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外頂崗實習管理制度

2021-03-04 06:55:07 字數 3040 閱讀 9268

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職業教育的有關政策,學生在校學習兩年,完成專業理論學習和課題基本技能訓練後,到校外企業進行專業對口的頂崗實習1年,讓學生與企業零距離接軌,紮實掌握操作技能。為加強我校學生校外實習教學管理工作,規範學生校外實習行為,提高校外實習教學質量,制定本規定。

學生校外實習的目的和要求:

校外實習是職業學校實現技能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教育教學環節,是一體化教學向企業的延伸,對於學生進一步充實先進的專業理論、掌握專業核心技能和輔助技能、積累實際操作和管理經驗,提高創新能力、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動作用。

一、校外實習管理部門職責及管理程式

校外實習是一項全校性、綜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業辦、教學處兩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其工作分工如下:

(一)招生就業辦公室:

1、統一負責各專業的校外頂崗實習及單位落實。各專業教研室可充分利用與企業的良好關係配合就業辦安排學生校外頂崗實習。

2、積極對外聯絡具備實習條件的對口企業,確保各專業學生的校外頂崗實習專業基本對口。

3、負責實習生實習結束後的就業手續辦理和推薦就業工作。

(二)教學處:

1、根據各專業的實習需要,制定明確的校外實習教學計畫和目標。

2、負責選派和組織帶隊老師對校外實習學生進行統一管理。

3、負責確定校外實習帶隊老師的職責範圍、工作任務、崗位紀律。

4、負責定期對帶隊老師進行考評、考核。

5、對實習的學生提出具體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考核內容,並進行隨機考察。

6、向學生所在實習企業提出加強學生專業訓練的建議和意見。

7、實習結束,做好學生的實習成績考核、評定工作。

(四)管理程式:

教學處按教學計畫提前20天通知招生就業辦,班主任提供學生相關資料,在學生在校學習(實習)結束前,將名單提供給就業辦,招生就業辦接到教學處通知後根據專業落實崗位,學生校內學習(實習)結束後即能頂崗實習,按學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單安排學生實習崗位。

二、校外實習學生的管理

1、校外實習學生必須根據學校安排,按時到達校外實習單位進行實習,不得擅自調換單位和離開,否則按曠課處理,直到開除學籍。

2、學生必須服從帶隊老師和實習單位的安排,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者按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立即停止實習,實習成績以零分計,並給予嚴肅處理。

3、學生在實習期間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學校的學生,同時也是企業的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和企業的雙重管理。按學校管理制度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不准打架、酗酒、**、賭博等。遵守企業的有關管理制度,從嚴要求自己,不遲到不早退,尊敬領導,虛心向師傅學習,努力工作,注意安全生產。

4、學生在帶隊老師和單位指導師傅指導下,認真學習,積極訓練,努力完成實習任務,適應實習單位的工作需要。

5、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向學校繳納規定的費用,不交清費用者,學校不保留學籍,視為自動退學,不發畢業證及職業資格證書。

6、學校因教學、管理的需要,要求學生回校時,學生應服從學校安排,及時返校,違者按學校學生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7、每學期由學校帶隊老師與就業辦對學生的實習情況進行考核。

8、實習期間在社會上或給實習單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學生,除按規定開除學籍外,對實習單位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企業開除的,視同被學校開除。

三、實習生的推薦就業

(一)實習生實習結束後,不能在實習單位就業的,學校還安排一次推薦就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薦就業資格。

1、在校期間表現差,受校紀留校察看或嚴重警告三次以上處分且屢教不改的實習生。

2、畢業時沒有獲得畢業證或職業資格證書的結業生。

3、欠交學校各種費用的實習生。

4、在頂崗實習期間,由於學生技能太差、品行不良、勞動紀律不好等自身原因被用人單位退回的實習生。

5、在下廠實習期間,未經學校和單位同意,擅自離崗和自找實習單位的實習生。

四、學生在校外實習過程中幾類問題的管理規定

(一)學生自行聯絡實習單位的管理規定

1、學生自行聯絡實習單位,須提前學校聯絡,經核實批准後方可前往單位實習。

2、學生自行聯絡單位實習的報批手續按下列程式辦理: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在指定日期內提交實習接收單位接收函;實習就業指導教師簽署批准意見;招生就業辦、教學處兩部門備案。

3、學生自行聯絡的實習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合法的施工生產許可和符合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2)能夠給學生提供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習崗位;

(3)單位能為學生配備合格的實習指導及日常管理人員;

(4)能為學生提供基本的生活條件。

4、學生自行聯絡實習單位,在實習前必須簽訂實習安全承諾書等相關檔案,參加學校組織的實習前培訓和其他相關教育,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凡在實習期間因個人原因發生的人身安全或責任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後果。

5、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應及時向實習指導教師報告實習情況,自覺接受學校的管理和實習回訪調查。

(二)學生離開實習單位的管理規定

1、學生在用人單位實習,不能私自離開單位。如需請假,必須按照單位相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時間超過一周需告之實習指導教師,獲得允許後方可離開單位。

2、如確實有特殊且正當原因需要離開現實習單位的,必須提前2周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家長同意,同時向實習指導教師匯報,得到實習單位批准後方可離職,並與實習單位做好相關工作交接。

3、未經學校和實習單位允許私自離開單位的,一切責任自負,學校不再負責安排實習單位;因學生擅自離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除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外,學校還要對學生本人進行紀律處分。

4、因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單位辭退的,學生實習成績記為不及格,不能參加該專業技能鑑定,學校不安排實習和就業;情況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五、學生校外實習成績的考核評定

1、學生在完成教學計畫規定的校外實習教學內容後,學校對學生校外實習進行考核評定。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評定成績。

2、學生實習成績考核評定的主要依據是企業對學生的校外實習表現認定、學校對校外實習的回訪和調查結果、班主任老師的評價。學生在實習結束後按規定上交《校外實習考核評價表》,完成校外實習期間應完成的教學內容,方可進行成績評定。不按規定完成《校外實習考核評價表》的一律按不合格計入成績。

3、校外實習考核成績不合格的學生,不能參加技能鑑定和畢業考試,延期畢業。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完成教學計畫安排的校外實習教學內容且成績合格,獲得學分,方可畢業。

學生頂崗實習管理制度

2 學生應認真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勤於動手,虛心好學,認真完成頂崗實習日誌。在頂崗實習期間不得從事與崗位無關的工作。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學院聲譽的事情,維護實習秩序和社會安定。3 學生在實習期間要按時作息,不遲到,不誤工。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學生在實習期間,病假需要醫院證明,一般不准請事假,特殊情況須經...

學生頂崗實習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 關於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 規範頂崗實習工作,使頂崗實習達到預期效果,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頂崗實習的主要目的是使學生把所學專業知識 專業技能,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鍛鍊提高工作能力。通過頂崗實習,全方位了解專業和職業,達到從業基本要求,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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