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範

2021-05-26 11:54:09 字數 4819 閱讀 9232

第1.0.1條為確保中小學、中等師範、幼兒師範的學校建築設計質量,創造適合青少年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全面發展的學校環境,特制定本規範。

第1.0.2條本規範適用於城鎮、工礦區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師範學校和幼兒師範學校的建築設計。

第1.0.3條學校建築設計應滿足教學功能要求,有利於學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學校用地。

第1.0.4條學校建築設計應根據各地區氣候和地理差異、經濟技術的發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習慣及傳統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進行設計。

第1.0.5條學校建築設計除執行本規範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

第二章選址和總平面布局

第一節校址選擇

第2.1.1條學校校址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校址應選擇在陽光充足、空氣流通、場地乾燥、排水通暢、地勢較高的地段。校內應有布置運動場的場地和提供設定給水排水及供電設施的條件。

二、學校宜設在無汙染的地段。學校與各類汙染源的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防護距離的規定。

三、學校主要教學用房的外牆面與鐵路的距離不應小於300m;與機動車流量超過每小時270輛的道路同側路邊的距離不應小於80m,當小於80m時,必須採取有效的隔聲措施。

四、學校不宜與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醫院太平間等不利於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學生安全的場所毗鄰。

五、校區內不得有架空高壓輸電線穿過。

六、中學服務半徑不宜大於1000m;小學服務半徑不宜大於500m。走讀小學生不應跨過城鎮幹道、公路及鐵路。有學生宿舍的學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節學校用地

第2.2.1條學校用地應包括建築用地、運動場地和綠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用地、運動場地、綠化用地之間有綠化帶隔離者,應劃至綠化帶邊緣;無綠化帶隔離者,應以道路中心線為界。

二、學校建築用地應包括建築占地面積、建築物周圍通道、房前屋後的零星綠地、小片課間活動場地。

三、學校運動場地應包括體育課、課間操及課外體育活動的整片運動場地。

四、學校綠化用地應包括成片綠地和室外自然科學園地。

第2.2.2條學校建築用地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學校的建築容積率可根據其性質、建築用地和建築面積的多少確定。小學不宜大於0.8;中學不宜大於0.9;中師、幼師不宜大於0.7。

二、中師、幼師應有供全體學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學宜有部分學生住宿用地。

三、學校的自行車棚用地應根據城鎮交通情況決定。

四、在採暖地區,當學校建在無城鎮集中供熱的地段時,應留有鍋爐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2.2.3條學校運動場地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運動場地應能容納全校學生同時作課間操之用。小學每學生不宜小於2.3m,中學每學生不宜小於3.3m。

二、學校田徑運動場應符合表2.2.3的規定:

三、每六個班應有乙個籃球場或排球場。

四、運動場地的長軸宜南北向布置,場地應為彈性地面。

五、有條件的學校宜設游泳池。

第2.2.4條學校綠化用地:中師、幼師不應小於每學生2m;中學不應小於每學生1m;小學不應小於每學生0.5m。

學校田徑運動場尺寸表2.2.3

注:1.中學學生人數在900人以下時,宜採用250m環形跑道;學生人數在1200-1500人時,宜採用300m環形跑道。

2.直跑道每組按6條計算。

3.位於市中心區的中小學校,因用地確有困難,跑道的設定可適當減少,但小學不應小於一組60m直跑道;中學不應小於一組100m直跑道。

第三節總平面布局

第2.3.1條學校應有總平面設計,經批准後,方可進行建築設計。

第2.3.2條教學用房、教學輔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務用房、運動場地、自然科學園地及生活區應分割槽明確、布局合理、聯絡方便、互不干擾。

第2.3.3條風雨操場應離開教學區、靠近室外運動場地布置。

第2.3.4條**教室、琴房、舞蹈教室應設在不干擾其它教學用房的位置。

第2.3.5條學校的校門不宜開向城鎮幹道或機動車流量每小時超過300輛的道路。校門處應留出一定緩衝距離。

第2.3.6條建築物的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教學用房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應小於2h。

三、兩排教室的長邊相對時,其間距不應小於25m。教室的長邊與運動場地的間距不應小於25m。

第2.3.7條植物園地的肥料堆積發酵場及小動物飼養場不得汙染水源和臨近建築物。

第三章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第一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組成與平面布置

第3.1.1條中小學、中師、幼師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組成,應根據學校的型別規模、教學活動要求和條件宜分別設定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學用房及教學輔助用房:

普通教室、實驗室、自然教室、美術教室、書法教室、史地教室、語言教室、微型電子計算機教室、**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體育器材室、教師辦公室、圖書閱覽室、科技活動室等。

風雨操場應根據條件和情況設定。

第3.1.2條教學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單內廊的形式。

第3.1.3條教學用房的平面組合應使功能分割槽明確、聯絡方便和有利於疏散。

第二節普通教室

第3.2.1條教室內課桌椅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課桌椅的排距:小學不宜小於850mm,中學不宜小於900mm;縱向走道寬度均不應小550mm。課桌端部與牆面(或突出牆面的內壁柱及裝置管道)的淨距離均不應小於120mm。

二、前排邊座的學生與黑板遠端形成的水平視角不應小於30°。

三、教室第一排課桌前沿與黑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小於2000mm;教室最後一排課桌後沿與黑板的水平距離:小學不宜大於8000mm,中學不宜大於8500mm。教室後部應設定不小於600mm的橫向走道。

第3.2.2條普通教室應設定黑板、講台、清潔櫃、窗簾桿、銀幕掛鉤、廣播喇叭箱,「學習園地」欄、掛衣鉤、雨具存放處。教室的前後牆應各設定一組電源插座。

第3.2.3條黑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黑板尺寸:高度不應小於1000mm,寬度:小學不宜小於3600mm,中學不宜小於4000mm。

二、黑板下沿與講台面的垂直距離:小學宜為800--900mm;中學宜為1000--1100mm。

三、黑板表面應採用耐磨和無光澤的材料。

第3.2.4條講台兩端與黑板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0mm,寬度不應小於650mm,高度宜為200mm。

第三節實驗室

(i) 一般規定

第3.3.1條物理、化學實驗室可分邊講邊試實驗室、分組實驗室及演示室三種型別。

生物實驗室可分顯微鏡實驗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實驗室三種型別。根據教學需要及學校的不同條件,這些型別的實驗室可全設或兼用。

第3.3.2條實驗桌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雙人單側化學、物理、生物實驗桌,每個學生所佔的長度不宜小於600mm;實驗桌寬度不宜小600mm。

二、四人雙側物理實驗桌,每個學生所佔的長度不宜小於750mm;實驗桌寬度不宜小於900mm。

三、島式化學、生物實驗桌每個學生所佔的長度不宜小於600mm;實驗桌寬度不宜小於1250mm。

四、教師演示桌長不宜小於2400mm,寬不宜小於600mm。

第3.3.3條實驗室的室內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第一排實驗桌的前沿與黑板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500mm,邊座的學生與黑板遠端形成的水平視角不應小於30°。

最後一排實驗桌的後沿距後牆不應小於1200mm;與黑板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11000mm。

二、兩實驗桌間的淨距離:雙人單側操作時,不應小於600mm;四人雙側操作時,不應小於1300mm;超過四人雙側操作時,不應小於1500mm。

三、中間縱向走道的淨距離:雙人單側操作時,不應小於600mm。四人雙側操作時,不應小於900mm。

四、實驗桌端部與牆面(或突出牆面的內壁柱及裝置管道)的淨距離,均不應小於550mm。

第3.3.4條實驗室設施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應根據功能的要求設定給水排水系統、通風管道和各種電源插座。

二、實驗室內應設定黑板、講台、窗簾桿、銀幕掛鉤、掛鏡線和「學習園地」欄。

三、化學實驗室、化學準備室及生物解剖實驗室的地面應設地漏。

第3.3.5條演示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演示室宜容納乙個班的學生,最多不應超過兩個班。

二、演示室應採用階梯式樓地面,設計視點應定在教師演示檯面中心。每排座位的視線公升高值宜為120mm。

三、演示室宜採用固定桌椅,當座椅後背帶有書寫板時,其排距不應小於850mm。每個座位寬度宜為500mm。

(ii)化學實驗室

第3.3.6條化學實驗室宜設儀器室、準備室、實驗員室、藥品貯藏室等附屬用房。

第3.3.7條化學實驗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實驗室宜設在一層;其窗不宜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

二、實驗室內的排風扇應設在外牆靠地面處。風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於300mm。風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應設擋風措施;室內一面應設防護罩。

三、實驗室應設定帶機械排風的通風櫃,當有二個以上化學實驗室時,至少應有一間實驗室設定通風櫃。通風櫃內宜設給水排水裝置,但電源插座、照明及煤氣開關均不得設在通風櫃內。

四、實驗室內應設定乙個事故急救沖洗水嘴。

五、實驗室可設定煤氣管道,並應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iii)物理實驗室

第3.3.8條物理實驗室宜設儀器室、準備室、實驗員室等附屬用房。

第3.3.9條物理實驗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做光學實驗用的實驗室宜設遮光通風窗及暗室。內牆面宜採用深色。

二、做光學實驗用的實驗桌上宜設定區域性照明。

(iv)生物實驗室

第3.3.10條生物實驗室宜設準備室、標本室、儀器室、模型室、實驗員室等附屬用房。

第3.3.11條生物實驗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實驗室的窗宜為南向或東南向布置。

二、實驗室的向陽面宜設定室外陽台和寬度不小於350mm的室內窗台。

三、實驗室的顯微鏡實驗桌宜設定區域性照明。

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範

以下條目摘選自 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範 gbj99 1986 供參考。第二節普通教室 第3.2.1條教室內課桌椅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課桌椅的排距 小學不宜小於850mm,中學不宜小於900mm 縱向走道寬度均不應小於550mm。課桌端部與牆面 或突出牆面的內壁柱及裝置管道 的淨距離均不應小於12...

中小學校園網規劃設計

一 校園網的定義 校園網就是在校園內通過綜合佈線系統 有線或無線 把伺服器 網路裝置 軟體和使用者終端合理地連線起來的區域網系統,並可通過廣域網的互聯實現遠距離交流和資源共享。是為學校師生提供教學 科研 管理和綜合資訊服務的多 網路。二 校園網的設計原則 校園網的建設宜遵循 統籌規劃 整體設計 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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