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

2021-03-04 09:48:01 字數 3860 閱讀 6863

石家莊東方能源股份****

規章制度發布通知

(2014版第37號)

《石家莊東方能源股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已於2023年9月4日通過公司制度建設領導組審批,現予發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簽發人:郭守國

2023年9月4日

規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莊東方能源股份****

(政工【2014】第7號)

1 目的

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2 適用範圍

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單位。

3 職責

3.1 政工部

負責公司本部的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並督導基層黨組織做好此項工作。

3.2 各單位黨組織

負責本單位的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

4 管理內容和程式

4.1 黨費收繳

4.1.1 按時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增強黨的組織觀念,履行黨員義務的具體體現。因此,每個共產黨員必須按時向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

4.1.2 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黨費收繳工作,嚴格執行**組織部和上級黨組織的有關規定,認真掌握交納標準,計算好交納基數,切實做好黨費收繳工作。

4.1.3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4.1.4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

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4.1.5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按中組部及上級黨組織的有關規定執行。

4.1.6 離退休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的0.5%交納黨費。

4.1.7 下崗、待崗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0元。

4.1.8 黨員病休減發工資,可按病假期間的實際工資收入的比例交納黨費。沒有經濟收入或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少交或免交黨費。

4.1.9 「停薪留職」的黨員,黨費交納標準暫按「停薪留職」前本人的基本工資基數計算,黨費交到黨員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組織。

4.1.10 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按月定期交納黨費。

4.1.11 新入黨的黨員經上級黨組織批准為預備黨員之後,從黨支部大會通過之月起交納黨費。

原為共青團員,包括保留團籍的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可只交黨費,不交團費。預備黨員在支部大會決定取消其預備資格後,上級黨組織批覆以前,仍要繼續交納黨費。

4.1.12 黨員在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應按期交納黨費。受開除黨籍處分的黨員,支部大會作出決議後,在上級黨組織審批期間,仍應交納黨費。

4.1.13 對不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4.1.14 黨員黨費由黨員直接向黨組織交納。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直接交納或不能按月交納時,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親屬或其它黨員代為交納。

4.1.15 黨員除按規定交納黨費外,本人自願多交不限。

黨員自願一次交納黨費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由所在黨組織逐級轉交**組織部,並附報該黨員的簡要情況,**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黨員自願一次交納黨費500元(含500元)以上、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由所在基層黨組織代收並附該黨員的簡要情況後,轉交省委組織部,由省委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4.1.16 黨員調整工資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礎,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4.1.17 黨員觸犯刑法,在收容審查期間仍應交納黨費,可由親屬或委託人代交,也可以在審查結束後由本人補交。

4.1.18 黨員因私出國出境探親訪友、自費留學、治病等,組織關係一律保留在原單位黨組織,黨費仍交到原單位本人所在黨支部。

國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按原標準交納。國外另有外幣收入的,參照公派出國留學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

4.1.19 黨員因私出國出境定居,從上級黨組織批准其停止黨籍的下月起停止交納黨費。

4.1.20 各級黨組織黨費年度結算時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1.21 公司直屬黨委每年1月底前將上年度黨員實交黨費總額按規定比例上交河北省委省直工委,同時上報《年度黨費收支結存情況表》和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

4.1.22 公司所屬各單位黨委每季度將黨員交納黨費總數的50%、所屬各直屬黨(總)支部每季度將黨員交納黨費總數的100%上繳公司政工部(工會辦)。

同時上報黨費收繳報告單一式兩份,乙份直屬黨委留存,乙份返還各單位黨組織。年終時各單位黨組織要將四季度黨費(或下半年)在12月10日前上交公司直屬黨委。同時上報《年度黨費收支結存情況表》和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

4.1.23 黨的組織關係在地方的公司所屬單位的黨組織上繳黨費的比例按地方組織部門的規定執行,年終將黨費收繳、使用和留存的情況報公司直屬黨委。

4.2 黨費使用

4.2.1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4.2.2 黨費只能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必要開支,用於對全體黨員有益的事項上。

各級黨組織在使用黨費時,一定要按黨費支出範圍從嚴掌握。具體使用範圍是教育、培訓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黨員日常政治理論學習和必要的業務學習資料以及訂閱黨員讀物費用的開支;開展「創先爭優」等黨內活動,表彰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開支;對喪失工作和勞動能力以及有特殊困難的黨員給予適當救濟和補助所需費用的開支;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4.2.3 黨費利息作為黨費收入的一部分,要嚴格按照中組部規定的黨費使用範圍執行。黨費利息收入作為自留黨費,可不按比例上交。

4.2.4 有黨費留成的各單位黨組織,黨費開支由各黨組織統一掌握,嚴格規章制度,先申請,後支出。

審批手續一般是:使用黨費的單位和部門提出使用黨費的書面申請報告,按審批許可權經黨組織會議研究同意,黨組織負責人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手續。

4.2.5 各級黨組織在使用黨費時,要堅持審批一支筆,按照中組部規定的範圍嚴格掌握。

4.3 黨費管理

4.3.1 嚴格黨費專人管理制度。

要安排思想作風好、責任心強、具有一定黨務、財務和計算機知識的同志負責黨費管理工作。黨費管理人員的工作變動,應先配備後調出,並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4.3.2 要建立專賬。凡是留用黨費的黨組織都要建立黨費收支明細賬,賬目管理要規範。嚴格按照會計賬目管理規定搞好黨費管理。

4.3.3 各級黨費主管部門要制定黨費管理會計職責,嚴格黨費管理紀律。

不能把黨費當作其它費用的周轉金或墊付款,亂挪亂用。凡是違反規定的一切開支,主管黨費人員有權拒絕支付,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對**黨費的黨員要從嚴處理,視其情節和態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黨籍,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4.3.4 凡是留用黨費的單位必須以黨組織或黨組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賬戶,按規定存入指定銀行,不許同其它費用混在一起,也不許按其它款項存入銀行。嚴禁個人長期保管黨費現金。

4.3.5 基層黨總支、支部每半年向全體黨員報告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基層黨組織在黨員代表大會或每年召開的黨組織工作會議上報告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公司直屬黨委每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換屆選舉的黨組織,要向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報告本屆黨組織任期內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監督和審查。

4.3.6 公司直屬黨委每年對所屬單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總結經驗,查詢不足,改進工作。

4.3.7 各單位黨組織可根據**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5 主要風險與關鍵控制

5.1 主要風險

黨費挪作它用。

5.2 關鍵控制

加強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檢查。

6 附則

6.1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6.2 本辦法由政工部負責解釋。

7 附件

黨費收繳流程圖

附件:黨費收繳流程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

按期交納黨費 是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指導 督促廣大黨員按期足額交納黨費,依章依規收繳 使用和管理好黨費是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基本工作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義。按照 省委和市委有關做好黨費工作的精神要求,為進一步提高黨費工作規範化 科學化水平,特制定本辦法。一 黨費交納 一 計費基數 1 ...

黨費收繳管理辦法

根據 中國共產黨章程 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黨費收繳 管理辦法。一 黨費收繳 一 凡黨員組織關係在我鄉黨組織中的共產黨員,必須按時向各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預備黨員從黨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二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 每月工資收入 稅後 在3000元以下 含3000...

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條為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增強流動黨員的組織觀念,促進黨的組織建設,依據 組織部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 管理和使用的規定 結合建設系統流動黨員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黨員有繳納黨費的義務,每個流動黨員都必須自覺按月繳納黨費。本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繳納方式,包括親自或委託他人代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