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所站崗位職責

2021-03-04 09:37:22 字數 3838 閱讀 7727

黑龍江省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一、職業技能鑑定所(站)長職責

在省(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鑑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職業技能鑑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接受省、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的指導、監督、檢查。以提高鑑定質量、服務社會為宗旨,切實做好職業技能鑑定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發展規劃和建設。

(三)開展各種職業技能鑑定法規的宣傳活動。

(四)組織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工作人員的政策、法規與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能力。

(五)組織制定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批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六)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裝置配置、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財務,嚴格財經制度,定期檢查收支情況。

(八)指導副所(站)長處理好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副所(站)長職責

受所(站)長委託,全面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鑑定和管理工作。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有關職業技能鑑定的法規、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省、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的指導、監督、檢查。以提高鑑定質量、服務社會為宗旨,切實做好職業技能鑑定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長的領導下,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計畫審定工作。

(三)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建設及裝置購置管理工作,不斷完善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鑑定條件,努力提高鑑定工作質量。

(四)制定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建設發展規劃和調整意見。負責職業技能鑑定的諮詢服務和資訊統計工作。

(五)組織申報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協調鑑定過程中的有關事宜。對考評小組工作提出評價意見。

(七)負責職業技能鑑定費的收支管理,嚴格財務管理制度。

(八)主動向上級有關部門聯絡、匯報工作,並做好職業技能鑑定保密工作。

(九)認真及時地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三、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綜合管理崗位職責

在正、副所(站)長的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工作人員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負責年度、季度鑑定計畫及計畫調整的起草工作。

(三)負責整理和存檔上級下發的有關檔案,保管好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印鑑。。

(四)負責鑑定工作小結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的起草。

(五)負責職業技能鑑定的宣傳、組織、考評及諮詢服務等工作。

(六)做好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裝置、檔案管理,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

(七)做好職業技能鑑定的保密工作。

(八)為完善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條件,向所(站)長、副所(站)長提出建設性意見。

(九)完成所(站)長、副所(站)長及黑龍江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考務管理崗位職責

在正、副所(站)長領導下,從事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日常考務管理工作。

(一)負責鑑定公告的審核、發布。

(二)受理職業技能鑑定申請,對申報表進行資格初審,經副所(站)長、所(站)長審核後,提交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審批。負責准考證的核發工作。

(三)負責專業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體安排和各項準備工作。

(四)負責試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協助所(站)長組織和管理好鑑定前考評員、監考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專業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監考人員的安排及檢查工作。

(六)負責理論試卷的閱卷,組織工作,成績的統計、分析、彙總、造冊、上報。

(七)監查、處理及上報考試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八)負責證書製作過程的協調工作,按照鑑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證書頒發手續。

(九)為不斷完善職業技能鑑定條件,向所(站)領導提出建設性意見。

(十)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在所(站)長的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所(站)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財務會計工作。

(二)按上級要求編制財務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對計畫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三)負責申請鑑定人員的收費工作,嚴格執行省、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

(四)負責財務記賬、算賬、報銷工作,有權對違反財經紀律的報銷給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會計憑證、資料,並按規定及時歸檔。

(六)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銀行結算業務,保管好庫存現金、各種有價票據。

(七)計算編制職工工資、組織發放工資、獎金、津貼。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六、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資訊網路管理崗崗位職責

(一)負責技能鑑定所(站)計算機資訊管理和網路系統的安全運轉。

(二)負責鑑定人員申報表資料的錄入。

(三)負責准考證等考務系統的各種報表的列印。

(四)負責鑑定考試成績的統計彙總和上報。

(五)負責鑑定資訊網上的收取和傳送。

(六)負責定期對鑑定所(站)計算機裝置的維護保養。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七、質量督導員崗位職責

(一)審查參考人員的資格和技能鑑定工作程式及各項工作安排。

(二)按照考務工作細則檢查各項組織工作和考場安排。

(三)按照考試及監考規定檢查監考人員的資格和配備情況,對監考迴避和考場巡視制度的執**況進行監督。

(四)督導人員有權對違紀人員做出相應處理決定。

(五)認真監督和檢查理論考試卷的評判,現場督導實際操作考試。

(六)監督考核成績合議會簽制度,考試成績必須經督導員簽字後方可上報。

(七)負責本次技能鑑定督導的總結,並以文字形式上報。

職業技能鑑定所(站)技術支援人員管理辦法

一、鑑定工作技術支援人員的任職條件:

(一)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公正廉潔,忠實履行職責,盡心盡力做好相關的技術支援工作。

(二)應熟悉掌握國家相關的職業技能鑑定法律法規、政策、規範、程式、理論和國家職業標準等,並有較好的專業理論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有較強的科研、分析、評價能力。

(三)一般應具有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高階技師職業資格或高階專業技術職務。

(四)必須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並且能夠勝任所承擔的技術支援工作。

二、技術支援人員的產生辦法:

(一)由本單位根據綜合工作能力及上述任職條件推薦。

(二)從事相關行業的技術帶頭人、能工巧匠也可自薦。

三、技術支援人員的職責:

(一)技術支援人員根據開考及準備開考的工種鑑定考核的需要,負責了解、掌握該工種的發展動態,為***所(站)提供技能鑑定的技術支援、考評技術指導,諮詢服務。

(二)技術支援人員參與***所(站)師資培訓考核工作,考評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培訓考核工作。

(三)根據本單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需要,可參與高技能人才考評技術與方法的研究**,對本單位高技能人才的培訓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評估。

四、技術支援人員的管理:

(一)***所(站)應對技術支援人員發放聘書,並報本所(站)主管部門備案。

(二)***所(站)要明確技術支援人員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工作任務等,並提出今後工作的相關注意事項。

(三)技術支援人員應積極開展工作,連續一年因個人原因沒有開展工作或違反本所(站)有關規定的成員要限期整改並進行相應的處理,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其任職資格。

(四)***所(站)應定期和不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各技術支援人員匯報工作情況和所存在的問題。

(五)技術支援人員年終應寫出工作總結,匯報當年的工作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所(站)。

(六)未經***所(站)的書面批准,技術支援人員不得以***所(站)的名義對外掛程式牌、刻製公章、對外簽定任何合同。

電站崗位職責

一 對電站 人員 裝置 安全 生產管理全面負責。二 組織職工學習業務知識 安全知識 規章制度 做好職工思想教育。三 主持本站生產和行政工作,定期向主管部門匯報。四 建立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和生產管理 執行管理 檢修 操作規程,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安全生產。五 主持制訂本站的生產...

物業站崗位職責

一 熱愛本職,忠於職守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 法令,負責貫徹實施集團公司各項指令和我處規章制度。二 熟悉掌握業主的房屋 建築物的情況,詳細了解保衛處的基本情況。三 認真做好日常性的保潔後勤工作,保證業主工作環境乾淨衛生,不留衛生死角 堅持抓好抽查 巡視制度,充分保證保衛處的衛生情況,格按照5s管理辦法的...

服務站崗位職責

一 站長職責 1 負責售後服務部工作的整體運作,確保使用者滿意。2 制定策略,實現公司所制定的業績目標。3 負責掌握售後服務部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並對其進行監控和督促。4 負責建立所轄區域售後服務管理體系,完善各項工作管理流程和程式。5 領導和激勵下屬員工,使所有員工的思維和行動都以客戶為中心。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