專人指揮,步調一致,同起同落,並有職工押運。

5.3 現場塔材、工器具擺放

5.3.1 現場工器具、塔材應按平面布置圖放置並設臨時工具房;螺栓、墊片等應放置在專用桶內;同時應儘量減少臨時用地面積;機械裝置使用,應防止漏油汙染環境。

5.3.2 塔材、工器具堆放必須整齊有序,小塔材、聯板、工器具必須使用彩條布鋪墊隔離,小塔材、聯板按照段號順序擺放在彩條布上;螺栓按照螺栓規格用專用桶分類擺放與彩條布上,工器具要擺放整齊並設定標識。

5.3.3 各塔號大塔材按照段號順序擺放並用木頭架空隔離離開地面。

5.4 地面組裝

本工程塔位少部分處在坡地上,場地窄小。組塔前,應事先進行合理布置。

5.4.1 組裝前,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

4.4.2 搬運塔材和工器具時,必須戴手套,不准赤手作業;在成堆的角鋼中選料時應由上往下搬動,不得強行抽拉。

5.4.3 組裝塔材時,嚴禁用手指對孔找正。

5.4.4 組裝斷面寬大的塔身、橫擔時,在豎立的構件未連線牢固前,應採取臨時固定措施。

5.4.5 傳遞小型工具或材料時,不得拋擲。

5.4.6 組裝塔材構件嚴禁留「活鐵」,嚴禁將塔材浮擱在塔身上,螺栓穿入後應立即戴帽緊固。如確需附帶的塔材,螺帽必須戴滿,自由端朝上時,應綁紮牢固。

5.4.7 組裝和起吊工作同在一處進行時,起吊件的下方不得有人。如受地形限制,應待起吊件就位後再進行組裝。

5.5、高處作業

5.5.1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公尺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應設安全監護人。

5.5.2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繩),穿軟底鞋,安全帶(繩)必須栓在牢固的構件上,不得低掛高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安全帶(繩)是否栓牢。

5.5.3 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在鐵塔組立分部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身體檢查,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或經醫生診斷有其他不宜從事高處作業人員,均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5.5.4 高處作業人員須經發證部門複驗證件後,在有效期內方可進行登高作業證。每組(基)立塔,塔上必須要有1名安全監護人。

5.5.5 高處作業人員在轉移作業位置時,不得失去保護,手扶的構件必須牢固;上下鐵塔應沿腳釘或爬梯攀登。

5.5.6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和材料應配有專用鐵桶、籮筐存放。

小手錘、小扳手等物臨時擱置時一定要用繩索綁牢;尖扳手、鋼釺在立塔前必須進行防滑落加工處理。上下傳遞工具、物件時,應用繩索吊送,嚴禁拋擲。

5.5.7 鐵塔上應避免上下交叉作業。上下交叉作業或多人在一處作業時,應相互照應、密切配合。

5.5.8 在雨後進行高處作業時,應採取防滑措施。

5.6、分解吊裝鐵塔

5.6.1 吊裝方案和現場布置應符合施工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工器具不得超載使用。

5.6.2絞磨必須固定在可靠的地錨上。施工現場除必要的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應離開鐵塔高的1.2倍以外。任何人不得在受力鋼絲繩的內角側逗留。

5.6.3 吊件就位後應及時連線好,嚴禁鐵件及工具浮擱在鐵塔結構或抱杆上。

5.6.4 在靠近電力線的塔位立塔時,應注意保持施工繩索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必要時作停電處理。施工時各隊安全員必須到場監護。

5.6.5 根據本工程表層地質特點,主要受力錨樁必須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執行。對於難以開挖的地錨,應提前作好錨坑開挖準備,不得臨時草率應付。

5.6.6 採用雙抱杆組塔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a. 提公升抱桿時,應保證有雙層腰箍,且有專人控制頭繩,統一指揮,緩慢進行,塔下不得有人,塔上人員應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b. 起吊鋼絲繩與鐵件接觸處,應墊軟物或硬木;吊件的外側應用白棕繩或鋼絲繩控制;

c. 在起吊過程中,嚴禁將手腳伸入吊件的空隙內;

d. 吊件接近就位時,牽引速度應減慢,上下應密切配合;

吊件就位的連線次序應先低腿後高腿;

e. 主材和側面大斜材未全部接牢之前,不得到吊件上作業。

5.7、明令警告事項

桿塔組立施工措施

天生橋電站至大山變35kv線路工程桿塔 組立施工 措施施工單位 四川省強波電力工程 日期 2009年8月1日 審核人批准人 編制人為了認真貫徹執行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二00九年度安全生產 零事故 的生產方針,杜絕在施工中發生人身 裝置事故及高空墜落事故,保證工程質量,圓滿地...

桿塔組立施工組織措施

10.4桿塔工程 10.4.1電桿組立 10.4.1.1工序流程 10 4 1 2排桿要求 首先檢查運到現場的杆段的規格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並查對電桿的鏍孔位置 方向是否與設計相符。檢查所有桿段是否符合質量標準的規定,可從外觀檢查桿段的表面是否有蜂窩麻麵 露鋼面 壁厚不均勻等缺陷。排桿之前應清除鋼板圈...

桿塔組立安全交底內容

桿塔工程 1 一般要求 1 所有工具和裝置應定期進行技術檢驗,不合格者嚴禁使用,使用時不得以小代大。2 現場設定的地錨 地鑽等應根據土質情況和受力大小確定。馬道必須與受力方向一致。3 施工現場有帶電體或其他設施時,應事先進行勘測,並提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在帶電體附近進行工作時,人身和工器具 構件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