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職業健康體檢管理程式

2021-03-04 06:18:03 字數 2960 閱讀 5092

內容目錄

1 目的

1.1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明確崗前、崗中、離崗職業健康體檢具體操作程式,確保所有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員工順利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及時發現、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2 應用範圍

2.1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危害的所有員工;

2.2本程式規定所涉及的職能部門及人員。

3 參考檔案

3.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3《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3.4《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3.5《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

4 權責

4.1 人力資源部:

負責新入職、離職員工資訊告知。

對職業禁忌症、職業病員工崗位調整。

4.2 ehs部:

負責職業健康體檢醫院選擇、聯絡;

負責職業危害因素告知;

負責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告知;

負責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存檔。

4.3 用人部門:

負責確定員工工作崗位及崗位變更告知。

負責職業禁忌症、職業病員工崗位調整。

4.4 員工:

按公司要求完成職業健康體檢。

當出現職業禁忌症時,員工不能從事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崗位的作業,公司有權將其調離原崗位,員工應服從公司所做出的調崗決定。否則,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5 制度內容

5.1 崗前職業健康體檢

5.1.1 新員工入職滿乙個月後,人力資源部負責崗位人員填寫《新入職員工資訊表》(附件1)傳送至ehs職業健康工程師郵箱。

5.1.2 ehs職業健康工程師在接到人力資源部的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填寫《北京西普耐火材料崗前職業危害及體檢告知書》(附件2),並郵件通知員工所在部門,通知員工領取《北京西普耐火材料崗前職業危害及體檢告知書》。

同時建立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1.3 員工領取《北京西普耐火材料崗前職業危害及體檢告知書》,並根據個人需求選擇崗前職業健康體檢醫院,醫院相關資訊見附件3。

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及ehs部門開具的介紹信,到自選體檢機構進行體檢。

5.1.4 體檢結束後,由ehs職業健康工程師統一領取體檢結果,並將體檢結果告知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

5.1.5 人力資源部對體檢結果出現異常情況的人員根據醫院意見進行處理,當出現職業禁忌症時,員工不能從事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崗位的作業。

人力資源部處理結束後,將處理結果反饋至ehs職業健康工程師,ehs職業健康工程師對處理結果進行存檔管理。

5.2 離崗職業健康體檢

5.2.1 員工離職時,人力資源部將離職人員姓名及所在車間告知ehs職業健康工程師。

5.2.2 ehs職業健康工程師在接到人力資源部的通知後,填寫《北京西普耐火材料****離職員工體檢告知書》(附件4)。由員工簽收,ehs進行存檔。

其中根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體檢3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可不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體檢;

5.2.3 離崗時職業健康體檢機構為「化工職業病防治院」,所有離職員工均到此醫院進行體檢。

離職員工應在接到《北京西普耐火材料****離職員工體檢告知書》後,7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到醫院進行體檢。 若員工未在規定期限進行體檢,則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員工承擔;

5.2.4 ehs職業健康工程師負責體檢報告的領取,並將體檢結果告知人力資源部機用人部門,相關部門按照體檢報告建議進行處理,並將報告歸檔;

5.2.5 對於不辭而別或者未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視同其自動放棄離職前的健康體檢,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員工承擔。

5.3 內部轉崗人員職業健康體檢

5.3.1 員工內部轉崗前,用人部門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資訊通知ehs職業健康工程師。

5.3.2 ehs職業健康工程師進行轉崗登記,並核實轉崗後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變化情況。

針對出現新增職業危害因素,則安排員工進行「崗前職業健康體檢」,執行步驟同5.1.5至5.

1.5。

5.3.3 用人部門在安排員工到非本崗位加班時,只能選擇與員工所從事的崗位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相同或減少的崗位。不得隨意安排員工到超出本崗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的崗位作業。

5.4 在崗期間職業健康體檢

5.4.1 ehs職業健康工程師根據各崗位作業現場危害因素監測結果,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更新調整各崗位的體檢週期,確定當年的體檢專案。

與各車間負責人核實後組織當年的體檢。

5.4.2 各用人部門負責通知、安排本部門人員進行體檢。

5.4.3 體檢報告出具後,ehs職業健康工程師對體檢報告進行查閱,對存在異常的崗位,將書面告知員工本人,告知書見附件5。

其他員工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查閱、影印本人職業健康體檢報告。

5.4.4 對存在職業禁忌證、職業病等需要調離工作崗位的人員,ehs職業健康工程師將人們名單告知人力資源部及用人部門。由人力資源部及用人部門進行處理。

5.4.5 ehs職業健康工程師負責將個人體檢結果歸檔管理。

5.5 職業病診斷與報告

5.5.1 ehs職業健康工程師接到職業健康體檢機構的疑似職業病通知書後,立即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經理等匯報,並告知疑似職業病員工本人,安排員工到有資質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診斷。

5.5.2 當確診為職業病的, ehs職業健康工程師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並填寫職業病登記表,同時向昌平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安監局報告。

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

5.5.3 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後遺症或者慢性職業病的,由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組織予以確認。

6.附件

6.1 do eh 00 15 附件1《新入職員工資訊》

6.2 do eh 00 15 附件2《崗前職業危害及體檢告知書》

6.3 do eh 00 15 附件3《崗前職業健康體檢機構》

6.4 do eh 00 15 附件4《離職職業健康體檢通知書》

6.5 do eh 00 15 附件5《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告知書》

職業健康體檢程式範本

1 目的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和其它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為了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特制定此程式。2 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所有在 xx公司工作,經確定在工作過程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公司員工和勞務工。3 定義 職業病 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 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 有害物質等...

職業健康體檢程式範本

1 目的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和其它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為了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特制定此程式。2 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所有在 xx公司工作,經確定在工作過程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公司員工和勞務工。3 定義 職業病 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 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 有害物質等...

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員工體檢制度 第一條 總則 為了了解員工身體健康情況,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傳播,更好的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使員工以最飽滿的精神狀態投入到工作中,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第三條 體檢組織機構及類別 3.1組織機構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員工體檢。3.2體檢的類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