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縣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情況工作匯報

2021-03-04 09:43:56 字數 4664 閱讀 1112

那坡縣2010-2023年度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自查情況工作匯報

中共那坡縣委員會

2023年3月29日

2023年以來,我縣在市委和市委組織部的領導和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緊緊圍繞縣、鄉、村**換屆工作,以讓黨委滿意、幹部滿意、黨員滿意、群眾滿意為根本目標,規範程式、強化措施,紮實做好我縣2010-2023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切實提**部工作滿意度。2023年我縣幹部選拔任用情況的滿意度為94.49分,位列全區第37名,全市第3名,幹部選拔任用滿意度工作得到全面提公升。

現將我縣2023年-2023年度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貫徹落實《幹部選拔任用條例》主要情況

(一)強化學習宣傳,提**部任用工作的知曉率。堅持學習與宣傳雙管齊下,不斷深化幹部群眾對《條例》和換屆紀律的認識,增強對《條例》精神實質和換屆紀律的把握和理解,進一步提**部群眾對幹部任用工作的知曉率。一是通過組織開展專題學習活動、製作嚴肅換屆紀律宣傳欄、固定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傳送換屆紀律手機資訊,展出嚴肅換屆紀律宣傳板報等多種形式學習宣傳《條例》和換屆紀律內容,形成經常性的學習宣傳機制,增強了幹部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是創新形式,加大對幹部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網路、電視、報刊等宣傳**,定期或即時公布幹部工作資訊,特別是在每一次人事調整工作以後,及時召開情況通報會。2023年以來,共組織召開3次幹部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在會上通報縣委關於人事調整的原則,縣委對調整工作的考慮、醞釀、討論決定的情況,對各個職位人選都進行詳細的說明,不避談不避諱。

從通報會測評情況看,絕大多數與會人員都認為縣委幹部任用公信度高,較前幾年的幹部選人用人方式有了明顯進步和改善。

(二)建章立制,出台我縣幹部選拔任用規範性檔案。2023年我縣按照**、區、市關於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大膽探索創新,制定出台了《那坡縣科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式暫行規定》等幹部人事制度改革21個規範性檔案,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制度支撐。這21個規範性檔案是我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整合創新的成果,對選拔任用幹部的全程制定了配套的制度、辦法或規定,細化了每個程式的操作步驟,解決了我縣歷來沒有自己幹部工作制度的問題。

制度體系框架的成形,使我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斷向科學化、規範化發展。

(三)陽光操作,規範運作,提**部選人用人公信度。我縣將21個規範性檔案下發至鄉鎮黨委、各級各部門,讓更多的幹部群眾熟悉和掌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各個方面的程式規範和運作模式,自覺接受黨內外各界人士的監督。在實際運用上,注重幹部群眾的參與度,增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當前,我縣幹部選拔任用二次推薦辦法及常委會票決辦法已形成常態化。2023年以來,我縣共開展了三次公開推薦空缺領導幹部工作,每次我們都將各個環節的情況適時地進行公開通報,幹部工作從遮遮掩掩變為全程公開。

(四)抓好換屆工作,選準配齊配強鄉鎮領導班子。

一是嚴格程式,擴大民主,選好配強新一屆鄉鎮領導班子。2023年,我縣通過全委會差額民主推薦產生鄉鎮黨政正職人選,根據得票高低按1:1.

5的比例確定擬任人選並及時到市委組織部進行溝通,經市委幹部考察複核組複核後,再進行常委會和全委會投票表決,產生新一屆鄉鎮黨政正職人選。我縣鄉鎮的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經過組織部部務會、縣委書記辦公會和常委會充分討論醞釀,到市委組織部進行溝通,再由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確保了鄉鎮領導班子配備的科學性和合理結構。其中:

年齡結構:平均年齡33.2歲,其中35歲以下幹部78人,佔78.

8%,30歲以下22人,佔22.2%。文化結構:

大專以上學歷100%,其中大學學歷43人,佔43.4 %,研究生1名,佔1%。性別結構:

各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總數為99人,其中男80人,佔80.8%,女19人,佔19.2%。

黨政正職平均年齡34.2歲,其中最大38歲,35歲以下11人,佔61.1%;男16人,佔88.

9%,女2人,佔11.1%,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各有1名婦女幹部擔任;大學以上學歷16人,佔88.9%。

每個鄉鎮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均配備1名以上婦女幹部。同時,我們注意選調生的培養和任用。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中共配有選調生4人,其中正職1人,副職3人;二是積極穩妥進行幹部調整,促進幹部合理流動。

緊緊抓住鄉鎮領導班子換屆的有利時機,對科級領導幹部進行合理調整,促進幹部交流任職。2023年,我縣共提拔9名正科級和7名副科級領導幹部,交流幹部21人。2023年換屆期間,共選拔調整幹部263人,其中公開選拔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25人,鄉鎮領導班子換屆中提拔幹部31人,縣直單位幹部調整中提拔幹部21人。

鄉鎮交流到縣直單位任職42人,縣直單位交流到鄉鎮任職24人,縣直單位之間交流66人,改任非領導職務16人。2023年12月,提拔正科級幹部10人,副科級幹部18人,縣直單位交流到鄉鎮1人,鄉鎮交流到縣直單位2人。促進了科級領導班子結構的優化和幹部的合理科學流動。

(五)鼓勵競爭,加大公開選拔力度,促進優秀人才成長

一是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力度。2023年我縣共有5個職位參加市縣聯合公選,實際開考3個職位,均成功招錄,2023年,我縣共拿出28個空缺科級領導幹部職位面向全縣進行公開推薦,通過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人數近400人,經過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專家評審、面試、考察、差額票決環節,有24名同志成功招錄並走上了領導崗位。另外,我縣積極配合自治區抓好從優秀村級黨組織書記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從優秀村幹部選擇鄉鎮公務員及公開選拔工業化城鎮化人才工作。

兩年來,我縣共有2名村級黨組織書記通過公考進入鄉鎮領導班子,3名優秀村幹部經考試被錄用為鄉鎮公務員;二是重視推薦處級領導幹部工作。2023年以來,全縣共有1名被市委提拔為正處級領導幹部, 9名科級領導幹部被市委提拔為副處級領導幹部。

(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2023年鄉鎮換屆工作需要進行大範圍的幹部調整,在幹部選拔任用前,我縣均按要求將需要向市組部報批和徵求意見的事項上報,報批的事項有:鄉鎮黨政正職在同一崗位任期不到3年進行調整的12人,從事業單位調任的4人。

徵求上級組織部門意見的事項有:破格提拔1人,換屆期間,縣直部門集中調整幹部數量較大的109人,領導幹部的秘書等身邊工作人員提拔任用2人。其他向上級徵求意見的有:

紀檢監察班子調整6人,政法委班子調整1人,司法局班子調整3人,國土局班子調整1人。

(七)落實群眾「四權」,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管理。2023年以來,我縣積極構建開放的工作體系,增強幹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選拔任用幹部的政策讓群眾熟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每項程式讓群眾明白,幹部上崗的具體條件和要求讓群眾掌握,幹部的基本情況讓群眾了解,切實把評價幹部的標準和衡量幹部工作的尺度交給廣大群眾,以公開見公平,以監督保公正。一是落實群眾「知情權」。

堅持在考察前把推薦的職位及條件、考察目的與任務進行溝通和徵求意見,讓幹部群眾先知情,再推薦。嚴格執行幹部考察預告及任前公示等相關規定,通過有線電視播出、公示考察預告14次741人,任職公示10次88人,給群眾充分發表意見的時間和渠道。二是落實群眾「參與權」。

在推薦工作中,明確規定群眾參與推薦的範圍、層次、人數和比例。在具體實施中,要求全體機關在編幹部職工參加。三是落實群眾「選擇權」。

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把在民主推薦中得票數相對較高的幹部確定為重點考察物件,經過考察了解和徵求意見後確定擬提拔物件。四是落實群眾「監督權」。將選拔任用幹部的每個環節都公開,特別是在考察階段,能夠認真聽取幹部職工的意見,對群眾的來信來訪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2023年換屆時,縣委聘請了8名換屆風氣監督員,其中有退休老幹部6名,「兩代表一委員」2名。在鄉(鎮)黨代會召開期間,換屆風氣監督員到鄉(鎮)對換屆工作進行巡查,檢查了解換屆有關情況,對整個換屆工作、換屆風氣進行考察、監督、評議,進一步擴大換屆工作的民主。如:

2023年我縣拿出3個職位參加廣西面向全國公開選拔工業化城鎮化人才的工作,我縣的工業和商務局副局長職位經考試、體檢和考核環節後,入圍擬任人選,進入了幹部任用的程式,但在公示期間收到了舉報信件,經調查組調查取證,最終確定該同志確實存在問題,經縣委集體研究決定,上報區、市公推辦,取消了入圍人選的任職資格。又如:2023年有2名幹部在任前公示期間有信訪件,經過核查反映的問題不影響任用,經縣委常委會復議後同意任用。

(八)2023年度《幹部任用條例》檢查通報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考察材料尚不夠規範,抽查中發現考察材料沒有考察組成員名字或簽名。我縣對照問題,立即查詢出未完善的考察材料,分類核對,要求考察組成員完善考察材料。2023年以來,我縣對幹部人事入檔材料進行了進一步的整理,拾遺補缺,逐步完善了檔案材料的收集、入檔工作,並嚴格規範幹部考察材料的撰寫,做到每份考察材料有落款、有署名;二是破格提拔幹部沒有按照規定向上級組織部門報批(任科員未滿3年提拔為副科)。

2023年縣、鄉(鎮)換屆工作需要進行大範圍調整幹部,在幹部選拔任用前,我縣按要求及時向市組部報批和徵求意見均獲批准;三是仍需繼續做好超職數配備幹部的消化工作。按上級有關檔案要求,我縣對不稱職、群眾反映較大的領導幹部,通過將正職調為副職或同級非領導職位的辦法,加大對領導幹部超職數配備人員的調整力度,超配問題得到了逐步解決。截止目前為止,全縣黨政機關行政編制325名,實有幹部人數442人,政法機關行政編制289名,實有幹部260人,鄉鎮機關行政編制284名,實有幹部205人,全縣行政編制共898名,實有幹部907人,超編制9人。

相對2023年超職數配備幹部33人,我縣消化了24名超職數配備幹部。

二、下一步工作主要設想

下一步,我們將以這次檢查為契機,查缺補漏,揚長避短,在進一步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式、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狠下工夫。

一是繼續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把學習宣傳《條例》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堅持不懈地抓好。特別是要抓好常委一班人、各級領導幹部和組織政工幹部的學習。

關於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自查情況的報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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