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管理程式

2021-03-04 07:38:55 字數 4913 閱讀 1907

q/yjm b g0701—2010 idt jmb 630-2009(a2)

1 目的

為了保證基礎設施能持續滿足產品過程能力、環境汙染治理、安全生產的需求,確保生產正常執行,對裝置(設施)、工業民用建築物的配置、使用、維護、製作加工等實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程式。

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本公司各種基礎設施的控制和管理。

3 相關/支援檔案

jmb 523《檔案控制程式》

jmb 620《人力資源管理程式》

jmb 750《生產和服務提供控制程式》

jmc 63001《裝置安全操作、使用維護及檢修規程》(彙編)

jmc 63002《裝置、能源管理實施細則》

jmc 63003《工藝設施崗位作業指導書》

4 職責

4.1生產副總經理主管基礎設施管理工作。

3.2生產部負責對裝置的控制和歸口管理。

4.3工程管理部負責土建及工業建築物的控制和歸口管理

4.4物業中心負責生活設施和民用建築物的管理。

4.5各單位負責擁有裝置、設施的有效使用,並按計畫組織維護、保養和檢修。誰使用,誰管理。

5 工作程式

5.1基礎設施配置需求的確定

5.1.1基礎設施包括:

a) 生產裝置(如:挖掘機、鑽機、裝載機、電爐、行車、鍋爐、氧化爐及收塵系統、蒸發器、電解槽、烤乾機、雷蒙機、車床、鑽床、測量裝置等);

b) 建築物、工作場所和相關設施(如:廠房、倉庫和儲存料場;水、電管網設施、辦公場所、檔案櫃等);

c) 支援性服務(如:運輸、通訊、區域網、oa系統、生產過程中的資訊控制系統等)。

5.1.2主要裝置要求:生產技術部應根據設計的生產工藝配置需求,編制[考核裝置明細表],保證各種產品生產工藝裝置能力平衡有效,並有必需的備品備件和維護檢修手段。

5.1.3其它設施的配置應確保上述主體設施的正常有效執行。

5.2裝置的提供(選型、採購及開箱驗收)

5.2.1裝置的添置,先由使用單位填報「裝置添置申請表」進行計畫列項審批,而後進行實施程式。

5.2.2添置裝置、設施,生產部應徵得使用單位意見,把握技術效能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應滿足生產工藝設計的需求,組織裝置選型,會同採購部門參照《採購控制程式》對所選裝置、設施及其供方進行評定和選擇,向合格供方採購,確保其訂購裝置的先進性和經濟實用性。

5.2.3各分廠、部門在生產過程中,確需儲備備件,由各分廠單位填報[材料/物質需求計畫],經單位領導批准,生產部審核,報生產副總經理批准,交採購單位組織採購。

5.2.4重要裝置添置,由生產副總經理組織生產部、科技部和裝置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從裝置的技術性、安全環保性、可靠性、經濟性等方面,進行分析、評價、論證,選取最優方案確定裝置選型,交**部門採購。

5.2.5裝置進廠後,由採購單位組織生產部、科技部、檔案室、會同使用單位開箱驗收(必要時**商參加),並簽署[裝置開箱驗收單],隨同技術資料收集整理歸檔。

隨機備件、工具交使用單位保管使用或造冊歸庫管理。未經驗收的裝置,財務不予處理帳務。

5.3裝置安裝、除錯及驗收

5.3.1新安裝的裝置必須達到其出廠規定的各項效能指標。安裝施工按5.3.2條款執行。

5.3.2一般裝置由使用單位負責安裝、除錯,生產部、科技部負責技術指導及督促(含自製裝置)。

重要或特種裝置、設施,若使用單位無安裝能力時,由生產部協調安排,委託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安裝、除錯。

5.3.3試運轉活動由安裝單位負責並填寫[裝置運**況記錄],試運轉結束後,由生產部組織使用單位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驗收結論由參驗人員簽字認可,將合格裝置交付使用,驗收資料連同試執行的[裝置運**況記錄]歸檔存查。

5.3.4裝置移交後由使用單位負責編號和標識,生產部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財務按規定處理資產帳務。

5.4裝置執行使用、維護和檢修

5.4.1各單位使用的裝置,由單位負責人抓好操作使用和日常維護管理。

5.4.2使用單位應編寫重要裝置的《裝置安全操作、使用維護及檢修規程》和重要工藝設施的《崗位作業指導書》,報生產部彙編審定後嚴格執行,

5.4.3人力資源部按《人力資源管理程式》組織對操作人員培訓,提高操作技能素質,持證上崗。

5.4.4裝置的「三大規程」、「作業指導書」,在控制工藝裝置操作、使用維護、檢修的同時應能控制環境影響因素,實現同步執行,達標排放或安全處置。

5.4.5重點耗能裝置未經計量的能源不得進入生產過程,消耗超過年制訂經濟責任制考核指標時,原因不明和未有控制措施,應停產整改。

5.4.6生產過程中的裝置持續處於受控狀態,各使用單位對主要裝置要定機、定人、定責,嚴格「三大規程」操作裝置,並將運轉中的各種情況認真記錄。

5.4.7裝置和工作場地應隨時乾淨整齊,交**人員須詳細交代裝置執行狀況。

5.4.8嚴格執行交**制度,**時,認真檢查裝置執行狀況、檢視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確認裝置狀況與記錄如實,方簽字**。

5.4.9修理人員交**應詳細交接裝置情況和故障排除情況,必要時按故障排除程度及續後作業分別記錄在[裝置維護、檢修記錄]中,經雙方簽字交接。

5.4.10修理人員**後應巡查和點檢裝置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故障列入檢修計畫。

5.4.11檢修效果的評價應包括裝配技術質量及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保護功能的確定和輔助用料(如廢油等)的**處置,二者缺一不可。

5.4.12檢修、施工安裝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符合《現場管理規定》的要求。

5.5裝置更新、改造、檢修計畫

5.5.1為了保證生產裝置能持續滿足過程能力的需求及生產發展的需求,應不斷採用新技術及新手段,做好檢修改造,並加強計畫管理。

按實際需要安排計畫檢修,實行分級管理。日常維護檢修、小改小革,由使用單位計畫並實施;中修以上及更新改造專案由公司控制管理。拆缷、檢修、換件範圍達到整體裝置構造1/3以上的為中級維修,達2/3以上的為裝置大修。

5.5.2裝置、設施年度大、中修計畫,各分廠在1月份內報生產部彙總初審,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5.5.3各分廠在每年3月份前擬定本年度裝置更新、改造計畫,報生產技術部初審彙總後提交公司有關會議審定。

5.5.4生產部負責把批准後的年度裝置更新、計畫任務通知有關單位並逐項組織實施。

更新按5.2.3條款選型、採購。

大、中修改造計畫任務視情況確定本公司實施或對外委託,相關方應符合條件。

5.5.5裝置、設施年度改造、大中修計畫任務,在確定實施方案的同時,應指定專案負責人(生產部和單位各一人),對工程實施過程監督檢驗控制管理,收集資料、記錄,適時組織竣工驗收。

施工須執行開工、竣工報告程式,驗收參照5.3.3條款。

5.6裝置事故的管理

5.6.1裝置事故按《裝置、能源管理實施細則》管理。

5.6.2裝置事故處理遵循「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處理和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糾正和預防措施不放過。

5.6.3一般裝置事故發生後先報告生產排程,由本單位組織搶修,待搶修完畢正常開機後,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報生產部。

5.6.4重、特大裝置事故發生按以下規定處置:

a)操作工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切斷電源等)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b)單位負責人立即向生產部和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並及時策劃應急措施,組織指揮急救和搶險;

c)生產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掌握情況,會同事故發生單位協調、排查事故,組織急救或搶險,妥善處理現場,並注意發現掌握事故因果;

d)由生產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分析,查詢原因,確定性質,擬定處理意見,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並擬定處理方案報公司領導審核。

5.7工業建構築物與民用建築立項、設計、預算

5.7.1為確保工業建構築物與民用建築竣工後技術效能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滿足本單位生產工藝設計和其它相關規定的需求,工程管理部依照給定的工藝條件,使用功能要求及國家相關規範對擬建的工程專案進行充分論證,確保該項目的經濟性和適用性。

5.7.2各分廠、單位在生產管理過程中,確需新建或改建工業建構築物或民用建築時,工程管理部與其它相關部門人員一起,了解掌握建設目的、生產工藝要求,工程管理部負責設計土建施工圖及編制預算,並將預算反饋給需要建設的單位,由該單位向公司呈報《專案建設申請書》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交由工程管理部組織實施。

5.7.3工程管理部根據批准的專案申請和投資,找到專業技術力量符合要求的施工企業進行施工合同洽談和簽訂,整個過程分管工程的公司領導和紀檢審計監察部、法律顧問到場參加。

5.7.4合同簽訂的主要內容有:

明確建設方與施工方的責任和權利,規定總施工工期,明確施工方所需遵守的國家施工規範要求及質量、安全管理要求,確定計價方式和地方材料**,明確獎勵和懲罰措施。

5.7.5對於重大建設專案,由公司領導成立建設指揮部依據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程式組織實施。

5.8專案施工監理

5.8.1工程管理部派出至少兩名土建工程師負責對施工企業的施工現場進行質量監督、隱蔽記錄見證簽字。整個專案的投資、進度控制。

5.8.2與相關人員一起對正在建設的建築產品是否滿足生產工藝要求進行檢查評估,根據施工企業報送的隱蔽工程報驗申請表和自檢結果進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予以簽認,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序,監理人員應拒絕簽認,並要求施工企業返工處理並經複檢合格後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8.3施工企業統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約定填報工程量清單和工程款支付申請表,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並辦理工程款支付證書報公司領導批准。

5.8.4工程管理部審批施工企業編制的年、季、月度施工進度計畫,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進度計畫實施情況檢查、分析。

當實際進度滯後於計畫進度時,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書面通知施工企業採取糾偏措施並監督實施。

5.9專案竣工結算及驗收

5.9.1工程管理部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審核施工企業填報的竣工結算報表,並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提出工程造價審核結果,向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匯報。

5.9.2工程管理部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檔案及施工合同,對施工企業報送的竣工資料進行審查,並對工程質量進行預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企業整改。

整改完畢,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基礎設施管理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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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生產裝置發生故障,由機修工進行維修,對無法排除的故障,可請專業維修人員。3.2.4裝置檢修 a 裝置管理人員應制訂 裝置週期檢修規定 並按其編制 裝置週期檢修計畫 報生產部負責人批准後執行。b 裝置維修工按 裝置週期檢修計畫 對裝置進行週期檢修,檢修合格後由車間負責人 操作工驗收,合格的裝置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