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管理制度

2021-03-04 05:52:59 字數 3328 閱讀 7355

資源縣中等職業學校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頂崗實習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環節。為了適應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強頂崗實習期間的學生管理,保證學生順利完成頂崗實習任務,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生手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加強對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管理,是加強學生素質教育,保證學生培養質量的重要措施。全體實習管理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管理工作,要將管理與教育相結合,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科學創新精神和熟練專業技能人才。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學生在實習單位進行頂崗實習期間的管理。

第二章教學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專業要根據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方案、教學目標與教學大綱,安排以任務為驅動、專案為導向、以提高學生技能與素質為目標的頂崗實習實踐教學工作。

第五條在學校、企業雙方商定下,根據專業技能訓練和就業導向要求,各專業應制訂詳細的實習教學計畫和實習教學大綱,包括頂崗實習課程目標、教學任務書、頂崗實習指導綱要等,畢業設計(**)可以結合頂崗實習的崗位技能訓練任務完成。

第六條各專業頂崗時間要達到半年以上,專業對口頂崗率達到80%以上。在頂崗實習中,學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崗位技能訓練專案和達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訓練專案。

第七條根據企業提供崗位的季節性和時間性,各專業以適應企業要求為出發點安排學生頂崗實習的進度,結合教學大綱和教學計畫時間和內容安排開展頂崗實習教學,因為企業方面生產或者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頂崗實習計畫,須經系部同意,教務處批准,更改計畫後的頂崗實習在內容上必須符合頂崗實習教學大綱要求。

第八條頂崗實習單位的落實原則上由學校安排。若因為工位、就業等問題、學生自己聯絡實習單位,要提出書面申請,在確認指導教師(含學校、實習單位指導教師)的前提下經班主任同意後報學校審核批准。

第九條在頂崗實習中,學生不僅要接受崗位技能的訓練,還要接受和學習實習單位管理制度、企業文化、行業標準,接受實習單位和學校雙重制度管理。

各專業要積極運用學校網路教學平台,採取靈活多樣的教學模式,組織學生成立學習小組,利用通訊、網路或現場指導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學生的教學指導,為學生輔導答疑。

第十條加強對頂崗實習教學的指導、協調和檢查工作,並蒐集相關教學資訊,做好教學質量的監控工作,引入實習單位評價教學質量的機制,收集反饋資訊,總結經驗,形成持續改進的教學管理機制,確保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第十一條在學制和學分管理上,採用彈性學制和學分制管理辦法適應頂崗實習的要求。 頂崗實習期間,學生要寫實習日記、進行總結。在頂崗實習結束後,指導教師(含學校、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要對參加頂崗實習學生的綜合表現進行總結、考核、評比(見附件),對表現突出的學生授予「學生頂崗實習先進個人」稱號,並予以表彰、獎勵。

頂崗實習成績考核由平時工作表現(包括出勤、平時紀律等)、工作日誌、實習單位考核、實習報告四部分綜合組成,各部分所佔比例依次為30%、20%、30%、20%。

成績為等級制,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學生考核合格等級以上者獲得學校、企業可以簽發工作經歷證明,並納入學籍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對在頂崗實習期間違犯學院及實習單位規章制度的學生,視其情節,按《福建資訊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在頂崗實習期間,學生違犯國家法律、法規,按國家法律規定移交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第三章頂崗實習組織

第十四條頂崗實習堅持學校管理和頂崗實習單位管理相結合,以學校管理為主的原則,由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共同參與和共同管理。

第十五條學生頂崗實習的管理由實訓中心負責協調,具體工作由學生所在班級落實,並成立由培訓部主任、實習單位管理人員、專業帶頭人、學生工作負責人、專業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頂崗實習指導小組,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第十六條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學校要安排由學校與實習單位兼職教師組成實習指導教師,以學校指導教師為主。

兼職教師由學校聘請頂崗實習單位技術人員擔任,保證每名學生有對應的實習單位兼職教師負責。

校內指導教師遵循「學生頂崗實習、老師頂崗鍛鍊」 的原則安排。年青老師或者沒有企業經歷的指導老師在帶隊期間,執行掛崗訓練制度。教師要掌握學生的思想和工作動態,維護學生的利益,幫助學生解決存在的問題,並及時向頂崗實習指導小組通報學生實習情況。

第十七條實習指導教師全面負責學生的日常行為管理,職責為:

(一)負責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關心學生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指導學生臨時黨、團組織活動。

(二)督促學生認真履行日常行為規範,負責做好實習期間的考勤、考核和記載。

(三)與學校保持聯絡,及時反映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情況,配合學院共同研究對學生的教育方法。

(四)針對頂崗實習學生的特點,指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業餘活動。

(五)簽批學生3天以內的請假。對學生請假超過3天的,及時與學校聯絡,按照學生請假的有關程式辦理(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聯絡履行請假手續)。

(六)協助學校做好對頂崗實習期間違紀學生的處理。

(七)負責做好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綜合表現鑑定。

第四章頂崗實習管理

第十八條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應當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場紀場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勇於探索,積極實踐,服從實習單位的安排與管理,努力掌握專業技能。

第十九條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思想教育,在學校政教處的統一安排和組織下有計畫地進行。

第二十條學校在頂崗實習前加強對學生法制觀念、安全知識、防範技能、校紀校規、實習單位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並結合專業和實習單位的特點,制定出詳細的學生頂崗實習行為規範,對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工作、學習、業餘活動等做出具體的規定,並以書面形式告知學生。實習期間學生需要購買人身安全保險。

第二十一條在學生管理上,實施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辦法解決多個頂崗實習基地分散的矛盾。各系安排一名專職人員,全面負責頂崗實習學生的管理,建立詳細資料,加強資訊溝通,通過**、網路等方式每週最少與各實習點聯絡一次,了解學生的思想動向和實習、生活情況。如果實習點有3名學生以上,要指定學生幹部,協助實習指導老師做好學生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系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組織教學、學生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實地檢查,集中處理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學習、生活、安全等方面問題。

第二十三條輔導員在學生參加頂崗實習前要繼續履行職責,認真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各項實習準備工作。未能帶隊參加實習的班主任在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協助實習指導教師、系部做好本班學生的各項管理工作,要經常與實習學生聯絡與溝通,並及時向學生管理辦公室反映學生頂崗實習情況。頂崗實習結束後班主任要及時與實習指導教師聯絡,了解學生實習情況,做好頂崗實習學生返校後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心理健康教育諮詢工作,由學院心理健康教育諮詢中心負責,可通過網路、**、通訊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五條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與管理按照學校有前規定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各專業具體實習方案參照此管理規定編寫。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資源縣中等職業學校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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