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關於做好2023年學生離校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3-04 06:14:54 字數 3033 閱讀 2168

院屬各系: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教職成[2016]3號)的檔案要求,以及學院《學生實習實訓管理辦法》(贛信院發[2015]56號)檔案的規定,為進一步規範學院2023年學生離校實習工作的流程,進一步提高學生實習質量,確保學生實習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系遵照執行。

一、實習工作總體要求

1、各系要認真組織學習教育部及學院的兩份關於學生實習實訓的管理規定,嚴格按照規定要求規範學生校外實習的工作流程,完善各項資料的填寫與儲存工作。請各系於5月18日前,上交《2023年學生離校實習計畫》至教務處、就業辦,以備省教育廳對全省高校實習工作的督導檢查。

《實習計畫》包括:實習目的、學生規模、專業實習情況、實習單位情況介紹(是否校企合作單位、崗位資訊、薪資福利、勞動保險、指定實習聯絡人資訊)等內容。

2、學生離校實習工作由學院教務處、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統籌安排,各系負責學生實習的具體工作。各系根據本系專業特色自主聯絡實習單位,就業辦可推薦安排實習用人單位予各系。各系在安排用人單位校招前,必須將用人單位資訊統一報送至就業辦登記備案。

3、離校實習學生的後期跟蹤統計、就業協議書的**等工作由各系及就業辦統籌安排。

二、實習工作具體安排

1、為明確實習單位、學院、學生本人三方合法權益和職責,保證學生校外實習的順利進行,各系應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三方協議。如有其它原因,未簽訂三方協議的,需另附說明情況。同時,為明確學生離校實習的實習任務與職責要求,保證實習質量,學生離校前必須簽訂《學生離校實習承諾書》(附件1)。

2、學生自主聯絡的實習單位,須以專業對口、能完成本專業實習任務為前提,並將《學生自主聯絡離校實習單位申請表》(附件2)上交至所在系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批准實習資格。學生應承諾在畢業當年5月份前上交就業協議書。

3、各系在安排學生離校實習前,帶隊老師必須到就業指導辦公室領取「學生實習單位接收函」,並上交「企業錄用名單」(電子和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

4、在學生離校實習期間,輔導員必須每個月與學生聯絡一次,了解本班學生實習生活情況,及時更新學生手機號碼等相關資訊;密切關注學生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直至學生畢業當年7月底。並填寫《輔導員聯絡離校實習學生情況登記表》(附件3),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所在系及學院匯報。

5、學生在離校實習期間如果變更實習單位或中途離職的,需上交《學生離校實習期間離職證明表》(附件4)及新用人單位實習接收函至所在系。如果終止實習,需經所在系批准,並與實習單位協商同意後方可終止實習,學生不得自行變更或終止實習,否則實習考核成績視為不及格(未按規定完成學業),且學院不再予以推薦就業單位。終止實習的學生名單報就業指導辦公室備案。

三、實習工作其他事宜

1、各系需本著對學生負責的態度,召開實習動員大會,告知學生實習目的,實習要求以及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等事項;認真落實用人單位的性質、學生的工作崗位、工資待遇、實習時間及勞動合同等事項,保留用人單位的有效證明材料。

2、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時,事故善後處理,應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和學生實習協議規定進行處理。屬於實習工傷事故的,由實習單位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無論是學院安排,還是學生自主聯絡實習單位,實習期間如發生違法違紀或因個人過失造成事故的,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3、學生離校實習工作結束後,各系要將《2023年學生離校實習工作總結》交教務處及就業指導辦公室備案。

特此通知

附件:1、 《學生離校實習承諾書》

2、《輔導員聯絡離校實習學生情況登記表》

3、《學生自主聯絡離校實習單位申請表》

4、《學生離校實習期間離職證明表》

教務處就業指導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江西資訊應用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離校實習承諾書

學生實習是教學的重要環節,該環節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起來,能有效提高實際操作技能和就業能力。經本人慎重考慮並取得家長同意,自願參加實習活動,於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日前往單位)進行實習,在實習期間將恪守以下承諾:

1、在實習期間,遵守國家法律制度及學生行為準則,不私自出外兼職打工,不參加非法的傳銷、直銷的活動。因個人行為觸犯法律、影響社會治安的,責任自負。

2、在實習期間,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未結束課程的學習,服從實習單位的安排及各項管理規定,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認真實習。

3、在學生實習期間服從單位主管人員和老師的指導,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業務操作技能。

4、在學生實習期間隨時接受學院的檢查、監督。若在實習期間,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而產生的不良影響,被實習單位辭退或被取消本次實習的,所造成的所有損失,由本人負責承擔。

5、因個人發生的非正常情況致使實習不能在原單位繼續進行時,學生需提前兩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請校企雙方批准,若擅自離開實習崗位,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6、在實習期間,每個月向輔導員及家長聯絡一次,匯報自己的工作學習情況。在學生實習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輔導員反映。

7、學生在實習期間如果變更實習單位或中途離職的,需上交《學生離職證明表》及新用人單位《實習接收函》至所在系備案。如果終止實習,需先報所在系備案,經院就業指導辦公室、所在系與實習單位協商同意後方可終止實習,不得自行變更或終止實習,否則實習考核成績視為不及格(未按規定完成學業),且學校不再予以推薦實習單位。

8、在實習期間外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傷害可根據國家有關保險條例做出處理。

9、認真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學生實習期限,及時向學院交回《就業協議書》。

本人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學院的相關規定處理。

本人簽名班級聯絡**

本人身份證號碼家長聯絡**

年月日附件2

江西資訊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輔導員聯絡離校實習學生情況登記表

備註:各系輔導員要認真填寫該錶並上交所在系,由各系自行留存。

附件3江西資訊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學生自主聯絡離校實習單位申請表

備註:1.該錶與《學生實習承諾書》一併交所在系留存。

2.學生實習期間必須按照要求完成實習任務,不得無故離開實習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實習單位。

3.該錶資訊如有虛假,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附件4江西資訊應用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離校實習期間離職證明表

備註:此表為學生在實習單位的離職證明,返校辦理離校手續時交予所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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