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危險作業審批管理制度

2021-03-04 05:37:20 字數 1431 閱讀 2424

一、根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為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險作業的定義:凡對操作者本人及周圍其他人員和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作業,稱為危險作業。

三、危險作業的範圍:

1、高處作業;

2、帶電作業;

3、禁火區內或對忌火器、物進行明火或易燃作業。

4、爆破或有**、燃燒危險的作業;

5、有中毒或窒息危險作業;

6、清倉、清庫作業;

7、符合危險作業的定義的其它作業。

四、危險作業規定

1、凡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危險作業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同意後辦理審批手續;特殊情況(如搶險或緊急處理事故等)允許事後補辦手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2、危險作業的審批視危險程度而定,特別危險作業由公司領導審批,危險較大的作業由專案領導審批,危險性較小的作業由施工部領導審批。

3、危險作業審批前,有關人員必須親臨現場通過必要的檢測資料,落實好相應的防護和救護措施後方可批准。

4、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一定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術,身體狀態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殘人員參加。

5、危險作業現場必須有明顯標誌,有專人監護,做到可幹可不幹的一律不幹;能夠到安全地點或安全期間幹的一定轉移到安全地點或延遲到安全期間幹;能用比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採用較安全方式作業。

五、危險作業的審批手續及許可權。

1、進行危險作業,應有申請作業部門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見附表),經安全負責人現場檢查,審查批准後方可實施。

2、危險作業的審批許可權。

⑴高處作業由班組領導(兼職安全員)或部門主管(兼職安全員)審批;

⑵在輕質物面上的作業(彩鋼瓦頂、)由施工主任或部門主管審批。

⑶禁火區或忌火裝置、工器具、油桶、電氣室等易燃場所進行明火作業,由專案安全部門審批;

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險作業(清倉、清罐、清庫、煤倉(煤磨)檢查和維修,由安全辦審批;

⑸帶電作業由施工部安全員審查報專案審批;

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場所(煤粉製備系統、油庫、油罐、氧氣乙炔瓶庫)動用火種、電氣焊由專案安全辦審查,專案經理簽署意見上報安全環保監察部審批;

六、從事危險作業人員的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本工種作業所需的安全技術知識和實踐經驗。

4、作業前、作業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藥、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鎮靜劑藥物。

七、危險作業安全要求

1、作業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裝置、輔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作業區域內要整潔,道路要暢通,要有明顯標誌或告示。

3、作業完成後應進行現場整理和清點,並及時向審批部門報告。

八、附件:1、危險作業申請表

危險作業申請審批表

年月日龍蟒攀枝花基地二選廠

2023年1月1日

危險作業審批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為了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加強危險作業的警示 聯絡 監護 交接等環節上的安全措施,堵塞漏洞,杜絕檢修與危險作業中的各類事故的發生。從而保證職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實現全方位的安全生產。1.2本規定適用於各車間 部門 2術語2.1危險 可能造 員 疾病 財產損失 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

危險作業審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保證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及裝置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一 危險作業的範圍 本規定所稱危險作業,是指對作業人員本身和周圍人員及裝置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作業。包括以下一些作業 1 動火作業。2 高處作業。3 密閉空間作業。4 其他符合危險作業定義的作業。二 危險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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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保證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及裝置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一 危險作業的範圍 本規定所稱危險作業,是指對作業人員本身和周圍人員及裝置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作業。包括以下一些作業 1 動火作業。2 高處作業。3 密閉空間作業。4 其他符合危險作業定義的作業。二 危險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