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2021-03-04 04:39:47 字數 2704 閱讀 4077

1 目的

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的適用範圍為在公司***辦事處行政人事部保安隊全體工作人員。

3 職責與許可權

3.1保安:負責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行政人事部:全權負責保安隊的歸口管理,負責保安室的日常管理,保證保安門衛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

4 具體規定

4.1保安出勤規定

4.1.1. 保安出勤為三班倒,分設為8:00—16:00,16:00—00:00,00:00-08:00。

4.1.2. 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鐘到崗交**並做好《保安交**記錄表》,交**時簽名確認。

4.1.3. 超過交**時間,半小時內未**視為「遲到」,1小時內作出解釋並補辦請假手續視為事假, 超過1小時則視為「曠工」。

4.1.4. 交**時間已到,**人未知至,當班人員應與保安隊長或行政人事部聯絡,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替換;如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4.1.5. 執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衛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閒散人員進入。

4.2人員出入管理

4.2.1.

工作時間(8:30—18:00)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在《來訪人員登記表》上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絡部門及人員等,門衛應**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後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者不得進入公司。

4.2.2. 外來人員出公司時,應在《來訪人員登記表》上註明出門時間,如攜帶物品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4.2.3.

廠區內臨時作業,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行政人事部,並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並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可以要求其離開公司。

4.2.4. 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行。

4.2.5.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衛應立即上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4.3車輛出入管理

4.3.1. 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4.3.2. 門衛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4.3.3.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提前預知發現隱患,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3.4. 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應立即報告行政人事部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4.4物資出入管理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行政人事部開具《放行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門衛核對物資無誤後方可放行。

4.3治安安全管理

4.3.1.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4.3.2.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並上報公司領導。

4.3.3. 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援、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4.4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4.4.1. 保安管理部門(行政人事部)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並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4.4.2. 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並了解安全裝置的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式處置:

a.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b. 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 119或救護單位120。

d.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 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圍監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並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絡當地派出所;事後填寫《保安值班記錄》。

4.4.3日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班每1小時巡邏一次。

各當值保安交**完成後即進行首次巡邏,並按規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4.4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4.4.5.正常工作時間(8:30—18:00)結束後,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4.4.6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檢視,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物。

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損情況,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處理。

4.5 支援檔案

4.5.1《員工手冊》

4.6支援表單

4.6.1《保安交**記錄表》

4.6.2《放行條》

4.6.3《車輛來訪登記表》

4.6.4《保安值班記錄》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天睦物業管理 2011年7月27日 目錄第一章總則 3 第二章保安勤務工作職責 3 第一條責任範圍 3 第二條主要職責 4 第三條崗位職責 4 一 保安隊長的工作 4 二 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4 第三章保安人員行為準則 5 第一條保安禮儀 5 一 儀容儀表 5 二 禮節禮貌 5 第二條保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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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 財產 治安 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 記錄。第三條 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