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合同

2021-03-04 09:46:00 字數 2590 閱讀 3315

合同編號: 房抵第( )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位址: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位址:為確保年月日當戶(借款人)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房地產抵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抵押。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抵押物

1.1 甲方自願以位於建築面積的房產,房產證號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號為的房地產(以下簡稱該房地產)作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產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1.2 「該房地產」抵押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擔保的債權範圍

2.1 當金及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

2.2 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

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第三條抵押權的存續期限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為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抵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四條抵押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有關登記檔案的正、副本由乙方儲存。

第五條抵押物的佔管

5.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有和保管,甲方同意隨時接受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

5.2 甲方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甲方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

5.3 甲方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檔案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條保險

6.1 抵押權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並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如抵押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註或變更為乙方。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於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6.2 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6.3 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上,作為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第七條抵押權的行使

7.1 絕噹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7.2 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主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3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八條特別約定

抵押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抵押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處置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9.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9.2 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9.3 當金本金。

第十條通知與通訊

10.1甲方****通訊位址電子郵箱

10.2乙方****通訊位址電子郵箱

10.3 任何一方變更****、通訊位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位址、電子郵箱,郵寄、傳送檔案等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

12.2

12.3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3.1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13.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宣告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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