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規定

2021-03-04 09:36:01 字數 1551 閱讀 505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條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23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23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6號公布 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十八條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八十四條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生效的行政判決書、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的期限為1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18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後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物件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綜上,行政強制法實施之前規定的強制執行申請期限為180天,現在為三個月,且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需履行向當事人催告的義務,催告期限不少於十日。

《民事訴訟法》(2007)

十五、第二百一十九條改為第二百一十五條,修改為:「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本人關於行政處罰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期限計算學習總結: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 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處罰決定在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限內不停止執行,從保護行政相對人的權益考慮,該「不停止執行」應是指行政相對應當自覺履行處罰決定,而不包括強制執行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應從當事人行政訴訟期限(三個月)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在向法院提出前應進行履行催告。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檔案和證件 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 事項 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製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

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評估機構 評估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評估資質或者評估程式嚴重違法而申請重新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第七條拍賣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 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拍賣機構名冊中,採取隨機的方式確定 當事人雙方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已於2000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0年9月28日起施行。二 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法釋 2000 29號 2000年9月14日最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