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2021-03-04 04:15:47 字數 2227 閱讀 5424

一、 目的

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禁火區範圍內的動火操作。

三、工作程式

(1)、動火類別

1、動火係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電焊、氣焊或氣割等工作。

2、在生產現場及儲庫範圍內使用電鑽、砂輪、電鉻鐵或使用電熱封口機(塑膠)。

3、明火燒烤物件、彎管或熔融瀝青補漏等。

4、曾用於裝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線,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維修動火,也因其含殘留氣體或液體易燃物料而必須按要求排淨

(2)廠內區域劃分

1、非生產動火區:食堂、各部門辦公室、休息接待室、維修長期工作專用區等。

2、禁火區

a、危險區,溶劑型油漆生產車間、樹脂罐區、成品倉庫、原料倉庫,溶劑地下罐區、車庫、噴板室、堆場、化驗室等。

b、一般區域,廠區運輸通道、裝卸區等。

(3)動火原則

1、正在運轉的生產裝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劑等物體的容器、管線與裝置,嚴禁進行動火工作。

2、可動火可不動火的,堅決以不在禁火區內動火為原則,即能夠移去別處維修的則一律應拆除後,運到安全地點進行。

3、在車間內能夠利用螺栓等方法聯接的工作,就不要動焊,以減少動火機會。

4、現場動火,首先考慮必要隔離措施,將動火區圍起來,動火部位或裝置應與生產系統切斷聯絡,必須進行空氣(或氮氣)吹淨或水洗置換,動火時有專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備。

5、若涉及進入容器內部維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則必須兩個人配合工作,佩帶必要防護用品,禁止單人獨自進行。

(4)辦理動火手續的規定

1、在禁火區內動火必須在動火之前辦好《動火作業審批表》,申報人應填明危險區的地點的詳細情況及列出動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環保辦和第一防火責任人審批,再由安全環保辦送消防部門審批,等批覆後方可進行動火,《動火作業審批表》需向安全環保辦領取。

2、《動火作業審批表》由需要動火部門負責填寫,在送交審批前應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審批人在接到《動火作業審批表》後,必須親赴動火現場,檢查落實措施或建議補充必要的措施,然後才可簽審批表。

3、《動火作業審批表》一式二份,乙份交運行動火人員,另乙份交安全環保辦存檔。動火所在部門必須指示專人作監護人在現場監護工作,必要時亦可請消防隊派員協助。

4、若動火時,所在區域或工作內容涉及兩個部門,則在申請之前應相互溝通,共同研究有關措施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按規定進行安排

5、動火人員應對安全措施逐項核實,妥善後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動火,若遇到下列三種情況之一者,不能動火: ①沒有辦妥《動火作業審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實、③沒有監護人在現場。

(5)動火注意事項

1、進行動火的區域除動火工作外,任何人嚴禁吸菸及帶入其他火種。

2、安全執勤員的制度照常執行,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安全執勤員,他們有責任對現場工作進行監督。

3、有關人員必須克服麻痺大意的思想,認真對待動火工作。

4、事前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安全消防知識及向他們介紹所採取安全措施,將對順利執行任務很有利。

5、如有違反本制度,違者將受到批評和處分。

(6)動火安全措施

1、將動火裝置(容器、油罐、管線等)內的溶劑、油漆、樹脂或其他油類等可燃物料徹底清理乾淨,並以空氣通風吹掃至少兩天,必要時水浸置換。

2、施工前須檢測施工現場可燃氣體/氧氣濃度,達到要求後方可開始工作。

3、切斷與動火裝置相連的其他裝置和管道,或者在兩者間加裝阻燃擋板或石棉布。

4、動火區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溝、管溝或電纜溝等應注意清除其中積存之可燃物並予暫時封閉。

5、電焊迴路(地線)應接在焊件上,不得與其他裝置搭火。

6、高空動火不許有火花四處飛濺,應以石棉或鐵板圍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開或蓋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7、動火現場要備有滅火器材,專人管理。

8、下水道、電纜溝等動火,要清除可燃物並將溝兩端隔開(封閉)。

9、上班前檢查動火條件有無變化,下班前檢查有無留下火種,應引起警惕。

(7)動火中異常情況的處理

1、發現隔離措施脫落或破損應設法修補,並暫停工作。

2、現場環境變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濺,或因風向而受到可燃氣體吹襲,應立即停止工作。

3、由於風向變化或風力過大,而使動火時所產生的火花無法控制,易被吹向生產現場,應立即停止工作。

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斷或突接停水通知,應考慮暫停工作。

5、動火中氣焊工具或氣瓶洩漏,或電焊與電器有故障,均應暫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搶時間為理由勉強地草率行事。

6、如發生緊急事故,參照《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式》中執行。

四.相關記錄

廠區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加強廠區動火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的安全,建立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二 範圍 適用於公司禁火區範圍內的動火操作。三 工作程式 1 動火類別包括 1 動火係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電焊 氣焊或氣割等工作。2 在生產現場及儲庫範圍內使用電鑽 砂輪 角磨機 電鉻鐵或使用電熱封口機 塑膠 3 明火燒...

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4.7遇國家法定節假日 元旦 春節 五 一 國慶節 或其它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應公升級管理。5.監護人的資格和職責。5.1 用火監護人資格 必須有崗位操作合格證 必須了解動火區域或崗位的生產過程,熟悉工藝操作和裝置狀況 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出現問題能正確處理 有應付突發事故的能力。5.2 用火監護人...

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目的為加強廠區內動火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相關事故的發生,保證安全生產。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廠區內動火作業的安全管理。3 職責 3.1 動火點所在單位負責交出檢修裝置 指定監火人 並負責二級動火作業的審批。3.2 動火作業執行單位負責辦理 動火安全作業證 並嚴格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3.3 安全技術部...