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2021-03-04 07:20:47 字數 1370 閱讀 5665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絡賠償事宜。

朝陽中心小學

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修訂)

為了預防、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上海市中小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措施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

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

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餘活動中,現場目擊者或第乙個接到學生報告的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總護導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部值勤領導外,盡可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重大或較重大傷害事故,立即報告校長室或教導處;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醫院,並及時通知家長到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一人不在,總護導通知總務處派人協助護送等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4、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遵循「救治第

一、事後分清責任」的處理原則,第一責任人在第一時間內(24小時內)撰寫事故或事件的經過詳情報告及必要的旁證筆錄,校方在接到報告後報告教育局的相關部門並負責對事故或事件的錯失判斷,分清責任,獎罰分明。

5、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校部領導;事件發生後,總護導和班主任負責事後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上門家訪。

6、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部領導的職責是:立即組織指揮處理或趕赴事發現場。

7、突發事件發生後,誰責任誰負責,如沒按以上規章制度執行的,引起的一切後果自負。

8、碰到緊急重大情況有序分流:

一、三年級東樓梯下;

四、五年級西樓梯下;

電教室、**室學生由安全通道下。

田林三小

2007.4

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一 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 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 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 摔倒 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 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學校的場地 房屋和裝置等維護 管理不當 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教育 實驗操...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 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一 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 打鬧,不注意文明休息 學生自...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一 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 打鬧 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 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 摔倒 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